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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调研员调入正县级事业单位任副职,公务员身份会保留吗?

 轶工坊 2022-01-25

在一份提拔重用干部公示名单中,公示了一位四级调研员调入正县级事业单位担任副职的信息。有人表示不理解,觉得从公务员系统进入事业单位系统,不应该算重用;更多的人则认为从公务员单位到事业单位,公务员身份会被取消,划不来。
1)
四级调研员调入正县级事业单位任副职,算不算重用?笔者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做过解释。四级调研员虽然在工资上享受与副县级干部相当的待遇,但毕竟不是领导职务;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则是地地道道的副县级干部,从四级调研员转任副县级干部,肯定属于重用。既然属于重用,就一定要有公示这个流程。

众所周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不一样的。公务员是拥有行政编制、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是拥有事业编制、从事专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
在同一个地区,刚参加工作的在职公务员与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差距不大,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会有一些差距。一些职级较低的公务员,工资会低于职称等级较高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些职级较高的公务员,工资会高于职称等级或管理岗位等级较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整体来看,公务员的事业发展前景要强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资以外的其他待遇上,公务员也要强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此,公务员一般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身份,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非常渴望转变身份为公务员。
2)
如果是四级调研员,从机关单位调入正县级事业单位任副职,公务员身份是取消还是保留呢?这要分情况区别讨论。
事业单位有很多种类,有的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的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的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众多类型的事业单位中有一种事业单位叫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里的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均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他们被称为“参公人员”。
在很多省份,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相互调任不受限制,参公人员可以到公务员岗位任职,公务员也可以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且“参公人员”调任公务员岗位后不需要重新登记身份,能直接过渡为公务员。
倘若是这些地区的四级调研员,他(她)调任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任副职,公务员身份一般会予以保留,其享受的在职福利津贴、政治待遇和退休待遇与副县级公务员干部没有差别;但如果调入的事业单位不是参公单位,公务员身份肯定无法保留,不管是在管理岗位上,还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都不会再拥有行政编制。
也就是说,四级调研员调入正县级非参公事业单位任副职,身份会从行政编制人员变为事业编制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副县级干部。
不过有一个特殊的情形,就是机关单位公务员被任命为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上级机关,其公务员身份是不会被取消的。只是这种情况不属于“调任”的范畴。
现实中,公务员调入事业单位的情况不多见,四级调研员调入正县级事业单位任副职的情况更是少见,但公务员晋升到了一定级别,在体制内各类单位之间进行交流,是符合组织规定的。比如某些公务员系统内的县级干部,提拔或交流到高校任学校班子成员,就是行政干部在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交流的典型案例。
应该讲,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体制内人员;公务员系统的干部和事业单位的干部,都受组织管理,理应接受组织的安排,不能因为自己不愿意就不服从组织安排,这样不仅会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也把自己放在了组织的对立面,接受处理是迟早的事。
话说回来,四级调研员也好,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也罢,在体制内工作,能走到这个层次非常不容易。有不少公务员,级别卡在科级,最后以一级主任科员的身份退休;也有很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卡在中级。所以我们也不用太在意公务员身份,我们已经获得了很多,听从组织的安排,把分内工作做好,才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和肩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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