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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选择简易注销就是一个大坑,建议一般注销程序

 bcaptial 2022-02-11

前阵子为我们公司某个分公司办理企业注销业务,当初觉得这个公司尚未开业(PS: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是未进行过任何业务,也没有任何员工)所以就决定申请简易注销流程。然后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系统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勾选“已阅”并点击【确定】按钮 >> 然后上传已经签名盖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扫描件后点击【保存并公示】即可。

企业注销选择简易注销就是一个大坑,建议一般注销程序 - 第1张 - 懿古今(www.)

原本以为会很顺利,只需要等公示 45 天期满就到市民中心办理企业注销手续。结果在公示期满的第一天税务局就来一个有异议说“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然后我们就到该税务局咨询,结果根本就没有什么未办结事项,毕竟我们这个公司只是注册尚未正式开业也未开展过业务,最后给我们开了一张“清税证明”。好吧,我们以为既然税局已经给我们开了“清税证明”那应该没事了,结果到了市民中心办理企业注销的时候才知道,在进行简易注销公示期间,只要有人提出异议的就会终止简易注销流程,哪怕最后是没有异议只要曾经提出过就会终止,然后想要继续注销企业只能先撤销前面发布的简易注销公告,然后重新进行清算组备案和发布债权人公告,再等 45 天公示结束后才能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我为什么说企业注销走简易注销流程是一个大坑,因为在公示期间都不会有异议,哪怕税局有异议也不会提醒你,只等你公示期结束立马提出异议,然后我们所申请的简易注销就会被终止。最最关键是税局都开了清税证明,明明没有未办结事项还是不给我们走简易注销流程,还要重新进行债权人公示 45 天,真的不是一般的坑啊。

对于这个问题,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那边没有异议了,但是无法操作系统撤回;市民中心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法操作别人提出的异议事项,根据规定只要有人提出异议就只能终止简易注销改走一般注销流程。好吧,还是你们厉害,最后我们只能回来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系统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走一般注销流程进行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然后再等 45 天后再去办理企业注销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

简易程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45 天),公示期满后 30 天内提交简易注销申请(当场办结),所需材料: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般程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系统进行清算组备案和发布债权人公告(45 天),公示期满后第二天可提交注销申请(当场办结),所需材料: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解散的决议/决定、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和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点此打开大图查看详细步骤及材料要求)。

对比两个程序,公示都是需要 45 天,而且材料其实都差不多,这些申请书及材料都是需要股东签字盖章,最关键是一般注销程序在公示期间对于有异议的只要解决了就可以继续进行,而简易注销程序在公示期间只要有异议就会终止改为一般程序重新公示。所以说,对于想要进行企业注销的,强烈建议大家直接选择一般注销程序会更稳妥更快,要不然像我们这样等到公示期满直接来一个有异议又要重头开始,坑死人。如果你一定要走简易注销流程的,一定要在公示结束前到相关部门办理清税手续,不管是否开业是否有业务都要前去办理,要不然就会出现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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