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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陕南移民开发状态下的人虎冲突

 糖狮三摆手 2022-02-05

内容提要:明清时期是陕南地区移民、开发的高潮时期,随着开发活动的全面展开和开发地域的渐次扩展,虎资源出现明显的变迁,虎的栖息领域出现阶段性萎缩,第一阶段涉及南郑、城固、沔县三地,第二阶段则开始大范围萎缩。人虎冲突逐渐加剧,除一般性人虎冲突事件外,激烈的虎患和打虎活动频繁发生,成为人虎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从而导致有计划、有组织、高奖励、高力度的政府性防虎、驱虎、打虎活动开始展开,最终导致虎数量剧减,分布范围显著萎缩,栖息地向人类活动影响较小、森林资源保存较为完好的高海拔山地后退。

原文出处:史林2008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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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生命经过几十亿年不断进化的结果,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其未知潜力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显示无法估量的美好前景。然而,自历史时期以来,由于人口增长、人类活动、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使物种不断消失,生物多样性不断遭受破坏。因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由于人类活动在生物变迁中所起到的加速作用,使生物变迁的人文影响因素研究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尤其是对于居于较高生态位、具有明显环境指示意义、与人类关系较为密切的大型动物种群的研究,国内外科学界更为关注。

      人类活动明显的历史时期是生物变迁人文因素研究的重要时段,本文以虎为例,探讨局部区域内(陕南地区)特定人类活动影响下人与动物的关系,以及人类活动对动物资源的影响。

一 主题说明

      虎是猫科大型食肉动物,在生态系统中居于食物链的顶端,能及时反映生态环境的质量和变化。它的身体部位及其制品具有广泛的利用价值,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较为密切,同时又是我国龙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历史文献中记载较为丰富,便于我们研究。自人类历史时期以来,虎种群数量规模和地理分布日趋减缩,且其进程随着人类活动规模的扩大、强度的增加而日益迅速,这样显著的变迁明显受到了人类活动的影响,反映出不同阶段的人地关系。

      选取陕南作为研究地域,是基于陕南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虎资源在该区域的显著变化。陕南地处我国南北过渡的中间地带,习惯上指秦岭以南的陕西辖区,是陕西省境内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一个庞大山地,秦岭平均海拔高度约2000-3500米,巴山平均海拔高度约2000-2500米。秦巴山地林莽丛生,历来动物资源丰富。这里河流纵横,水资源丰富,沮水、胥水、洵河、丹水等河流自秦岭发源汇入汉水,温和湿润的气候也为各种动植物的生存、生长提供了条件。历史记载表明,原始优越的自然环境使这一地区自古多虎,分布广泛。然而,明清时期,随着又一次移民高潮的到来,导致人虎冲突不断加剧。

二 移民开发地域的渐次扩展与虎生活领域的逐渐缩小

      陕南的开发共经历了5个阶段,即夏商周至战国时期、两汉魏晋时期、隋唐时期、宋元时期、明清时期。①而明代以前的开发活动主要是限于当地土著居民谋求生计的基本农作物种植活动,开发地域主要集中在河谷盆地和低山地区,限于人数和生产的规模,并没有对深山老林进行大规模垦辟,因此,只是一种间断、零星的开发活动,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并没有造成根本性的冲击。陕南地处秦岭、巴山山区,森林密布,历来多虎。在这种开发状态下,老虎的生活领域没有被频繁侵扰,因此,虎资源还比较可观,人虎冲突只是偶然发生。

      明清两代,陕南地区成为以湖广、闽粤为主体的全国性大移民的焦点,大规模的官方、非官方移民涌入秦巴山地,土地垦殖幅度剧增,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人们开山种地,伐林开荒,办厂开矿,使得陕南的生态环境随之发生了剧烈变化,进而破坏了老虎生存、栖息的环境。

