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水利)》第五章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理
2022-01-24 | 阅:  转:  |  分享 
  
【习题十四】某实施监理的工程,甲施工单位选择乙施工单位分包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仅审查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认为符合条件之后即通知施工单位同意分包单位进场施工。事件2:甲施工单位凭施工经验,未经安全验算就编制了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同时,就开始搭设高大模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由项目总工程师兼任。事件3:施工单位开挖土方,因雨期下雨导致现场停工3天,在后续施工中,乙单位挖断了一处在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的地下管图中未标明的地下管道,因抢修导致现场停工7天,为此甲施工单位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延期10天和费用补偿2万元(合同约定,窝工合补偿2000元/天)的要求。

事件4:为赶工期,甲施工单位调整了土方开挖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报批。总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发现乙施工单位未按调整后的土方开挖方案施工并造成围护结构变形超限,立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乙施工单位未执行指令仍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了有关部门。后因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引发了基坑局部坍塌事故。事件5: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时发现,施工单位正在加工的一批钢筋未经报验,立即进行了处理。事件6:为使工程提前完工投入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前3个月竣工。于是,施工单位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未执行原施工方案,提前拆除混凝土结构模板。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此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以工期紧、气温高和混凝土能达到拆模强度为由回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再坚持整改要求,因气温骤降,导致施工单位在拆除第五层结构模板时混凝土强度不足,发生了结构坍塌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9人重伤和11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问题】1.指出事件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有哪些不妥,说明理由。【考点解析: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意见。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的基本内容:①营业执照、业资质等级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文件;③类似工程业绩;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 『参考答案』1.事件1中:(1)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分包单位的报审表及相关资料不妥,按照总分包的合同管理系,分包单位的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应通过施工单位报送。(2)专业监理工程师仅审查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不妥,还应审查业绩,专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3)按照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同意分包单位进场施工不妥。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格材料进行完整的审查后,还应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同意分包单位进场的通知。

【问题】2.指出事件2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写出正确做法。【考点解析:专项施工方案】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围堰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7.3.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7.3.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设计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规模标准

序号 达到一定规模 超过一定规模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5m) 2 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7 围堰工程 其他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8 水上作业工程 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工程 9 沉井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10 临时用电工程

7.3.3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实行分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报项目法人备案。7.3.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审查论证会。应有下列人员参加:1.专家组成员;2.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7.3.5专家组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各参建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审查论证会。

7.3.6专家组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3.8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查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7.3.13监理单位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如有必要,可直接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项目法人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 ?? 『参考答案』2.(1)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因此,甲施工单位凭施工经验未经安全验算不妥,应经安全验算并附验算结果。(2)专项施工方案仅经项目经理签字即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妥;应经甲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3)高大模板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后,需经5人以上专家论证后才可以实施。因此,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证、评审不妥,应由甲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4)按照合同规定的管理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可以实施,因此,甲施工单位在专项施工方案报批的同时开始搭设高大模板不妥。(5)在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组织中,应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项目总工程师兼任不妥。

【问题】3.指出事件3中挖断管道事故的责任方,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和费用补偿各多少?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3.(1)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线的有关详细资料。因此施工单位挖断建设单位未提供地下管图的地下管道,损失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2)乙施工单位受到的损失通过甲施工单位索赔符合合同规定的程序,但索赔要求中雨天施工的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风险,只有抢修地下管道的停工损失要求合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索赔应为:顺延合同工期7天;费用补偿1.4万元。因季节性下雨造成的3天停工,不能作为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计算的依据。

【问题】4.根据《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析事件4中甲、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基坑局部坍塌事故应承担的责任,说明理由。 ?? 『参考答案』4.(1)乙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是本次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方。(2)甲施工单位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责任,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因此,甲施工单位应承担本次事故的连带责任。(3)监理单位在现场对乙施工单位未按调整后的土方开挖方案施工的行为及时向甲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了建设单位,已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对本次安全生产事故不承担责任。

【问题】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事件5? ?? 『参考答案』5.事件5中:(1)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职责和权限的规定,应立即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未经报验钢筋的加工作业。(2)按照施工合同对材料检验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抽检、报验。(3)将此事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问题】6.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确定针对事件6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针对事件6的安全事故,分别指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有责任,并说明理由。

【考点解析: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死亡 30(含本数)人以上 10人以上30人以下 3人以上10人以下 3人以下 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100人以上 50人以上100人以下 10人以上50人以下 10人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 1亿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以下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参考答案』6.死亡2人,为一般事故;重伤9人,为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00万元,为较大事故。综合判断该事故属于较大事故。(1)建设单位有责任。理由:任意压缩合理工期。(2)施工单位有责任。理由:未执行原施工方案(或未执行整改指令)。(3)监理单位有责任。理由:未坚持要求整改(未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整改或未履行监理职责)。





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水利)》第五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理



















献花(0)
+1
(本文系启智职教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