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规律—— 说明文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来考查,命题者在设计错误选项时,往往有以下几种思路: (1)偷换概念。这种选项乍看与原文的说法一样,但仔细推敲就会发现实际上二者并不是一回事。 (2)有意混淆程度深浅、范围大小。 (3)从发展规律看,有意混淆或然、必然的情况。即把原文中的可能有意说成必然,把偶尔说成往往 (4)就时态而言,有意混淆已然、未然的情况。即有意把原文中的设想或推测说成已经。 (5)以偏概全。把其中一方面或一部分所具有的某些特点说成是所有同类事物所具有的特点。 (6)因果颠倒或强拉因果。即把因说成果,把果说成因,或给无因果关系的二者建立因果关系。 (7)张冠李戴。这种干扰项常常把甲的发明说成是乙的发明,或者把甲的特点说成是乙的特点。 (8)误划类别。即把同类的拆开或把不同类的归在一起。 (9)无中生有。即原文中本无此意,而凭空捏造出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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