(一)移民高潮与开发地域的渐次扩展

      明代是陕南移民的重要历史阶段,生产活动开始逐渐向深山老林扩展。元末明初的战乱纷争,使得社会生产力受到极大的破坏,人口骤减,据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的统计,整个兴元路(包括今安康地区全部以及汉中地区之南郑、洋县、城固、西乡、褒城、凤县)在册人户2149户,人口总计仅19378人②。针对这种情况,朱元璋采用移民垦荒和屯田的办法调剂人力之不足,即“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乡,从人多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多的地方”。于是,一部分南方移民辗转至秦巴山区。明初流民的进入,迅速增加了陕南的劳动力,这些流民进入以后,除了进行农业耕种外,还从事挖煤、采金、烧炭、造纸、制茶等手工业,而这些产业的发展大多依托于深山老林。于是,当时的生产活动开始逐渐向森林扩展,并且人数众多。明代的移民不仅奠定了陕南人口繁衍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为清代大规模向陕南移民开辟了道路。③

      在经历了明代200余年的休养生息和发展之后,陕南经历了空前浩劫,即明末清初的农民起义、空前的瘟疫和灾荒、以及清初平定“三藩”的战争。旷日持久的战乱和空前的灾荒、瘟疫使陕南遭到毁灭性的打击,直接导致了人口的剧减和土地的大量荒芜。为了避免土地荒废,保证田赋收入,摆脱财政匮乏的局面,在战乱刚刚平息不久,清政府即对四川、陕西等省实行招徕流民开垦荒地政策,并放宽征课年限,鼓励农民承租耕地,垦荒播种等措施,招徕外省流民进入秦巴山区垦荒就食。顺治六年(1649),清政府正式颁发《垦荒令》④;康熙年间,又修订了顺治时的《垦荒定例》;乾隆年间,再次对《垦荒令》进行完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宣讲中央政府的政策,并积极予以组织,以低廉的地租安置流民复垦,“客民给钱数串,即可租种数沟、数岭”⑤,在优厚条件的吸引下,各省无地流民陆续进入陕南,由此掀开了陕南开发的高潮。

      时值不久,嘉庆年间又爆发了白莲教起义。剿匪叛乱又一次促成了当地人口的急剧较少和生产力的破坏,使得这一地区“并无名村巨镇,亦无平川旷野”⑥。为了抚治战乱,征收赋税,增加人口,清政府再次招徕外省无业游民前来垦殖,再度掀起移民高潮。据史念海先生的研究表明,康熙中期,陕南人口大约50万,而100年后的嘉庆年间达到396万,增长率为697.9%。究其原因,均是“移民造成”⑦。

      数百万的移民蜂拥而至,且绝大多数进入了山地较多的厅县从事垦殖、伐木、烧炭、木厢制作、造纸、种植木耳等生产,这些生产活动无一不是以山地林木为原料的。为了维持生计,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流民不惜以砍伐森林、进军山地为代价,从河谷平原到低山丘陵到中山再到高山沟壑层层推进,陕南的全面开发不断展开。掠夺式的开发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了难以恢复的影响,可以从一些地志资料中管窥当时的情景。如,位处秦岭南坡的留坝厅(今留坝县),提及“物产”时,云:“木宜松、柏、柳、椿、桑、柘、楸、槐、椵、桐、榆、漆、紫柏、青棡,其他杂木皆所常有,数十年来客民伐之,今已荡然,惟太白河、菜子岭、光化山尚有老林”⑧。时人作诗道:“在昔山田未辟时,处处烟峦皆奇幼。伐木焚林数十年,山川顿失真面目”⑨。紫阳县,“乾隆中,邑境多老朳荒林,并未开垦,居民绝少”⑩,但不久老林已被垦尽。大量的荒山被开垦并种植,流民“其日常食以包谷为主,老林中杂以洋芋、苦荞,低山亦种豆麦、高粱”(11)。

      综上所述,明清两代,为了抚治战乱,恢复和发展生产,统治者采用移民垦荒和屯田的办法调剂人力之需。人们为了躲避战乱、赋役、圈地,大批流徙,使陕南成为移民集中地,形成了明清移民开发的高潮。骤增的人口,使平川荒地很快开垦殆尽,随之而来的移民只好向深山老林中寻求生计。伴随着移民活动向“南山老林”、“巴山老林”的深入展开,移民开发的区域渐次扩展,过度开垦山坡、砍伐森林资源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对当地的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清代后期陕南地区水旱灾害频频爆发,在很大程度上与山地植被减少导致森林涵养水源的调剂功能弱化有关。此外,流民渐次垦殖山坡、林地,无疑打破了当地的生态平衡,使许多野生动植物丧失了生存、栖息环境,生活领域逐渐萎缩,生态系统中的食物链环被人为破坏。而老虎的生活环境也因此受到了侵扰和破坏,其分布范围逐渐萎缩。

