历史上“六亲”有特定的内容,其代表性的说法有三种: 据《左传》,六亲指父子、兄弟、姑姐(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夫的家属)。据《老子》,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据《汉书》,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 “十恶不赦”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 1) 谋反:被视为十恶之首。2) 谋大逆:指毁坏皇家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3) 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他敌对国家。4)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5)不道,无道。6)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误犯食禁。 7)不孝: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8)不睦。 9)不义: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10)内乱,指与祖辈的妾不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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