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们还养狗,一条十几岁的老狗。早晨五点他就开始坐立不安,在我的床边生蹭。他不是故意叫我起床,是他憋着尿,又不好意思尿在家里。家里有卫生间他也不会用。每个天不亮的早晨被狗叫醒,匆忙穿衣带他出去解决问题。为此我还买了加绒牛仔裤。一条裤子穿起来省事,也省了人没穿好裤子,狗却尿了裤子的麻烦。我遛狗期间老张负责洗漱。他洗漱跟他做人一样认真。每天早晨洗澡,洗头。关键是他洗澡不像我,五分钟搞定。他属于一丝不苟那种,每一寸肌肤在他的手里都像欣赏艺术品一样仔仔细细。不过他只对自己的皮肤这么感兴趣。遛狗回来我会冲进厨房做饭。我家的早饭比较隆重。炒菜、做鱼、包饺子、熬粥、烙饼……相当于我家的早饭跟大多数人家的午饭一样的标准。原因是老张午饭不在家吃,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不好好吃早饭,那些好吃得就得晚上吃。晚上吃完又不爱走路,那好吃的不都长腰上了?四年前,我很讲究。写字之前洗手焚香。也不是什么仪式感,就觉得写字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我用一种美好的状态跟文字相遇。我认为只有那种状态才对的起认识的这些字。那时,我的生活看似跟现在没啥区别,细想区别还是很大。日子越来越匆忙,写字都是忙里偷闲。焚香的习惯没了,很多时候只要有空就写。我有一个特点,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从一件事里抽离,让自己很专注地做眼前的事。开始我没跟老张打招呼,没告诉他我这个特点。以至于我写字时老张叫我,我听不见。他以为我不理他,倍感失落甚至有情绪。后来我写字时会告诉他,我听不见,你可以走过来告诉我。你可以把我从我的世界里捞出来。我一般情况下晚上不敢写字。因为我太投入,写完会兴奋。是那种从心底溢出来的喜悦。仿佛奋力生产完的母亲。我会很长时间端详我的作品,再看看那些守护我的朋友们写的留言。我像母亲打量自己的孩子一样,看看孩子的眉眼,抠抠他的鼻子耳朵。尽管孩子在别人眼里奇丑无比,我也会觉得美若天仙。这三年老狗走了,我不用遛狗,早晨也没很多空闲。老张从开始的七点出发改成六点半出发。老同志快退休了又遇到打卡。他的认真劲让他即便是领导也从不迟到。作为他的后勤保障,他不迟到,我也不能掉链子。我们的早饭还是那么早。早到小区前后楼上几乎没有灯光的时候,我家就开始煎炒烹炸了。你别夸我贤惠,我可是喜欢醒了躺在被窝里看书或者刷刷手机的人。很多人所谓的能干是逼出来的,你可以不信,我信。遇到家里有事,我会断更。断更跟断炊一样让我忧心忡忡。只要不写文,我会感到很多事没做,一肚子心事。特别是看写文的朋友们每天开张,如火如荼。我的心里会生出很多虫子,无比闹腾,无比心痒。写文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热爱,看上去是写给谁看,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聊天。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写出的东西如同手艺不同的婆娘做出的饭菜。有人喜欢重口,有人清淡。有人擅长添油加醋,有人喜欢无中生有,有人喜欢有中生无。手艺好的整得花团锦簇,手艺差得勉强下咽。都没啥,俗话说百货中百客。文字也是,总有人喜欢,也总有人讨厌。就在此刻,我半躺在床上,早晨的被子没叠,表弟快递来几十斤生姜。层层包裹,又厚又重。我俩费力打开,冲洗、晾晒。忙完我惦记写字,床上一躺写到这里。 我吹过你吹过的风 这算不算相拥 我走过你走过的路 这算不算相逢 如果你路过我的世界,看到我的文字,那也代表我们相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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