(二)虎分布区域的逐渐萎缩

      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耙梳有关陕南的55部地志文献(包括一统志、总志和方志),2本碑石集录,和4种相关丛书、文集,作者共搜集到83条虎资料,其中74条是明清时期的,9条是追溯前朝的。由于明代地志资料的保存不够完备,所以,我们搜集到的明代虎资料除了很少部分来自为数不多的几部明代地志外,大多摘自清代地志中对于前代虎资源的追溯记载中,数量非常有限(9条),因此,很难对明代的虎分布进行复原工作。然而,通过这有限的资料只言片语的描述,我们还是可以看出自明代至清代,虎的分布范围是渐趋缩小的。

      清代地志资料的保存相对完备,虎资料也相对完整,因此,我们可以就目前所掌握的虎资料简单复原整个清初至清末整个朝代的虎记录分布点图(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就整个清代而言,陕南29个县(区)中80%的县(区)(23个)曾经有虎分布,而现在的很多地区虎已经消失了。历史文献的记载显示,以清乾嘉时期为断限,陕南虎分布范围渐趋缩小,且其萎缩进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第一阶段是乾嘉之前,虎的分布在小范围内萎缩。如历来多虎的城固、南郑、勉县3地,在明及明以前还有虎记载,表明有虎分布,甚至发生虎患,到清乾嘉之前,却已不见记载。嘉靖四十五年(1566)《城固县志·田赋志》记载,“嘉靖十四年(1535),虎踞邯郸村(今城固城关镇杜家槽村,系平川之地)数日,人不能捕,夜不能归其住所。嘉靖二十四年(1545),虎上出斗山湾,下游至七星寺。人畏之,昼不敢行。知县范时修牒于城隍之神,三月,遣捕获之,已灭迹”(12),描述了虎盘踞城固平川村庄的虎患。然而,康熙五十六年(1717)的《城固县志》(13)和民国时期的《城固乡土志》(14)中关于虎的记载都已经只有对于前代的追溯而没有当代有虎的记载。乾隆五十九年(1794)的《南郑县志》(15)、民国十年(1921)《续修南郑县志》(16)同样只是追溯明天启年间“有虎生角”之事。明万历时文学家张瀚曾从成都去西安旅游蜀道全程,其游记说“过小山至沔县,有百丈峡。褒城乔木夹道,中多虎豹”。(17)褒城即褒斜道南端出口处古褒中县旧址,距汉中城仅三十里,明代为一大人口聚居区,现其境域划归勉县。由此诗句可以看出明万历年间,现今勉县境域之内还是有很多老虎分布的。然而,康熙四十九年(1710),沔县(今勉县)知县钱兆沆纂修《沔县志》(18)时并无任何有关虎的记载,后来的道光《褒城县志》(19)、光绪《沔县志》(20)中也了无虎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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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清代陕南的虎记录分布点

      第二个阶段是乾嘉之后,虎的分布区域大规模萎缩,主要是在虎资源非常丰富的略阳县、佛坪县、山阳县、孝义厅(今柞水县)、镇安县、安康县、汉阴县、白河县等地区减少分布,甚至消失。主要表现是乾嘉前还有虎记载,乾嘉后却无虎记载,根据文献记载,这些地方“昔年地广人稀,山深林密,时有虎患”(21),曾经因为虎极多、“虎蹄狼迹交于满山”(22)而使时人“欲杀以善捕法”。然而,随着乾嘉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移民垦殖高潮的到来,人类的开发活动扩展至老林深处,使得这些地方的虎自乾嘉以后,或者“客民日多,随地垦种,虎难藏身,不过偶一见之矣”,或者在文献记载中完全消失(以略阳、安康、汉阴、旬阳为著)。

