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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35.4公里长路程中,两次跑赢马,为何人天生具有长跑能力?

 有趣探索 2022-02-12

假如举办一场特殊的动物运动会,让陆地上的所有高级动物都参与进来,那么在田径径赛项目中,就算最好运动员博尔特本人来了,可能也要被淘汰在预赛,无法进入决赛。

因为在自然界中比人跑得快的动物实在太多了,猎豹,老虎,狮子,鸵鸟,野狼,熊,马,鹿等等,随便一数就有很多种。

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是尤塞恩·博尔特,百米冲刺速度为9.58秒,是不是快得不可思议?然而在野生动物界,这根本不算什么,因为猎豹奔跑速度可以达到31米每秒,差不多是人奔跑速度的三倍,因此人无法进入决赛也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人经过几百万年的完美进化,从高级脊椎动物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地球的主宰者,接替了恐龙,完全凭借智慧吗?其实并不全是,可能你还不知道,为了适应环境,人还进化出一种非常强的能力,两只脚能长时间快速奔跑,这是很多动物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众所周知,马是自然界中最擅长跑步的动物,有着强劲的爆发力,古人一直把马当作最好的代步工具,历史悠久。

如果人和马跑步比赛,谁会是胜者呢?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马,马一定会完胜人,没有任何悬念,除非马匹生病了,或者未成年。

人马赛跑,人两次跑赢马

41年前,在欧洲威尔士的一个不出名小酒馆里,两个本地人正因为一件小事而争得面红耳赤,争论的内容大概为:人和马长时间赛跑,到底谁会获胜?一方认为是人,而另一方认为是马,这场争论引起了一位有钱人的极大兴趣,他就是高登.格林农场主。

高登.格林很快平息了争论:既然谁也不能说服谁,那么就以比赛定输赢吧,1981年6月,高登.格林在韦尔斯的兰尔提德维尔斯举办首场人马马拉松比赛,此后每年举行一次,人马比赛的规则也很简单,路程35.4公里,中途有各种不同地形,谁先抵达谁就是获胜者。

一匹马可以重达一吨,然后一个人重量不到150公斤,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很多人认为人类肯定会败得很惨,但实际结果却让人意外,在过去的几十场比赛中,马虽占了上风,多次获胜,但人的战绩也不差,紧紧跟在马的后面,竟然还有两次跑赢马匹。

2004年,运动员Huw Lobb以2小时5分19秒获得冠军,在人类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笔,因为最快马匹用了2小时7分36秒,2007年,运动员Florian Holzinger以2小时20分30秒再次取得冠军,而最快马匹却用了2小时31分26秒,快了11分钟,看来马并非不可战胜。

看到这样的比赛结果,你是否大吃一惊,涨见识没有,没有想到人类也这么能跑,有时还能跑赢马匹,是否为自己拥有与生俱来的能力而感到骄傲了,假如人的体重能和马匹接近的话,相信人类可以轻松完胜马匹,人类绝对是自然界的长跑高手。

为何人天生具备长跑能力?

为何人天生具备长跑能力?大量考古研究表明,几百万年前,我们的祖先猿人开始独立行走,脚部支撑了全身重量,手部解放了,可用来打造原始石制工具,并用工具杀死猎物获得食物。

劳动过程让大脑快速进化,而脚部也会用于长期行走、奔跑和跳跃,用进废退原理,脚部进化得又长又壮,即能保证行走时的身体重点,起到减震缓冲的作用,又能加大移动步伐。

在那个充满兽性的丛林中,猿人主要靠捕猎为生,受当时科技水平限制,那个时候并没有更有效的捕猎工具,很多时候对猎物还不能做到一击毙命,需要用快速奔跑来追赶受伤的猎物,直到猎物口吐白沫为止,久而久之,人类自然进化出非凡的长跑能力,因此,现在的我们天生具备长跑能力。

动物快速奔跑时会消耗大量能量,产生大量热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跑步后会非常热,因此,很多动物不太适合长跑,因为厚厚毛皮不利于散热。

我们先祖为了更好散热,在进化过程渐渐褪去绝大部分体毛,长出特别发达的汗腺,全身覆盖近400万个汗腺,通过流汗来散热,因为汗水蒸发是目前最有效的散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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