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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男子请酒吧女服务员一起玩,女子欣然同意,结果令她后悔不已

 小天使_ag 2022-01-17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就业率逐步上升。尤其是在服务行业,活跃着大量女性从业者。

然而,在服务行业中,女性被性骚扰事件时有发生,对她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因此,这个问题值得全社会重视。

日前,广西省鹿寨县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女性受侵害案,引发社会关注。具体案情如下:2021年8月2日凌晨,男子李某某在“可可酒吧”饮酒作乐,期间结识酒吧女服务员韦某萱。

李某某邀请韦某萱一起饮酒,两人相聊甚欢。凌晨3点左右,李某某肚子饿了,邀请韦某萱一起出门吃宵夜,对方欣然同意。

其后,李某某借着酒意对韦某萱说:“我已经开好房间了,你能陪我一起睡觉吗?”听完这番话,韦某萱惊慌失措,连忙表示拒绝。

然而,李某某色胆包天,不顾韦某萱反对,驱车将其带往某新能源加油站大门的辅路上。

停车后,李某某把韦某萱压在汽车的副驾驶位置,并强行脱掉对方的内裤,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由于李某某个人身体原因导致强奸未遂,因此中断了犯罪行为。事后,李某某想开车送韦某萱回家,但韦某萱不同意并自行下车。

等到李某某驾车离开现场后,韦某萱选择了报案。李某某于当日被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确凿,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李某某供认不讳并当场认罪认罚。

检方认为:

被告人李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依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某由于自身原因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目前,检察院已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将会依法判处。

据悉,被告人李某某出生于1995年,初中文化学历,无业状态。按理说,李某某接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何他会知法犯法,自毁前途?

或许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李某某学历不高,对法律认识不够深刻。

二、李某某处于无业状态,整日游手好闲,时间一久导致萎靡不振,在酒精麻痹大脑的情况下胡作非为。

三、此前李某某没有任何劣迹,这次作案或许出于临时起意,冲动之下没有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

被害人韦某萱作为酒吧从业人员,每天接触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她因自身警惕性差、交友不慎,导致最终被侵害。

虽然法律必将严惩犯罪者,但韦某萱受到的伤害将永远无法弥补。

通过此案,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工作中要有警惕性,与男客户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轻易接受对方的酒局,以免醉酒状态下失去防御能力,遭受犯罪分子的侵害。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仅做普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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