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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霖|《金瓶梅》成书问题三考(二)

 殘荷聽雨 2022-02-12

二、《金瓶梅词话》当一次成于一人之手


一九五四年,潘开沛先生的《金瓶梅的产生和作者》一文[15],提出了“集体创作说”之后,中国及日本等地的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大致倾向反对,认为《金瓶梅》是个人创作。

然而,近年来陆续有人提到集体创作说,特别是徐朔方先生的《<金瓶梅>的写定者是李开先》、《<金瓶梅>成书新探》等文,比较集中地申述了《金瓶梅词话》“不是个人创作”,“是世代累积型的集体创作”。

魏子云先生更在《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金瓶梅札记》、《金瓶梅原貌探索》等专著中,反复论证了抄本时期的《金瓶梅》是一部政治讽谕之作,目前所见之《金瓶梅词话》已经集体修改。

换句话说,《金瓶梅词话》是一部经过了两次成书后的集体作品。这样,对这个问题就有重新讨论的必要。

徐先生列举《金瓶梅》是累积型集体创作的理由有十余条之多,概括起来,主要三点:

一、因为它是一部“词话”;

二、行文有粗疏、重复以及颠倒错乱之处;

三、抄引前人作品极多。关于第一点“词话”问题,实际上明代冠以词话之名的并非都是“集体创作”的讲唱文学。例如,杨慎的《历代史略十段锦词话》就是文人个人创作。

万历前后,袭用词话名称而实质为散文小说的也并非是《金瓶梅词话》一种。

《古今小说》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开头说:“看官,则今日听我说《珍珠衫》这套词话。而全篇可称为唱词的只有《西江月》两首和韵语两段。

万历本

小说中出现“看官听说”及韵语代言等现象也可出于作者的模仿,如《三言》、《二拍》、《醒世姻缘传》等书中均多次出现“看官听说”、“看官自想”之类的文字,特别是公认为文人创作的《初刻拍案惊奇》中,竟出现了二十三次之多。

也有的词话本《金瓶梅》中原来没有的“看官听说”(第57回),在以后文人加工的“崇祯本”中加了进去。

当然,有些“说唱艺术的痕迹”,也可能是作者在创作时因个别片段需“镶嵌”前人作品而留下的痕迹。

我们完全承认组织在《金瓶梅词话》中的个别故事曾在民间长期流传,但它们只是作为独立的、与《金瓶梅》无关的故事而存在着,根本不能称之为早期《金瓶梅》。

事实上,《金瓶梅》不同于《三国》、《水浒》、《西游》等。明人谈及《三国》诸累积型小说时,都涉及到它们前有平话或其他祖本,而《金瓶梅》在董思白、袁中郎、袁小修、沈德符这些交游广泛、学识渊博,并注意小说戏曲的人的感觉中,都是突然冒出来的。

董思白说:“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袁小修听说后“私识之”,才记了下来。

袁中郎借阅后忙问:“从何得来?”而沈德符听袁中郎说后,犹“恨未得见”。这都真实地反映了《金瓶梅词话》是他们前所未闻的一时之作。

所以叶德钧先生在专论《宋元明讲唱文学》中说得好:“《金瓶梅词话》虽有许多词曲,又用曲和韵语代言,但全书仍以散文为主,和诗赞系词话迥不相类。

我们实在没有充足的理由说它是根据长期流传的词话改编而成。至于《万历野获编》把它列入“词曲”之下,更不足为据,因为这个归类并非出于沈德符本人,而是出于康熙年间的钱枋之手。

第二,《金瓶梅词话》行文之粗疏、重复以致颠倒错乱之处,小野忍与千田九一两先生翻译《金瓶梅》时,以及魏子云先生在《金瓶梅札记》中均指摘甚多。日本阿部泰记《论<金瓶梅词话>叙述之混乱》[16],也列举了大量例子。其文最后云:

由于万历本有经过传抄的过程,因此这些错误虽不能断定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但是,这部有错误之处的作品经过了一个阶段的试行,某些一以贯之的情节构成既成事实,而且人物形象的描绘也没有见到矛盾之处,因此恐怕不能不认为有一个特定的作者的存在。

万历本的叙述一与注重推敲的现代小说的叙述相比较,的确可以看到作者任意加减的马马虎虎的一些情况。

但在创作意识低下的近世,这些稍许矛盾也许不成为什么问题。例如,这部小说到处将当时盛行的小说戏曲作为素材,特别在开头就用了《水浒传》,假如这在现代的话,即使巧妙地活用了那些素材,那作者也不能不受到非难吧!

