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物业公司提前六十天在小区内发布退场公告,并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或报备。 2、新物业公司做好进场接管的准备,与小区业主代表协商相关事宜。
4、在双方指定的期间进行交接,新老物业公司签订变更前期物业合同主体协议,并向全体业主公告。 5、新老物业公司双方在指定的期间进行交接,居委会或是基层政府主持见证。 6、业委会抓紧成立,成立后根据小区业主的呼声是与新进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是另外选聘物业公司。 7、如果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维持新物业进场提供服务的现状。 学法律知识,关注“律赣州” 法律咨询,请私信留言或拨打13767729175(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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