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药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的药物,称为清热药。 清热药性属寒凉,具有清热泻火、解毒、凉血、燥湿、解暑等功效,主要用于高热、热痢、湿热黄疸、热毒疮肿、热性出血及暑热等里热证。 根据清热药的主要性能,可分为以下五类。 1.清热泻火药 能清气分热,有泻火泄热的作用。适用于急性热病,症见高热、汗出、口渴贪饮、尿液短赤、舌苔黄燥、脉象洪数等。 2.清热凉血药 主要入血分,能清血分热,有凉血清热作用。主要用于血分实热证,温热病邪入营血,血热妄行,症见斑疹和各种出血,以及舌绛、狂燥、甚至神昏等。 3.清热燥湿药 性味苦寒,苦能燥湿,寒能胜热,有清热燥湿的作用,主要用治湿热证,如肠胃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肝胆湿热所致的黄疸,下焦湿热所致的尿淋漓等。 4.清热解毒药 有清热解毒作用,常用于瘟疫、毒痢、疮黄肿毒等热毒病证。 5.清热解暑药 有清热解暑作用,用于暑热、暑湿病等。 使用清热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1.清热药性多寒凉,易伤脾胃,影响运化,对脾胃虚弱的患畜,宜适当辅以健胃的药物。 2.热病易伤津液,清热燥湿药,又性多燥,也易伤津液,对阴虚的患畜,要注意辅以养阴药。 3.清热药性寒凉,多服久服能伤阳气,故对阳气不足、脾胃虚寒、食少、泄泻的患畜要慎用。 |
|
来自: 新用户87319809 > 《感冒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