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人工“智”能的智慧、机智与明智

 Tomsp360lib 2022-01-28
FOCUS ON US
图片

编者按:

《自然辩证法通讯》2021年第43卷第12期已在各位读者的期待下出版。读者最感兴趣的三篇文章分别是《人工“智”能的智慧、机智与明智》《司徒博:推动中国近代牙医学本土化》《天文学是获得解脱的途径?——阿耶波多和婆什迦罗一世的天文学思想》。今日精编《人工“智”能的智慧、机智与明智》。本文从三种不同“智”的标准来审视人工智能的发展进度,以此反思人在人工智能这项新技术中所真正需要与期待的“智”究竟为何物。


图片

智能判断:

“三智”作为标准的可能性


关于“智”的理解,源自人们在人工智能语境下对于“什么是智能”这一古老问题的探讨。有的学者认为机器能够模拟人的智能行为就是智能,而有的学者则认为智能要求机器本身就具有诸如意识、自我、思维等意蕴的。
 
总的来说,对于智能的研究大致分为这样三种模式:一是知识阈值理论,即认为智能取决于知识的数量及其一般变化;二是思维理论,即认为智能的核心在于思维;三是进化理论,即诸如行走力、感知力、繁衍力等用控制取代表征的理论。综合这三种理论,我们可见智能是可以理解为具有理论意义上的认知力和具有实践意义上的能动力。
 
因此我们可以将“智能”看作是“智力”和“能力”的结合,那么只有智与行兼备才可算得上是人工智能。但需要强调的是,智具有优先性。智要优先于行,行始发自智,智来触发行;另一方面,智较行而言,更具困难性。智涉及精神层面的事物,所以智也是较行而言更不易实现的。当把“智能”一词从“人工智能”一词中脱离出来后,我们开始转向对于人类特性进行描述;继而又把“智”从“智能”一词中脱离出来,我们同时又暂且搁置了人类特性中的实践因素。
 
实际上,在人工智能的语境下“智能”一词并不能被分割,因为当我们设计人工物之时就是希望它能够做出智能的行为。而我们为了更好地理解智能究竟是什么,可以暂时将重点放在智能中对于“智”的解释上:人的“智”有很多种,其中我们想要人工智能实现的无非涉及智慧、机智与明智这三种较为重要的智。其中,智慧属于从共时性的角度作为智能的衡量标准,而机智和明智属于从历时性的角度作为智能的衡量标准。
 
智慧的解析

智慧首先要与智力一词区分开。智力只不过是人作为生命的部分技能,而人工智能需要机器去模拟人的智慧是指生物所具有的基于神经器官一种高级的综合能力。当前人工智能可以根据给定的程序进行计算与分析,实际上就是在模拟人们的显性智慧,是在人类隐性智慧工作框架下的求解工具。也就是说,智慧是关涉人和世界的运维把握,它不仅包括理论的知识,也包括实践的知识;不仅关乎逻辑与识别,也含括了情感与联想。由此可以将智慧大致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包括理性能力,第二层面包括感性能力。
 
人所具有的“智”不仅仅包括脑,还包括心。大脑神经化学研究也已经表明,大脑研究、精神病学与身—心理论之间有明确关联。这意味着智慧这两层意蕴并不总是孤立的,而经常是作为一体交叉出现的。所以这样看来,判断机器或系统是否智能可以根据智慧的理性能力和智慧的感性能力以及对于二者关系的运用把握程度来作为标准。
 
机智的界定

机,巧也。机智具有“在复杂微妙的情境中迅速有把握和恰当行动的能力”,这意味着快速的准确决策,它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快速做出决策,二是在快速的基础上正确决策。
 
举个例子:中央处理器(CPU)和图形处理器(GPU)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处理器。众所周知,CPU作为一般计算机系统的运算和控制核心,通用性很强。但相对CPU来说,GPU的运行速度更快,其性能更加适用于专项工程。经过综合这两种处理器的不同优势而发展出的通用计算 GPU(general purpose GPU),它虽然仅仅适用于一些特定的操作,但是可以大大提高其运行速度。由此不难看出,判断机器或系统是否智能可以将其是否能够在短时间内具有灵活性和应变能力作为标准。
 
