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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2022-01-24 | 阅:  转:  |  分享 
  
五化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综防体系,提高森林防火及扑救效果,妥善处置全镇森林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宜章县较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森林火灾事故处置实践,编制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和方针

防扑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注重平时;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科学防扑,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团结协作,服从大局。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化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镇党委书记XXX为顾问,镇长XXX为总指挥,XXX为副指挥,二个扑火队,三个巡逻队。

1、综合协调组。协调落实指挥部确定的指令,协调处置各工作组、队、村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组织各扑火组参加扑火工作,掌握火情动态;负责搞好车辆调配、扑火物质和食品、医疗用品的供应,并做好由火灾引起的其它应急事项,确保火灾发生时信息畅通以及日间工作和诳间值班的正常进行。

2、现场指挥组。随时掌握火场态势,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火情,合理排扑火力量的布置,确定最佳扑火时、扑火方法,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在火扑灭后,确定火场留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3、宣传发动组。负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通报森林火灾起火原因等情况。

4、应急扑火队。成立1支扑火队,队长1名,副队长1名,队员16名,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周军发,镇企业组和各驻村干部为成员。接到应急指令后,及时赶赴火灾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组领导,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扑灭火灾。

5、镇突击扑火队。由镇政府农村计生组人员组成,成员12名,队长周军发。在接到应急指令后,由队长带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火情动态。

6、巡逻护林队。每村2名队员及驻村干部,共40名,负责防火责任区巡护工作,及时阻止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当地村、镇值班室,巡护时间原则上从每年9月至次年5月10日。

二、扑火准备

1、明确工作职责。镇森林防火工作,由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各部门、行政村要认真落实防火、扑火措施,做到职责、任务、人员、措施四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宣传车、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强化巡护检查。各村巡山护林人员,必须深入第一线,全面巡查,查找薄弱环节。春节、清明节等期间要由村主要干部带队,随带扑火工具到进山道口、山脚、墓地等重点地段,严看死守,收缴火种,坚决制止一切野外用火,消除隐患。

4、做好扑火准备。严阵以待,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完善机具装备,检查维护防火器材,保证性能良好,合理配置防火器材,准备好扑火物质。全体扑火队员要处于预备状态,随时准备扑火。值班室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各有山村也要做好值班工作。



第三部分启动和处置

一、预案启动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按照本镇森林防火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启动本预案。

(一)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已超过2公顷的森林火灾;

(二)连续燃烧1小时以上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三)威胁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需要县里支援、协助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程序

1、火灾发生

镇森林防火办或值班室在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向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指挥部马上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

综合协调组立即调好车辆,准备好扑火工具和物资,明确值班人员。同时在第一时间通过镇信息网络发布火情通知,各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火灾现场集中。

现场指挥组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实施现场指挥,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火情和组织扑救情况。

2、火灾蔓延

当火势迅速蔓延,需增派扑火队伍时,指挥部根据现场指挥组织的报告提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武警支队、消防队预备队进入扑火战备状态,紧急待命。

宣传发动组抽调人员到火灾发生地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根据火情发展情况,组织扑火力量。

综合协调组及时联络各工作组、队情况,掌握火场动态,为指挥提供决策依据,并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各扑火队在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下,集中力量,同心协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

3、火势凶猛

森林火灾火势凶猛,火灾现场的扑火力量很难扑灭时,现场指挥组应及时启动后备支援组,开辟防火隔离带,并合理调配扑火力量。同时报告总指挥提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武警支队、消防队进入扑火现场。

4、火灾扑灭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现场指挥制定安排扑火队员留守火灾现场,在确保无死灰复燃可能时,才能撤出人员。

5、注意事项

(1)对燃烧时间超过夜间10时,且很难扑灭的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决定扑救人员是否撤离,未经总指挥下令,扑救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2)森林火灾事故特别重大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需要县和其他镇、街道支援。

(3)在扑救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严禁组织非专业人员参加扑火,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坚决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4)因参加扑救森林火灾而负伤的人员,要及时由医护人员送医院治疗。

(5)及时做好扑火人员统计,各扑火队队长应向现场指挥准确报告本队人员数。

(6)森林防火案件,由县森林防火办、公安、司法等部门查处,镇、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新闻报告

1、按照森林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森林火灾有关新闻稿及相关材料须经镇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2、要大力宣传火灾扑救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同时各队因组织不力、处置不当而引发较大森林火灾的单位及火灾肇事者进行曝光。

四、督查管理

1、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引起森林火灾的村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2、为了确保政令畅通,由镇纪委负责对镇所属有关部门、各行政村及镇扑火突击队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情况不报而延误扑火有效时间,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3、对在森林火灾扑救中积极组织扑救、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公认度较高的人员,给予精神、物质上的奖励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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