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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研究]13—15 世纪安南的国家意识与文化取向

 君子养源 2022-02-15

内容提要:宣布独立后,为构建独立的行政体系、文化解释系统与培植独立的国家意识,平衡与中原政权的关系,安南经历了数百年的探索。在行政方面,主要仿效宋、明的机构设置,建立类似于中原政权的行政管理系统。在文化方面,安南陈朝尊周孔而贬朱程,通过批判元末明初的理学思潮,彰显其独立的文化性格。但经历明朝管治30年后,黎朝统治者以“文化认同”策略,承袭了明朝的文化伦理价值,健全其儒学教育体系与科举考试制度。在国家意识方面,安南统治者通过创造喃字、使喃字官方化以及编撰国史等,逐步培植独立的国家意识。在安南的统治者看来,安南与中原王朝同属于文化中国的一分子,双方是独立、平等的兄弟国关系,是华夏体系内部大国与小国的关系。

关键词:元明时期;安南;国家意识;文化理念;中越关系

今之越南,乃古安南王国扩张发展而来。安南原内属于中原王朝,北宋乾德六年(968年)丁部领趁中原内乱之机宣布独立。然而,与形式独立相比,内治与意识的独立更具实质意义,因此,如何处理与中原王朝的统属关系与文化关系,自然成独立后安南王国对华关系的首要问题。从国家形式独立到国家意识成熟,安南历经数百年的摸索与实践。在这一过程中,为削弱中原王朝的影响,挣脱其约束,既有模仿,也有对立,甚至经受多次战争的洗礼。直至黎朝建立,最终选择了一条务实的政策,即内政独立与文化认同,与中原王朝保持一种形式的、稳定的朝贡关系,维持双方之间的和平局面。因此,越南学者认为,其国家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伴随着与中原王朝的对抗过程,其内涵主要体现为对抗外国军事干预的爱国主义精神。①这种认识,至今仍是越南学界解析越南史与中越关系史的主基调。而中国学界大多侧重研究中华文化在安南的传播形式与影响,以及两国朝贡关系的形态,在学理上论述了越南乃中华文化圈之一分子。也有部分学者关注到安南追求独立自主的努力,并认为在安南士人的意识中,明、安关系是华夏系统内部的大国与小国的关系。②这些成果均为本文的研究提供有益的思路。但安南对中华文化认受过程有着十分复杂的心理,疏于对越南自主意识形成及其表现形式的深入探讨, 就无法解释在“天下同文”的时空环境下, 两国士大夫对双方政权之关系的认识与处理所存在的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对中越关系史认识的迷思。本文尝试从安南王国的文化取向与国家独立意识的培养方面,探讨其处理与中原王朝关系的策略,这对理解安南与中原王朝的分合与纠结或将有所助益。

01

安南立国以后,经历丁氏、前黎、李朝三代的发展,逐步建立了一套独立的行政管理体系。在初期,安南的社会组织与行政体系主要仿效中原王朝的郡县体制。据《历代宪章类志·官职志》记载,丁朝的官吏有“都护”、“士师”、“将军”和“牙将”等名称,其治理模式带有明显的郡县时代的色彩。前黎建立时,开始对行政架构进行改革,其所制定的文武僧道官制“一遵于宋”。当然,改革是渐进式的,其中“总管”、“都指挥”等职仍是承袭前朝的职能,而“太师”、“太尉”等则明显带有宋王朝的中央机构的痕迹。至陈朝初年,开始大幅度地对宋朝体制进行复制,端平三年(1236年),“定大臣官衔,凡宗室入政府,或太师、太傅、太保、太尉,或司徒、左右相国,皆兼授检校、特进、仪同三司平章事”。①淳祐二年(1242年),又对地方行政架构进行改革,“定天下为十二路,置安抚、镇抚正副二员以治之”,同时对基层与户籍也做出相应的规定。②不仅如此,安南各朝用于区别官员官阶的冠服等级制度也“大概多遵宋时”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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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陈朝中后期时,国势稳定,中央集权日渐增强,其国家意识独立的愿望与日俱增。为了摆脱蒙元政权的影响,从而谋求意识的独立自主,在国内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使喃字系统化。喃字创造于11世纪。至陈朝时,统治者与士大夫为喃字的系统化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尤其在文学创作中广泛应用,使之成为一种知识精英交流的文字。其早期的代表人物有陈太宗时的韩诠。史籍载,韩诠“能国语赋诗,我国赋诗多用国语,实自此始”④。许多民间的乐曲也开始使用喃字创作。到陈朝后期,更是全面地推广喃字。胡季犛是安南当权者中推行喃字最积极的一员。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他以喃字作《国语诗义并序》,并将其作为范本,要求女师教授后妃及宫人,序中多出己意,不从《朱子集传》。⑤此外,他还亲自用喃字翻译《书经》中的《无逸篇》,让士子学习,规定朝廷寄往各路的敕令和诏书也必须用喃字书写。⑥其目的就是要使喃字逐渐成为官方语言,最终代替汉字的主导地位。

