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国家卫生健康委1月18日发布《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提出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两癌筛查”)服务。筛查服务对象范围由以往的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35至64周岁)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 根据方案,“两癌筛查”工作的总目标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筛查服务,促进宫颈癌早诊早治,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方案具体目标指出,到2025年底,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要达到50%以上、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 9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新版“两癌筛查”工作方案内容的变化调整 在2019年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主要有以下内容调整: 一是扩大了筛查服务对象。将筛查对象由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 二是完善了筛查服务内容。更新宫颈癌筛查流程,提出做好筛查和后续诊断衔接,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筛查能力。 三是突出了质量控制要求。明确要对参与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依据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的具体要求开展质控工作。 四是明确了宣传教育要点。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宫颈癌、乳腺癌防治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提供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供各地在宣传中参考使用,提高宣传效率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