      此处,我们对虎无载的情况可做出以下三种推测:当地有虎却没有记载;当地确实无虎故没有记载;当地有虎但虎数量不多或对人畜无大碍所以不载。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我们基本可以判断,当地无虎或至少虎已经不多所以资料才没有记载。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虎的分布区域经历了一个逐渐萎缩的阶段。清乾嘉以前,“长林丰草,人烟甚稀,虎狼出没,所在皆是”(23),其分布区的萎缩只是局部的。之后,则出现了一次大范围的萎缩。这从资料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乾嘉时期是一个很明显的时间断限,74条明清的陕南虎资料中,乾嘉之前的记录有58条,占78%,而之后的则只有17条,占22%。这是因为,清初由于刚刚经历战乱、灾荒,人口剧减,劳动力不够,生产力下降,因此人类的开发活动主要在于平川荒地,距离虎的生活领地较远,对其影响很有限。康熙末年以后,尤其是乾嘉时期,清政府采取政策招徕流民垦荒,数以百万计的流民迁居陕南,不仅使明代以来的大量荒地得到耕种,而且使许多荒山老林也得到了开垦。这大大侵扰了虎的栖息环境,使人虎相遇的机会增多,冲突加剧,导致虎患频繁发生。为了维持开发活动的展开,乾嘉时期,人们开始采用各种方法展开了不同规模、多种形式的打虎活动,使虎的数量和分布范围都大大缩小。

三 人虎冲突的加剧和打虎活动的展开

      每一种动物的生存,除了需要有与它的习性相适应的生存环境外,还拥有一定的生活领域。在食物充足和人为干扰少的情况下,活动领域是比较固定的,活动的范围相当大。根据不同地区食物多少的不等、植被面积和种类的不同,领域的面积从数十平方公里到数百平方公里不等。每只成年虎也都有一定的领域,其边缘部分可以彼此重叠。即使是雌雄虎都各有自己的领域,平时互不往来。虎具有很强的区占性,保卫自己的领域极其认真,如果发现其它动物擅自侵入,有意争夺领域,必将拼死搏斗。

      我们知道,虎的猎食对象不仅包括大中小型食草类动物(包括马、牛、羊等家畜),还包括一些其它动物,甚至豹、熊、狼这类猛兽。因此,可以说,凡是他能制服得了的动物,都可能被它充饥。但虎生性多疑,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只有找不到足够的野食,或者其生境遭到侵犯与破坏的时候,它才有可能铤而走险,接近居民区,伤及人畜。

      随着人类开发领域的不断扩展,虎的活动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侵扰,当这两个领域的重合范围越来越大时,人与虎的相遇几率也就不断增大,从而加剧人虎冲突。

      人虎冲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偶然经过或进入虎的生活领域时,发生“人虎相视”、“虎食人”的突发性事件;一是人类开发活动大规模侵入虎的生活领域或破坏其栖息环境,从而引发频繁的虎对人畜的攻击性虎患事件。一般说来,在人类活动影响微弱的时空条件下,人虎冲突以第一种情况居多。反之,人类活动影响剧烈的时空里,则以第二种情况居多,也更能反映出人类活动影响的剧烈程度。

(一)人虎冲突的加剧

      明清时期陕南的人虎冲突事件急剧增多,爆发频繁,同时破坏程度日益剧烈。在74条虎资料中,31条是有关人虎冲突的,其中11条为一般冲突,20条则是有关虎患的。

      一般性的冲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人类经过深山道路(包括栈道),误入虎的领地,遇虎于途,或人虎狭路争行,或人虎对峙,或虎伤(食)人、或人打虎夺路的冲突,共5起,主要发生在留坝柴关岭(康熙初年)(24)、镇安山路(乾隆十三年、十五年,即1748、1750)(25)、山阳商道(康熙朝之前)(26)、宁陕山野(明弘治年间)(27)、宁羌黄壩驿(今宁强县西南)(28)境内。

      二是人们入山从事采樵、收菽的小型家庭农业耕作活动,偶遇虎出,发生虎伤人、食人事件,共4起,主要在略阳(乾隆间)(29)、汉阴(乾隆年间)(30)、宁陕(道光年间)(31)、西乡(康熙年间)(32)。