但是,从这部作品受到小说家冯梦龙称赞来看,在当时盗用其他作品好象是不太被人注意的。关于叙述方面的杂乱补充,同样也是能被宽容的吧!

《宋元明讲唱文学》

阿部泰记的这些看法是比较合理的。

事实上,即使如《红楼梦》那样经过了“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精心杰构,也难免有矛盾之处。

因此,长篇小说中叙述之错乱,实在不能作为论证是个人创作还是集体创作的依据,而只能说明构思和创作是否周密。

第三,关于引用前人作品问题,徐先生认为“最重要”。然而《刎颈鸳鸯会》、《戒指儿记》、《五戒禅师私红莲记》等作品中的个别片段,只是在这些作品中存在着,而不是在一部名曰《金瓶梅》或者基本具备《金瓶梅》故事的作品中存在着。

《金瓶梅词话》的作者把这些作品中的个别片段汲取过来,作了某些改动,溶化到自己的作品中,这完全是一种个人创作的过程。

宋元以来,后世的作家对前代的作品加工有两类不同的情况,一类如《三国志演义》等,就在《三国志平话》等基础上,通过几代人的不断加工润饰,使之不断丰富、完美。

这样的作品庶可称为“世代累积型的集体创作”;而《金瓶梅词话》等,作家经过独立的构思之后,在自己设计的情节布局和人物形象的蓝图上“镶嵌”前人作品中的某些片段这理当称之为个人创作。

与徐先生相近,魏子云先生认为词话本乃是在原作基础上的改写本。在《从金瓶梅序跋探全书原貌》一文中[17],魏先生强调欣欣子序所言与今存《金瓶梅词话》不合,似乎有点过分。

诚然,此序个别用词并不十分确切,但就总体来说还是与词话本内容相一致的。例如,欣欣子说此书是作者“罄平日所蕴”之“忧郁”,“寄意于时俗,盖有谓也”,就与全书暴露现实、讽谕政治的主题相合[18],并非如魏先生认为无关;

魏先生认为词话本中找不到欣欣子所说影射陶仲文的林灵素,也是疏忽,实则林灵素见于词话本第六十七、七十、七十二回;词话本中关于“明人伦”的情节,除了西门庆与林太太有奸及同时想染指其媳外,另如陈经济私通岳母金莲,王六儿与小叔韩二,西门庆、潘金莲、庞春梅与仆人的淫乱都有关系,都并不如魏先生所说的“不显著”,小说在第二十二回还直接斥责西门庆“失尊卑”、“乱伦彝”;

序称“取报应轮回之事,如在目前”,也并非在词话本中没有内容,第一百回普静老师点化孝哥时使人看到了西门庆“项带沉枷,腰系铁索”的惨状,并说“西门庆造恶非善,此子转身,托化你家,本要荡散其财本,倾覆其产业,临死还要身首异处”,如今度脱了他,其代价就是使他的儿子做和尚。

至于潘金莲、李瓶儿等都描写了应有的报应。如此等等,我觉得欣欣子序与词话本的内容是相配的。

再如,魏先生在《贾廉、贾庆、西门庆》一文中认为[19],词话第十七回有关宇文虚中参本的邸报中只有“贾廉”之名,并无“西门庆”姓名在内,何以西门庆见了惊恐万状,急忙派人晋京打点?

但在第十八回科中开列的名单上有“西门庆”之名而无“贾廉”之名,于是西门庆化了五百两金银请礼部尚书涂改成“贾庆”而避免了一场灾难。

于此,魏先生认为:“邸报上没有西门庆的名字,到了第十八回方始把西门庆的名字加上去,……应是《金瓶梅词话》改写者的手笔,他们忘了改正邸报。”

“早期的《金瓶梅》不是西门庆的故事,以西门庆作为《金瓶梅》故事的主线,可能是《金瓶梅词话》开始的。”

我觉得,“贾廉”或许就是邸报上没有而在科中名单上有的“王廉”之误,但更大的可能是小说家的有意安排,因为此邸报已发至全国,西门庆就是叫人连夜从县中抄得,若上面明列着西门庆的大名,他岂能“大门紧闭”就了事?县中怎能如此风平浪静?陈洪也怎敢叫儿子携带箱笼投奔他家?至于他看到邸报十分惊慌,也是情理中事,因为他毕竟是杨戬、陈洪亲党一类,心里有鬼。

