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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认证”应当坚决取缔

 振鹏律师看世界 2022-01-20

  

生存认证应当坚决取缔

又到了每年“生存认证”的时节,于是乎,人们的牢骚斥责又开始了。

“生存认证”,是针对退休人员(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离、退休、退养人员)是否存活而进行的验证活动,目的是为了保证个人死亡后养老金(退休金)不能被冒领。这是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因为每个人都要退休。

关于这个认证,目前有各种办法,比如本人亲自到场,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眼下大部分都是利用网络认证,主要是用计算机进行。但是不管什么方式,都被一直被人们“诟病”。

1、“生存认证”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无论是人民群众个人还是国家都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这是一种没有必要的浪费。所有的浪费都是对人类、对社会、对子孙后代的犯罪,因此浪费行为必须取缔。

现场认证需要老年人旅途奔波、需要配备专门人员服务,网络认证需要开发维护系统网路,配套相关人员,造成巨大的开支。没有人详细计算这笔开支到底有多大,在当今信息共享时代,无论这种支出大小都是根本没有必要存在的。

2、“生存认证”违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退休人员年老多病,到现场认证行动不便。网络认证呢?

往往为了完成一次认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比如个人电脑的配备,不是每一个家庭都有条件或必要。

很多老年人因为智力退化,无法进行网络操作,导致认证困难,另一方面由于认证系统的问题导致操作很难进行,比如系统容量,软硬件版本限制,导致每次认证都很难进行。比如浏览器的限制,软件更新,更是老年人无法完成的。很多老年人远离子女,根本没人协助完成。

即便是电脑没问题,但是也因为短时间大量的人们登录网站,导致系统拥堵,完成一次认证也需要反复尝试,有时候需要耗费几天的时间。

“生存认证”真是很折磨人呢!

为人民服务是人类文明的要求,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最大限度的给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和舒适。只要是人民群众不喜爱的一定不能去做,只要是给人民群众带来麻烦的事情一定不应该去做。

3、“生存认证”缺乏合理性

1)冒领退休金是一种极少数现象,“生存认证”不具有存在价值

退养人员死亡后,家属享有抚恤金、安葬费、甚至遗属还要享有相应的抚养费待遇,数额不菲,没有人会为此冒领退休金。

退休金(养老金)的冒领毕竟是极少数现象,并且随着社会发展,这种极少数的现象一定会消亡。

2) 即便存在冒领现象,养老金也没有损失,“生存认证”也不具有存在价值。

被冒领的退休金是可以被依法追讨的,因此从本质上,退休金的发放机关没有任何损失。而认证造成的资源支出则是不可挽回,不可逆转的。与这种极少数根本可以追讨的冒领相比,认证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要远远大于被冒领的退休金。

4、“生存认证”不具备属于多此一举,简单问题复杂化

    当今社会,网络技术发达,大数据一体化对于国家已经是小菜一碟,退休人员死亡后,医院或相关机关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公安机关需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这些信息完全可以和社保机构或退休人员管理机关信息共享,因此“生存认证”没有任何必要性。

5、“生存认证”不利于建设诚信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要求

构建诚信社会,从宏观上要相信人民群众,“生存认证”是不相信人民群众的一种体现,不利于构建互信的环境氛围。

生存认证还违背了法治精神。

生存认证的目的是为了杜绝退休人员死亡后养老金的冒领现象,这个问题很好解决,依法办理就可以了。怎么依法办?冒领养老金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轻则违反《治安处罚法》,被罚款拘留,重则触犯刑律。绝大多数冒领行为都会触犯刑律,后果很严重。冒领退休金是一种诈骗行为,当今,诈骗六千元就构成犯罪,很多退休人员的一个月养老金就是几千元,稍微冒领几个月甚至一个月就构成犯罪。只要是退休管理机构依法办理,冒领现象是不会存在的。

作为社保机构,一旦发现冒领行为即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只要社保机构或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依法行政即可解决问题,何必搞这个劳民伤财的“生存认证”呢?可见这个“生存认证”是违背法治社会精神的。

“存在即合理”是一种流氓逻辑或懦夫逻辑,事实上,存在是客观的,但是不一定是合理的,这种不合理的存在是人类愚昧落后或是阴谋狡诈的结果,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不合理的存在将逐渐被消亡!

“生存认证”必须取缔!

                     2022年1月5日星期三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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