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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失误!公司提供集体宿舍,会计竟然错误地计入“职工福利费”!

 新用户6866y3k8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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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工作中总会遇到的员工租房场景,那么应该如何做税务处理?

2、问: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A: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的职工医疗费用可以作为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对于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已实行医疗统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其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3、问:专票地址开错了一个字,能勾选上,这样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A:发票能够勾选认证,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这种情况,最好和开票方沟通,以后开具发票注意地址正确。

4、问:企业计划注销,账面上有100万的存货,可以低价销售吗?

A:可以,通常情况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5、问:超经营范围了能不能开票?

A:在税务管理上,截止到目前没有任何明确规定超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发票的文件。

相反,《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开具的精神就是符合真实业务,也就是说,你如果实际提供了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过营业执照范围,也应该如实开票纳税,营业执照的范围不构成对是否开票是否纳税的本质问题的阻碍。不能说我没有这个经营范围,就不让我开票,不纳税了。

6、问:公司账面上有太多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还有好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都是好多年遗留下来的,如何清理掉呢?

A:这个需要逐一进行一下清理,对应收款要核对一下是否对方还在,是否有可能收回,如果不能收回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的人相关要求进行损失处理;对于应付账款部分也是需要每一笔进行一下核对,是否还需要支付,如果确定不需要支付需要转营业外收入进行纳税。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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