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除了证据,其他绝大部分的资料和文书,肯定是庭前提交。否则如果庭中提交,那庭审很有可能要延期,给对方答辩期;或者申请需要再具体操作这个申请事项,审理时间进行延后;或者需要二次、三次开庭。 所以,如果你不想让案件时间变长,并且你的这个材料在庭前提交又不会给对方提前应对的机会(因为一方当事人庭前提供给法院的资料,另一方很有可能收到法院提供的,特别是原告庭前提交的),那你就提前提交吧。 举例说明: 1、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书,肯定要庭前,除非你庭中才发现需要申请。 2、申请证人出庭,肯定是庭前。 3、申请追加原告或被告或第三人,肯定是庭前 4、提出反诉状,建议庭中,不过对方可能要答辩期,但可能那样也建议庭中。 5、案件说明,肯定庭中,这个没必要提前,这个类似于证据但实质不是证据,但法官看这种,也会有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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