以后科中把情况调查得实,开列的名单较为正确,加上了西门庆的名字,也完全符合小说发展的逻辑。

再从外证来看,见过早期抄本的袁小修、谢肇淛等说《金瓶梅》一书“乃从《水浒传》潘金莲演出一支”,“以西门庆影其主人”云云,也不象是故意放的烟幕。

所以,推想有不是西门庆故事的原始《金瓶梅》似乎还根据不足。至于魏先生在《武松、武大、李外传》、《王三官、林太太、六黄太慰》等文20中指出的《金瓶梅词话》情节上的一些“违悖常理的缺失”和“回目的文辞与内容不符”现象,也完全可能是初作者在独自创作时的疏忽和“镶嵌”前人作品时带来的失误

例如写潘金莲与西门庆自“武大已死,家中无人,两个恣情肆意,停眠整宿”,这里的“家中无人”确实是个漏洞,因为《金瓶梅》不同于《水浒传》,添了个武大前妻留下的迎儿。

但这个漏洞完全是在整段照搬《水浒传》时,将“没人碍眼”变化而来。这样的漏洞为什么必定是集体改写所致而非个人创作的失误呢?

在判别万历四十五年刊本《金瓶梅词话》是否即是万历二十四年袁中郎等传抄的《金瓶梅》时,薛冈《天爵堂笔余》中的有关记载是一则相当重要的材料。其卷二云:

往在都门,友人关西文吉士以抄本不全《金瓶梅》见示,余略览数回,谓吉士曰:此虽有为之作,天地间岂容有此一种秽书!当急投秦火。

后二十年,友人包岩叟以刻本全书寄敝斋,予得尽览。初颇鄙嫉,及见荒淫之人皆不得其死,而独吴月娘以善终,颇得劝惩之法。但西门庆当受显戮,不应使之病死。

简端序语有云:读《金瓶梅》而生怜闵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禽兽耳。序隐姓名,不知何人所作,盖确论也。

所宜焚者,不独《金瓶梅》,《四书笑》、《浪史》当与同作坑灰。李氏诸书存而不论。

这则材料,我初见之于已故王重民先生的《中国善本书提要》,当即草就了一篇有关文章,同时函告了魏子云先生。

不久,读到了马泰来先生的《有关<金瓶梅>早期传播的一条资料》和魏子云先生的《金瓶梅的史料探索》两文[21]。

《中国善本书提要》

两位先生对这则材料中的有关情况作了查考,都很有意义。然而,在薛冈前后看到的是何种《金瓶梅》这一关键问题上,两位先生的看法大不相同。

马先生从王重民的意见,认为薛冈前后读到的即是《金瓶梅词话》本,第一次读其抄本时间,大抵在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一年间。魏先生则认为薛冈读“抄本不全《金瓶梅》”是在万历三十八年,前后读到的均为“崇祯本”,而未见万历词话本。

在这里,假如马先生的意见能成立,则完全可证薛冈第一次在都门读到的“抄本不全《金瓶梅》”,与历史上最早有关《金瓶梅》的记载,即袁中郎辈于万历二十四年秋读到的“此书之半”,在同一时期。此书虽是“一种秽书”,却是一部“有为之作”。

这与词话本前欣欣子序说“作此传者,盖有所谓也”的看法完全一致。

此后二十年,正是万历四十五年初刻的词话本刚发行的时间,而包岩叟给薛冈寄来的即是有东吴弄珠客万历四十五年序的刻本。

这时,薛冈“尽览”了“刻本全书”,丝毫没有感到与二十年前所阅之不全抄本有什么异调。

由此可见,袁中郎时代的早期抄本《金瓶梅》与万历四十五年初刻的《金瓶梅词话》并非两本,不存在改写的问题。为此有必要论证马先生论断之合理性。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首先要追究的是“关西文吉士”究竟是谁?马先生认为是文在兹,而魏先生认为是文在兹的侄子文翔凤。

这一代人之差,就导致了判断薛冈读到《金瓶梅》时间先后的不同。我认为,文吉士当为文在兹。

这是因为,据乾隆《三水县志》卷十载,文在兹于万历辛丑(二十九年)登进士后,“初授翰林院庶吉士,不二载以终养归卒”,故当时或以后,人们称他为“文吉士”,都是理所当然的。