明智的内涵

明智既包含思维的力量,又涵盖实践的维度;既涉及对“真”的把握,又具有对“善”的指向。尤其注意的是,明智是包含道德因素的一种智慧。因为它的远见性表明了这种智慧必定是与短视的利益驱动相反的。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富有远见的智慧都能最终得出道德的决策。所以,判断机器或系统是否智能可以将其是否具有长远性、或者说在长时间内具有有效性和道德的价值意义作为标准。
 
迄今为止,人工智能发展的最前沿领域可以在具体的专业领域达到高超的识别水平和实现精准的数据分析,但它仍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当前的人工智能发展已经能够达到智慧的第一层面和机智的第一层面,但是还不能完美的兼具二者的第二层面,并且没有做到明智。
 
图片

智能期待:

“三智”作为目的的价值意义


以往传统技术为人们解放体力劳动做出贡献,而人工智能为解放人们脑力劳动提供可能。若想依靠人工智能来解放人的脑力劳动,就须得让人工智能拥有人脑的智慧、机智与明智。
 
其一,人们寻求人工智能来解放自身的脑力劳动,势必会发展到进而解放自身的智力劳动,这意味着人工智能须得满足人们对于智慧的需要。可以说,能够满足人的智慧需要的机器一定是通用型的人工智能。
 
其二,如今依赖于大数据而发展的人工智能终究摆脱不了经验论的局限,而人们需要的是在一个动态系统中面对各种具体应用时都能够灵活应对的机器,这就意味着人工智能还须得满足人们对于机智的需要。
 
其三,当前人工智能的发展既存在着物理伤害的风险又存在着伦理道德的风险,能否用长远的眼光考量问题并且做出明智的决策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这便意味着人工智能须得满足人们对于明智的需要。
 
具体说来,一方面,人工智能在某些具体领域地发挥可以超过人类生物的局限,也可以在极致精准的数据下给出事物的可能性,这是人类在人工智能中渴望得到弥补和证明的。另一方面,一旦人工智能实现了短时间的灵活性以及长时间的有效性,增强了人们对于它的信任,它就能够在一定意义上做为道德主体进而与人进行平等地交互,并实现人类对于理想状态的追求。

图片

智能实践:

明智作为“三智”之首的必要性


智慧、机智和明智三者对于人工智能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究其根本,明智是最为关键的:其一,起初旨在模拟人类智慧的机器容易走向不可控的局面,所以从一开始就应让机器具有“明智”。其二,不具有明智的机器无法实现“机智”,随着硬件的跟进短时间内让机器迅速做出决策并不难,而难点在于确保机器在短时间内决策的正确性。
 
智慧先于明智会带来伦理风险。大多数学者尝试着从脑科学、数学等方式对此进行研究来使得人工智能具有兼具理性能力与感性能力的“智慧”。但现在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此,因为我们不能先去设想一个有风险的事物的可能性再去分析其可行性,而应想去设想其是否具有可行性继而再去分析其实现的可能性。由于明智包含着道德因素,所以明智应该在设计“智慧”之前首要考虑的。
 
机智先于明智会造成短视决策。机智的决策说明在当下的决策是迅速而准确的。有时候我们会需要机器在短时间内给出较为精准的答案。然而,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机智恩惠很难回应其带来的相关伦理问题,而唯有将包含道德因素的“明智”设计置于“机智”设计之前,才能给“机智”确立一个人本的保障。
 
总而言之,美德与知识二者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人类自身的哲思中,也在人工智能这一技术领域里有所影射。所以,当我们将智慧、机智和明智这三种标准本身进行审视之时,我们不难发现明智的远见性和道德性使得其他智能标准都黯然失色。唯有将明智设计于其他智能因素之前,才可稳妥地实现人对于人工智能中“智”的真正需要。
 
总的来说,只有首先澄清人们对于“智”的真正需要与期待,才能将人工智能技术作为一种自我实现与超越的手段。并且只有明晰了不同“智”的概念,才不被简单的“智能”一词混淆其真正含义。明智是属于人类的大智慧,或许我们想要进一步开发人工智能使其更好地为人服务又不受制于它,只有从自身的“智”中去寻找依据才是可能的办法。

图片
END
本文选自《自然辩证法通讯》2021年第43卷第12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