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最高院: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已实际实施侵害行为且该侵害行为系其主营业务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有无资料收藏馆 2022-01-16

本文纲要

一、惩罚性赔偿概述

二、最高院: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562号】

三、案例解读

本文长度为 2530 字,建议阅读 分钟

一、惩罚性赔偿概述

在知识产权领域,早在2013年就引入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2013年《商标法》第63条提出了1至3倍的惩罚性赔偿,之后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中均引入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然而,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明确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不太普遍且各级法院的裁判标准均有所不同。
2021年,我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2021年3月3日,最高院发布《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计算方法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为各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裁判形成了明确的标准。并且,各级法院亦推出各类“惩罚性赔偿指导案例”,即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规范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根据《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被告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二)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三)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四)拒不履行保全裁定;(五)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六)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据此,笔者下面选取了一个 202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案号: (2019)最高法知民终562号】进一步阐述“以侵权为业”的具体判断标准。





图片


二、最高院: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562号】

(一)案件事实
2000年6月6日,广州天赐公司登记成立。
2007年12月30日,华某与广州天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就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方面进行了约定。
2011年8月29日,安徽纽曼公司登记成立。
2013年11月8日,华某以无法适应目前的工作环境为由申请离职。
经鉴定,安徽纽曼公司卡波生产与广州天赐公司卡波生产在车间整体工艺流程设计的技术组合信息、反应釜的改进设计结构、真空干燥机改进机封结构设计等均构成实质性近似。
天赐公司起诉请求判令安徽纽曼公司、华某等停止侵害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7000万元及维权费用98万元,就侵权行为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二)争议焦点

本案中,主要的争议焦点为安徽纽曼公司是否构成侵权为业的认定?

(三)裁决结果

法院认为,界定是否以侵权为业,可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就客观方面而言,行为人已实际实施侵害行为,并且系其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要利润来源;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等,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而仍予以实施。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系公司申请注册成立时可选择,其实际经营范围既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如侵权行为人除侵权产品外并不生产其他产品,结合故意侵权事实,可认定其属于以侵权为业。

三、案例解读

近年来,我国逐渐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明显存在侵权恶意的侵权人,法院将从惩罚的角度依法加强对于侵权人的处罚,从经济上打击对于知识产权的不法侵犯,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图片
团队介绍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民商事部门团队由合伙人和资深律师组成,团队主要执业领域包括民商事诉讼、公司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目前本团队为多家境内外企业提供各类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得到了客户的信任和高度认可。

作者简介


图片

肖晶捷 律师

主办律师

民商事部门

xiaojingjie@tiantailaw.com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 |  企业合规 |  

肖晶捷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法学硕士),已通过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考试(NYBAR),现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主要从事金融银行、股权投融资、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领域业务。曾担任数十家境内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图片
王玥玮 律师
合伙人
民商事部门
wangyuewei@tiantailaw.com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 |  企业合规 |  
王玥玮律师现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毕业于上海大学,2006年执业至今超过10多余年。擅长民商事诉讼、公司商事纠纷、企业合规等业务领域的诉讼及非讼诉争议解决。现为多家国内中小型企业及政府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图片

王沛浩 律师

主办律师

公司商事部门

wangpeihao@tiantailaw.com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  |  企业合规

王沛浩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法学会会员,已为腾达建设集团、兴中集团、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等多家企业及政府机构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图片
                                                                                                       

陆云婷 律师

主办律师
民商事部门
luyunting@tiantailaw.com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 |  企业合规 |  
陆云婷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等法律领域业务。为多家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专项及长期法律服务,企业涉及电商、通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涉及公司增资、融资租赁、日常采购、劳动用工等日常事务方面的法律咨询。



图片

赵博 律师

主办律师

民商事部门

zhaobo@tiantailaw.com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 |  企业合规 | 

赵博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擅长处理企业舞弊、民刑交叉方面的问题,处理案件角度灵活。现为多家国内中小型企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