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暴增11034例•卫生部预测日增很快破2万•部长将有重大宣布

 丝路Online 2022-02-07

马来西亚卫生总监诺希山7日宣布,截止到今天中午12时,今日全马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034例,累计确诊2925254例。

7日凌晨卫生部通报的疫情详细数据显示,昨日新增病例较高的州属包括雪兰莪2549例、柔佛1582例、吉打904例、吉兰丹471例、森美兰464例,首都吉隆坡491例。
卫生部7日向媒体通报,卫生部长凯里今日下午5点将召开记者会,预计将会做出重大宣布,包括隔离期限、防疫新规等。

卫生部预测单日新增将达2.2万例

诺希山表示,卫生部预测,在3月末时,马来西亚单日新增病例将会达到22000例。

他说,“我们有责任遵守所有卫生和社会措施,并增加疫苗和加强剂接种覆盖率,以减少确诊病例,并将基本传染数降低到小于1。”

昨日,全马新冠病毒基本传染指数已经升至1.20的危险水平。

诺希山再次提醒,马来西亚尚未摆脱新冠肺炎的传播。“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预料到病例数量会如此之多,但除了入院人数和死亡人数减少之外,严重程度也会降低。”

过去5日的马来西亚新冠病毒基本传染数分别是2月1日1.15、2日1.14、3日1.11、4日1.13和 5日1.20。

根据卫生部的预测,如果基本传染数维持1.20,大马将会在3月时出现单日新增2万例病例的情况;如果基本传染数上升至1.60,预计2月中旬就会出现单日新增2万例。

部长警告疫情继续恶化很快至1.5万例

马来西亚卫生部长凯里6日表示,目前大马已全面面对Omicron变异毒株浪潮,单日新冠确诊很快激增至15000例,但国内仍有100万名长者未接种加强针。

有鉴于此,他发推文说,希望长者尽快接种加强针。他说,“请通知你们心爱的父母快点接种加强针。”

 此外,凯里促请普通民众也尽快接种加强针,并强调接种疫苗目的是减轻症状的严重性。“加强针能保护你们免于因严重症状入院或到加护病房。接种加强针吧。”

贸工部承诺 不再封锁经济领域

尽管马来西亚冠病确诊病例急剧增加,但政府保证不会再关闭任何经济领域,尤其是中小型企业。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高级部长阿兹敏表示,这是因为2020 年实施行动管制令后,对经济和失业率带来负面影响。
他说,根据政府不实施全面封锁的决定,贸工部还会确保商业团体不会面临经济影响,迫使一些商业倒闭。
“是的,由于对经济和失业的影响,政府不会再落实行管令。”
他提到,政府与私人工业免疫计划 (PIKAS) 的各种疫苗接种计划,涉及近 200 万名制造业工人,这是贸工部为确保经济领域不再受疫情影响所采取的举措之一。
他补充,如果某些地区的新冠病例增加,政府将根据卫生部的数据和科学方式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11种症状马上就医

2月6日,在北京市第282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王建辉通报了出现11种症状必须马上就医。

相关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出现上述症状后,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戴好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不自行购药、服药,以免延误诊疗。

教育部长携带儿子打疫苗

马来西亚教育部高级部长拉兹吉丁6日带领自己儿子前往儿童疫苗接种中心接种疫苗,并标有接种过程迅速且有条不紊。

拉兹吉丁表示,他带领的是家中排行最小的儿子,前往设在IOI购物商场的疫苗接种中心(PPV IOI Mall)接种疫苗。

他说,接种国产快速又有条理,从登记到完成在一小时内,为此向卫生部和卫生部长凯里致谢。

同时,他也呼吁同样所有5岁至11岁之间孩子的父母,尽快为孩子们完成儿童疫苗接种计划登记。

 新增死亡9例

马来西亚卫生部6日通报,当日新增新冠肺炎死亡病例9例,包括2例送医前死亡病例,累计死亡32034例。数据显示,柔佛新增4例,全马最高;马六甲、森美兰、霹雳、槟城及登嘉楼各增1例。

截止6日,马来西亚现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9572例,其中60999例(87.7%)正居家隔离、66例在加护病房,71例需使用呼吸器。

春节期间吉隆坡警方共开出6130张罚单

吉隆坡陆路交通局6日发布公告称,自上月25日至当天,吉隆坡警方共开出6130张交通罚单。

文告指出,当局在行动中累计对18435辆交通工具进行了检查,其中2919辆涉嫌违规,并扣查55辆车辆以助查案件。

文告表示,6130张罚单当中,其中3250张是路税和保险逾期、2150张为没有驾驶执照、458张是使用不符合规格车牌、25张闯红灯以及其他违规事项。

另外,国家反毒机构也在农历新年期间,对452名男女进行毒品检测,发现其中2人呈阳性反应证实吸毒,立刻将他们逮捕归案。

来源:马新传媒 丝路在线 综合报道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