      三是在人类和虎的生活领域相互重合区域,人虎和平共处同一领地的温和“冲突”,共2起,发生在乾隆年间的镇安(33)、康熙十八年(1679)后的石泉(34)。

      较为激烈的人虎冲突主要体现为虎患。而频发的虎患正是这一时期最主要的人虎冲突,程度比较剧烈。

      首先,据文献记载,虎患发生的频率较高,时间较为集中,主要在明代中后期至清中期。每每记载都以“颇多虎患”、“甚为虎患”、“颇苦虎患”来表明其爆发之频繁。明代共6次大的虎患,分别发生在嘉靖年间的城固县(35)、万历年间的西乡县(36)、成化年间的安康县(37)。清初虎患共有14次,主要集中在康雍乾时期,其中仅乾隆时期就有9次。这恰好与这一时期人类在陕南的开发高潮相始终。

      其次,参与虎患的老虎数量较多,成群出没者不在少数,虎患发生的范围较广,破坏程度较为剧烈,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的日常生活。

      以西乡县为例。居于子午道南口的西乡山区虎患最剧。见于文献记录的就有两次大规模、高烈度的虎患发生,分别于明万历年间和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先后爆发。嘉庆《续修汉南郡志》卷26记录了明万历年间汉中知府崔应科悬重金招募杀虎勇士而亲撰的《捕虎文》,对当时的虎患情景作了详细的描述:“惟兹汉郡,幅远多山。丛尔西乡,尤处山薮……虎豹成群,白沔山峡,白额恣噬,初掠牛羊于旷野,渐窥犬豚于樊落,底今益横,屡极残人。昏夜遇之者糜、白昼触之者碎。”充分展现了虎患中虎的数量极多,对人的伤害程度愈演愈烈的趋势,从最初在旷野中掠食牛羊,到村庄聚落中偷食猪狗,再到多次残人、伤人,无一不表明了当时人虎冲突的剧烈程度。康熙年间再次爆发的虎患,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特虎迹交于四郊,而且午夜入城伤害人民,殃及牲畜”。为此,时任知县的王穆“于是县重赏募善捕虎者数十人,挟弓矢入林莽,……捕者癸巳(1713)至乙未(1715)射虎六十有四”(38),3年之内射杀64只虎也不算小数目,可见当时人虎冲突的剧烈程度。

      除了西乡县,还有城固、安康、汉阴、略阳、山阳、商洛、洛南、镇安共9个县发生了虎患,每一次虎患都是虎“游于市,惊怖街衢,伤及人畜”,以致“人畏之,昼不敢行”,“居民归家闭门不敢外出”。于是,在此期间,出现了民间或政府的杀虎、捕虎、防虎计划以及有组织的打虎活动。

(二)政府性打虎活动的展开与虎的消退

      明以前有许多关于打虎事迹的记载,但多属个人行为,诸如秦昭襄王募人打虎的官府行为是非常少的。明清时期,个人的打虎行为依然存在,同时出现了官吏重金悬赏组织打虎、防虎的政府行为,并且成为打虎、防虎活动的主流。在15条打虎资料中有9条是关于官府人员组织并采取措施打虎、防虎的资料。由此看来,明清时期,消除虎患保一方平安已经成为政府的一项执政内容。同时,这种有计划、有规模、有奖励、讲方法的大型打虎活动也意味着虎数量和分布的迅速消退。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政府性打虎活动是如何开展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西乡县发生虎患,于是知县王穆悬重赏招募打虎将,进山打虎,三年之内射虎64只。事后,王穆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在城外建亭树碑记载了此事(39)。至今“射虎亭”碑犹存于西乡县文化馆。在薛祥绥手抄道光本《西乡县志》“古迹”卷中提到射虎石时,附录了《王穆射虎亭记》一文,谨照录其中打虎文字片断于此,以备分析。

      ……始□知山深多虎,每是为怪,然未有如西乡之甚者。不特虎迹交于四郊,而且午夜入城伤害人民,殃及牲畜。夫上帝好生,而生此恶兽,此造物之所不可解者也。余有父母,斯民之职,不得不谋驱除之法以安我兆牲也。于是县重赏募善捕虎者数十人,挟弓矢入林莽,探虎出入必由之径,置毒于矢,伏机于路,虎触,机矢即发,立毙,得一虎辄以百镪数金赏,捕者癸巳至乙未射虎六十有四,亦有中而不死,又有带铩毙于穷岩绝谷者,不知凡几。于是商通于途,民歌于野,四境宁谧,宵行无碍,远迩称乐土焉。余乃建亭于西城门外,勒石以记之,亭成,令虎匠陈大材、胡国辅等酌酒以劳之……

