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临平路133弄3号名义2601室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年,自起至止。
房屋租金为每月元。乙方首期预交个月的房屋租金共计元。以后租金付款每月提前日支付给甲方。乙方在合同签约时交押金:肆仟伍佰元整。租赁期满后,双方结清费用,押金退还乙方。乙方押金在甲方。
甲方出租的房屋,因政策因素或市政动迁等不可抗力因素而终止合同的,不作违约处理,租金按乙方实际居住时间计算。
乙方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造成一切后果自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结构,若人为损坏有关物品、设施,则按市场价格赔偿。
乙方应按时交纳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等一切费用,如延迟付款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壹式贰份,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非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中止。
备注:另附清单壹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东方都市8#楼1601室家具清单
空调肆台
电视壹台
洗衣机壹台
床肆床
三人沙发壹只
单人沙发贰只
冰箱壹台
餐桌壹只
餐椅陆只
电视柜壹只
茶几壹只
写字台贰只
椅子贰只
微波炉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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