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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接待未成年人上网,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见喜图书馆 2022-02-15

案件简况

    2015年11月的一天晚上,市民王某上小学的儿子12点还未回家。王某在附近网吧到处寻找,在一家名叫“松树林网吧”内找到了儿子。王某看到该网吧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在上网,十分气愤,就向辖区派出所报案,要求处罚。

    派出所警察立即对该网吧进行检查,发现反映属实。警察遣散了上网的未成年人后,告知王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处理,可以向文化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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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析

本案公安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公安机关对'接纳未成年人进人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没有管辖和处罚权,但该网吧同时违反了“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此有管辖处罚权。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情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同时,该条例第23条、第32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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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违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规定,包括不查验、不登记未成年人身份证件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对公民身份证件的治安查验管理机关是公安机关,身份登记与网吧治安情况息息相关。所以,网吧有关违反身份登记的事项,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处理。

本案网吧并没有对这些少年(未成年人)进行身份查验登记,公安机关对该案可以管辖并予以处罚。出警民警告知报案人王某,公安机关对“接纳未成年人进人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没有管辖和处罚权,不全面、客观,也未全面依法履行治安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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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案的处理建议

本案派出所应当以该网吧违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规定,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对该行为处罚后,还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文化局,建议依法吊销该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化部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第1条规定,对1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安机关发现网吧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和处罚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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