      从以上文字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打虎活动具有很强的组织性、技巧性和打击力度。首先,它具有很诱人的奖励措施,“县(悬)重赏”、“得一虎辄以百镪(镪,钱串,引申为成串的钱)数金赏”;其次,拥有虎将们丰富的打虎经验和技巧,“探虎出入必由之径,置毒于矢,伏机于路,虎触,机矢即发,立毙”,可见,打虎将对于虎出入活动的路线是较为熟悉的,并且采用了在剪矢上涂毒、在路上埋伏机矢的技巧;再次,协调使用“弓矢”、“机矢”、“铩(古兵器,即鈹,大矛)”等多种打虎工具。因此,最终获得“捕者癸巳(1713)至乙未(1715)射虎六十有四,亦有中而不死,又有带铩毙于穷岩绝谷者,不知凡几”的丰硕成果,以致“害兽几绝”,消除虎患。

      秦岭向多虎患。清人聂焘在纂修《镇安县志》“物产”部分时,由于极伤心于当时的虎患,于是专门对当时的打虎活动进行了详尽记载。乾隆十五年(1750),秦岭多虎,当地官员“丰文拨宜君营兵捕杀,无所获”,于是“制台尹公蒙示以防范之法,即于省城制备短枪火药,捐散四乡,一时打获数虎,释其大者送省呈验。公喜赏给打虎人银两,原虎发还以示鼓舞。时中丞陈公方入武闱监临,闻其事亦喜,驰谕云:'闻打获极大数虎,为地方除数大害,实快心之事,其虎不必送来,此后仍常如此防范,勉之,望之盖。’”(40)在这次活动中,政府甚至调拨军队(宜君营兵)开展打虎活动,以消除虎患,未果之后,制台和中丞两位官员亲自教民防范之法,并且制备相当先进的打虎工具——短枪火药,捐散四乡,于是“打获数虎”。他们还对打虎人给予了奖赏,以鼓励人们坚持防范。

      通过对诸如以上的9条政府打虎资料进行分析,我们得出这样一个认识:相对于个人打虎行为而言,政府行为更利于消除虎患,也因此更加速了虎资源的消退。道光《略阳县志》记载,清雍正年间,略阳县城墙坍塌,经常有虎入城,居民不敢出门。时任知县的叶馨“主持筑城墙,树栅栏,严禁夜行”除却了虎患。到嘉庆年间,加之毁林垦荒,以致老虎几乎绝迹(41)。虎的数量减少,除了体现在历史文献中的这些直接描述以外,还体现在它在历史文献记载中的消失。我们看到在陕南地区29个县(区)的地志文献中,自乾嘉以后,仍然有虎记录出现的已经非常少了。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陕南的人类开发活动不断深入、开发区域不断扩展,使人虎对于生活领地的争夺日益加剧,人虎冲突不断增加且逐渐升级。为了维持人类的生产生活,有组织、有步骤、高奖励的政府性打虎活动逐渐展开,这导致了虎资源的急剧消退。这种消退,不仅是数量上的减少,分布范围上的缩小,更主要的是,虎赖以生存的栖息地不断向人类活动影响较小、森林资源保存较为完好的高海拔山地后退。

四 结论

      通过对明清时期陕南地区移民开发全面展开状态下人虎关系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认识:

      第一,在移民开发活动全面展开的同时,人与自然界之间原来的相对平衡性被逐渐打破,人与虎的冲突逐渐加剧。

      明清时期,随着移民的涌入,土地垦殖幅度的剧增,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人们在陕南的开发活动,从河谷平原到低山丘陵到中山再到高山沟壑,层层推进以致逐渐侵入虎的生活领地,迫使其生存领地不断缩小,可供猎食的动物不断减少,这使得人虎冲突逐渐加剧,由一般性人虎冲突事件上升到激烈的虎患和打虎活动频繁发生,成为人虎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从而导致有计划、有组织、高奖励、高力度的政府性防虎、驱虎、打虎活动逐渐展开,在陕南出现了人扰虎、虎伤人畜、人打虎交错进行的局面。

