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林专栏】 让压岁钱更有意义 原创作者|李忠林(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栗江小学) 新年过后,大多数中小学生都会有一些属于自己的“压岁钱”。在过去,人们为了图个吉祥,只会象征性地给个五元、十元。如今, 孩子们拿到的“压岁钱”有的是几千,甚至好几万。如何处理这笔可观的“收入”,对孩子、家长和老师而言,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家长、老师没有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听任孩子随心所欲,当“家”做主,往往容易带来许多消极影响,使孩子迷恋玩乐,助长孩子大手大脚乱花钱的不良习惯。那么,如何让压岁钱变得更有意义呢? 一、“胸有成竹”——培养好品质 这里的“胸有成竹”:一是家长要摸清孩子“压岁钱”的数目,做到有的放矢地帮助孩子做规划;二是孩子对自己的“所需”应明了,便于有计划地进行消费和开支。过年前,家长要和孩子“约法三章”——时间、人物、数量,可以让孩子列个收压岁钱的清单,然后由家长代管或孩子自己暂管压岁钱,以培养孩子感恩的品质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态度。 二、“各取所需”——做个好规划 这里的“各取所需”:一是孩子开列生活所需和学习所需物品的清单,并做出支出预算,让孩子学习合理安排收支,从小学会预算、理性消费等;二是家长要让孩子知道“有多大钱就做多大用”,并引导孩子从哪些方面去使用压岁钱。譬如,购置学习(生活)用品、缴纳学费、储存银行、买果点赠长辈、捐款献爱心、买保险等,既培养孩子正确的消费观和消费技巧,也让孩子和家长达成管用压岁钱的一致共识。 三、“各负其责”——做个好公民 长辈给晚辈压岁钱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赠与”,家长和孩子都应“各负其责”。家长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 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压岁钱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可以委托父母保管,父母不能据为己有, 也不能单纯为自己消费。但如果父母想用压岁钱为未成年人购买供其本人使用的学习用品、 生活用品、给孩子缴纳学费等,则不在法律禁止之列。 孩子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 九条、二十条,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做了三级规定,即完全民事行为人(18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 周岁以上)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儿童),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仅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独立实行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行为,这些都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四、“身正为范”——培养好“财商” 对于孩子,没收压岁钱会让孩子觉得家长不够信任他们。如果有逆反心理的孩子,甚至会觉得伤了自尊,容易让孩子产生抵触情绪。若压岁钱任由孩子支配,则有可能会让孩子误认为挣钱很容易的错觉,从而误导孩子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极有可能演变成铺张浪费的问题。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孩子金钱意识淡薄,因此,家长应该从自身示范引导做起,教育孩子合理储蓄、理性消费,正视压岁钱,本着民主的态度,和孩子商量压岁钱的安排,让孩子自由支配压岁钱给予一定的自主权,将压岁钱一分为若干进行投资和消费使用。如,鼓励孩子用压岁钱购买营养品慰问生病的长辈、捐款给有困难的人,让孩子知道自己的积蓄还可以帮助别人后,会更加明白储蓄的重要性,既培养了孩子的孝心和爱心,也培养了责任心和健康积极的“财商”。 当然,压岁钱的使用要因人因家庭而异,最好是能让孩子乐意接受。在压岁钱的管用原则上,家长应“放手不放心”,让孩子既参与“管”的过程,也参与“理”的过程,让孩子学会懂钱、用钱和赚钱,这样压岁钱才会更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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