而文翔凤未尝为庶吉士。据其友人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载:“翔凤,……万历庚戌(三十八年)进士,除莱阳知县,调伊县,迁南京吏部主事,以副使提学山西,入为光禄少卿,不赴,卒于家。”

文翔凤自己编年的作品,也可证此记载不误。其《东极篇》即于万历三十九、四十年作于知莱阳时,《皇极篇》即撰于四十至四十四年官伊洛时,《南极篇》撰于四十四至四十六年官金陵时。

可见,文翔凤确未选为庶吉士。魏先生于此解释云:“虽文翔凤并未膺选为庶吉士,薛冈在文翔凤中了进士而尚未派官的时期,称之为'文吉士'的尊敬词,自也是行文之常理。”

然薛冈此则笔记作于二十年后,时翔凤或已“入为光禄少卿”了,薛冈于此时怎能称从未为庶吉士的翔凤为“文吉士”呢?

事实上,薛冈在《天爵堂文集》中留有一封给文翔凤的信,已题作“与文太清光禄”了。

同时,我们再考察薛冈与文在兹或文翔凤何时有可能在“都门”相交。薛冈,鄞县人,与屠隆是同乡。《鄞县志》云:

冈字千仞。能诗,尤工于古文。以事避地客京师为新进士代作考馆文字,得与选,因有盛名。年八十,集其生平元旦除夕诗为一卷,起万历庚辰,至崇祯庚辰,身为太平词客六十年,名重天下,亦盛事也。晚年归鄞,构居鉴湖东岸,葺阁以揽胜,自号天爵翁。

他生于嘉靖辛酉四十年(1561)22,比屠隆小19岁,晚一辈。他活了八十余岁,主要活动于万历、崇祯年间。

《鄞县志》

《鄞县志》说他“以事避地客京师”在哪一年呢?据《元旦除夕诗》可知当于万历二十六年至三十年间。

因为其中《丁酉除夕》诗自注云:“是日立春。以上皆在家。”丁酉,即万历二十五年。而下一年的《戊戌除夕》及《辛丑除夕》皆注云:“时在都下。”

直至《乙巳除夕》则云:“时在嵩县。”乙巳,为万历三十三年。以下则云辗转太和、芜湖、清江浦等地。薛冈在京时,文在兹也在京城考试,做翰林庶吉士,他们确有可能在“都门”相交。

至于文翔凤,据其《竹圣育吟草》中的《次家夫子与同志论学三十六首》所言,“自七八岁燕游”,“其后十二三在广陵”,“丁未西还”,戊申岁还在老家从夫子学,“涉秋小病”,故可知他只于万历三十七(己酉)、三十八年(庚戌)为应试在京,三十九年又离京去山东莱阳。

而薛冈于万历三十七年、三十八年的行踪如何呢?其《己酉元日》云:“是日立春,时在太和县,寓大寺。”

接着《岁朝春序》又云:“客处太和。”其《庚戌元旦》云:“时在芜湖,寓非台方丈。”

《庚戌除夕》又云:“时在清江浦,寓灵应祠。”至《壬子除夕》则云:“时在济宁,寓铁塔寺。”看来,薛冈于万历三十七、八年前后主要在都外流寓,不似“往在都门”的样子。薛冈在天启七年《与文太清(翔凤)光禄》信中说他们之间的“二十年肝胆”,其时间是举其成数,其交情当考虑到两代人的因素在内。

根据以上材料分析,他们两人相交不象在万历三十八年之“都门”。

因而我认为薛冈所见之“抄本不全《金瓶梅》”不是从文翔凤那里来的,而是在万历二十六年至三十年间从文在兹那里所得。20年后的初刻本,正是词话本。这两本之间没有多大差别。

这里顺便提及的是,薛冈的这则材料对我们探索作者问题也有两点值得玩味:

一、包岩叟见有“刻本全书”后,何以即将这样一部书异乎寻常地“寄”给薛冈?