      第二,开发活动的展开,人虎冲突的加剧、政府性打虎活动的展开,导致虎资源的阶段性萎缩、栖息地不断后退。

      以清代乾嘉时期为界,随着移民开发高潮的逐渐到来,虎在陕南的分布地域逐渐萎缩:乾嘉以前,其分布区只是小范围的局部萎缩,主要涉及南郑、城固、勉县三地;乾嘉之后,则开始大范围萎缩,许多产虎较多的厅县虎记载消失。这不仅意味着数量上的减少,分布范围上的缩小,也意味着其赖以生存的栖息地和生活领域,向人类活动影响较小、森林资源保存较为完好的高海拔山地后退。

      本文为作者所获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S2006YB02)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西部环境和生态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历代制度和政策因素对西部环境的影响:途径、方式和力度》(90302002)的研究成果。

注释:

      ①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

      ②《元史》卷60《地理志三》,《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③陈良学:《湖广移民与陕南开发》,西安: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

      ④陈振汉:《清实录经济史资料·顺治-嘉庆朝(1644-1820):农业编·第二分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⑤【清】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编辑委员会:《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稀见文献丛书》第4卷《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6帙,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版。

      ⑥嘉庆《白河县志》卷2《建置》。

      ⑦史念海等:《陕西通志·历史地理卷》,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页。

      ⑧道光《留坝厅志》卷4《物产》。

      ⑨王志沂:《栈道出田》,道光《留坝厅志·文征录》。

      ⑩民国《紫阳县志》卷6《补遗》。

      (11)道光《宁陕厅志》卷1《风俗》。

      (12)嘉靖《城固县志》之《田赋志》。

      (13)康熙《城固县志》。

      (14)民国《城固县乡土志》。

      (15)乾隆《南郑县志》。

      (16)民国《续修南郑县志》。

      (17)【明】张瀚撰,萧国亮点校:《松窗梦语》卷2《西游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18)康熙《沔县志》。

      (19)道光《褒城县志》。

      (20)光绪《沔县志》。

      (21)光绪《镇安县乡土志》。

      (22)乾隆《汉阴县志》卷6。

      (23)乾隆《镇安县志》卷8《动物·野产》。

      (24)道光《留坝厅志》之《足征录·文征录》。

      (25)乾隆《镇安县志》卷9《艺文》;民国《镇安县志》卷7《艺文·捐分南社仓详文》。

      (26)康熙《山阳县初志》卷3。

      (27)道光《宁陕厅志》卷4《艺文·逸事》。

      (28)光绪《宁羌州志》卷5《艺文》。

      (29)道光《重修略阳县志略》卷4《艺文部·记》。

      (30)乾隆《汉阴县志》卷6。

      (31)道光《宁陕厅志》卷4《艺文·逸事》。

      (32)道光《西乡县志》之《古迹》。

      (33)乾隆《镇安县志》卷10《杂记·拾遗》,记载:“本境在乾隆时,长林丰草,人烟甚稀,虎狼出没,所在皆是。相传负郭王姓有虎入其家,众骇奔啼,审无害人意,驱之。去数日复来,习为常,或饲之或宿其家,来去无忌,人畜见惯不惊,若忘其为虎也者。可见盛世人物熙皥气象。”

      (34)道光《石泉县志》卷2《官师志第六》,记载涂之尧在康熙十八年以后所做《县堂春草》:“抚几南山对白云,阴晴众岭未曾分。汉江水长消春雪,楚泽帆来带夕曛。三里城垣环虎豹,数家烟火傍榆枌。年年客里看青草,今日邻居又鹿群。”

      (35)嘉靖《城固县志》之《田赋志》。

      (36)嘉庆《续修汉南郡志》卷26《艺文》。

      (37)咸丰《安康县志》卷12《政略》。

      (38)道光《西乡县志》之《古迹》卷附录之《王穆射虎亭记》。

      (38)陈显远:《汉中碑石》,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4页。

      (40)乾隆《镇安县志》卷7《物产》。

      (41)道光《略阳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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