二、薛冈何以特别提出东吴弄珠客序“隐姓名,不知何人所作”,而对欣欣子序及小说作者反倒不问“何人所作”?为此,我们先有必要对包岩叟其人略作了解。据《鄞县志》、《德县志》及《天爵堂文集》中有关文章所载,包岩叟,名士瞻,万历末由监生官德州判,曾著有《妄谭》一书。

他和薛冈都是屠隆的同乡后学,一避地客京师,一都门当监生,结成友谊之时,屠隆早已罢官。《妄谭》一书,当是《天爵堂笔余》一类笔记小说。

看来,他们都对小说颇感兴趣,而且对屠隆十分崇拜的。薛冈在《天爵堂笔余》卷二中曾这样说:“汝州公喜谈越才,尝举嘉则、纬真两先生与余并称,余逊谢不如。”

在卷一中,甚至这样说:“长卿仪部之才,如天风乍来,海涛忽涌,难原其始,难要其终,不但今之无双,汉之文园、唐之青莲、宋之坡老、明之长卿,盖一身四现者也。”因此,假如屠隆编撰《金瓶梅》的话,他们可能略有所闻的。

这样,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他们为什么对抄本就“隐姓名”的欣欣子、笑笑生不觉得是个问题,而对后来刻本中冒出来的东吴弄珠客序(此序很可能是冯梦龙辈加上去的)“隐姓名”就感到是个问题了。

同时可见,他们共同对这部小说是非同一般的关心。听说有抄本,就设法借阅;一见有刻本,马上就远寄。

这恐怕正是由于此书是他们钦慕的前辈乡贤所作的缘故吧?因此,我们玩味薛冈、包士瞻两人对《金瓶梅》的态度,也可感受到屠隆正是《金瓶梅》作者的合理性。

最后,我想在讨论有关“原本”问题时,还提出二条尚未引起人们注意的材料供大家讨论。

这就是《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即所谓“崇祯本”)第四回、第三十回的两段眉批。第四回于西门庆与潘金莲在王婆家初次“云雨才罢,正欲各整衣襟”之后评道:

从来首事者能为局外之谈,此写生手也,较原本径庭矣。读者详之。

为了看清批者所谓“原本”是什么,不妨将这一段的天都外臣序本《水浒传》、《新刻金瓶梅词话》、《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三本略作比较。

《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

《水浒传》:

只见王婆推开房门入来,……那婆子便道:“好呀,好呀!我请你来做衣裳,不曾叫你来偷汉子。武大得知,须连累我,不若我先去出首。”回身便走。那妇人扯住裙儿道:“干娘饶恕则个。”

词话本:

只见王婆推开房门入来,……那婆子便向妇人道:“好呀,好呀!我请你来做衣裳,不曾交你偷汉子。你家武大郎知,须连累我,不若我先去对武大说去。”回身便走,那妇人慌的扯住他的裙子,便双膝跪下,说道:“干娘饶恕。”

崇祯本:

只见王婆推开房门入来,……那婆子便向妇人道:“好呀,好呀!我请你来做衣裳,不曾叫你偷汉子。你家武大郎知道,须连累我,不若我先去对武大说去。”回身便走。那妇人慌的扯住他的裙子,红着脸,低了头,只说得一声干娘饶恕。

可见,词话本是从《水浒传》来,两本基本一致。而崇祯本于“那妇人慌的扯住他的裙子,红着脸,低了头”旁加了圈点。

这正是它与《水浒传》、词话本的不同之点和“写生”之处。很清楚,词话本即为眉批者心目中的“原本”。

但《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第三十回写李瓶儿生儿前蔡老娘问吴月娘要草纸时评道:

月娘好心,五根(?)烧香一脉来。后五十三回为俗笔改坏,可笑可恨。不得此元本,几失本来面目。

这里又自称此本为“元本”(即原本),显然与前说矛盾。实际上,这正是评改者故作狡狯,用的是与袁无涯、金圣叹等同样伎俩,即改了人家的本子又自称自己的本子是“原本”、“古本”。

在这里,评改者从吴月娘是“好心”人出发,觉得不应该把她写得低劣猥琐。五更烧香以及“绝不勉强”(夹批语)地给李瓶儿送草纸,都是好心人做好事。

而在第五十三回中,词话本写吴月娘于壬子日吃药及晚上与西门庆同房时都有不少丑化吴的笔墨,有损于这个好心人的形象。

所以崇祯本将此作了大段删减净化,且特别加了眉批:“月娘得子时,得与药丸不相干。春秋妙笔。”

因此,崇祯本第五十三回当为批改者认为词话本“可笑可恨”而作了改写,而非词话本被“俗笔改坏”后再据另外什么原本来恢复本来面目。

这假如将三十回所说的“元本”与第四回所说的“原本”对照起来看的话,那就更清楚了。

总之,崇祯本的批改者向我们透露了:词话本就是《金瓶梅》的原本。

《黄霖讲<金瓶梅>》




文章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本文获授权刊发,原文刊于《复旦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后收入《黄霖<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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