第二,创立了国史院,专门负责编撰各个朝代的历史,开始注重安南国史的编撰工作。至元九年(1272年),翰林院学士兼国史院监修黎文休完成《大越史记》的编撰工作。此书共30卷,记载自南越王赵武帝(赵佗)至安南李朝李昭皇之事,⑦首次在官修史书中将安南建国的历史推前至汉代南越王赵佗的时代。

语言文字与历史是一个国家的灵魂,陈朝有意识地发展与推广自身的文字、编修民族的历史,试图从文化上割裂与中原王朝的隶属关系, 并形成对等的地位, 最终谋求意识上独立。正如越南史学家所言:“这是一个在文化领域中的民族精神和独立意识的新的表现。”①

第三,建立与中原主流文化有别的文化阐释体系。陈朝后期,胡季犛作《明道十四篇》,大略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文庙以周公正坐南面,孔子偏坐西向。又著有《论语四疑》,称韩愈为盗儒,谓周茂叔、程颢、程颐、杨时、罗仲素、李延平,朱子之徒,学博而才疏,不切事情而务为剽窃。②众所周知,明初统治者以理学开国,宋代理学居于神圣不可侵犯的统治地位。解缙曾上万言书,奏请修书,以关、闽、濂、洛,上接唐、虞、夏、商、周、孔,作为治国之端。③胡季犛通过对明代主流学术意识的评骘与批判,凸显其尊周孔而贬程朱的主张,这不仅是关于儒家学说的解释权争夺的问题,也是通过这些批判来强调其本土化的认知。陈朝末年的本土化教育无疑是颇具成效的。洪熙元年(1425年),交趾布政司在向明廷介绍安南情形时,颇有感触地说:“(交趾)诸生颇知读书,然皆言语侏离,礼法疏旷。虽务学业,未习华风。”④

元末明初,安南陈朝没有完全恪守藩国的应有义务:王位更替,不按时遵例向明朝求封;与明朝的边界交涉,态度欺狂;侵犯明朝属国占城王国。因此,明初对安南的总体印象是“动以侮诈为先,非以小事大之诚,乃生事之国”。当时,明太祖虽说坚持早年所定下的不轻易起兵讨伐的原则,但对安南也曾发出“彼恃顽不服,终且取祸,姑待之而已”的警诫。⑤

陈朝末年内乱,胡氏篡权,王室后裔陈天平向明朝求援。通过明朝与胡氏政权的反复交涉,依照双方协定,永乐四年(1406年)三月十六日,明朝派遣广西都督佥事黄中等率精兵五千护送陈天平回国即位。但明军行至安南芹站时,遭胡氏伏军袭击,陈天平被劫杀。这一事件成为明朝出兵的导火索。明成祖以“兴灭继绝”为旗号,出兵安南,推翻了胡氏政权,并进行了二十余年的直接管治。针对安南陈朝、胡朝时所采取脱离中原王朝体系的政策,明成祖在安南推行了一系列的汉化政策,将明王朝的行政系统、文化教育政策延伸至安南。在行政上设三司管治,形同内陆。将安南前朝的苛政暴敛,悉皆除之,“擢用贤能,优礼耆老,赈恤穷独,革去夷俗,以复华风”⑥。在文化建设上,首先,消除陈朝、胡朝所营造的独立氛围,对安南文化进行了大幅度的整肃。永乐四年,明成祖下令南征总兵官朱能,一旦攻入安南,“除释道经板经文不毁外,一切书板文字以至礼俗童蒙所习,如上大人丘乙己之类,片纸只字,悉皆毁之,其境内凡有古昔中国所立碑刻则存之,但是安南所立者,悉坏之,一字勿存”。⑦永乐五年(1407)五月,又诏令总兵官张辅“遇彼处所有一应文字,即便焚毁,毋得存留”⑧。其次,明成祖决定将安南的文化精英内迁。早于是年二月,就曾诏令张辅将“安南境内有怀才抱德、贤能智谋之人及有一善可称、一艺可用者,即广为询访,尽数以礼敦请,起送赴京,以备擢用”⑨。据实录记载,张辅确曾落实明成祖的旨意,于九月将安南“诸色工匠七千七百人至京”①。十月,又将“怀才抱德、明经能文、博学有才、聪明正直、孝悌力田、贤良方正、练达吏事、明习兵法及材武诸色”者9000人,遣送到南京。②最后,将明朝的郊祀、科举制度移植到安南。例如,在安南各府州县广开学校,设立文稷庙、百神、社稷等神坛,皆仿明俗,四时行祭礼。永乐十四年(1416年),在安南各府、州、县分设儒学及阴阳医学、僧纲道纪等司,③完备安南的教育体系。同时,又把明初官修理学书籍,如《四书大全》、《五经大全》、《性理大全》等送至安南,颁发给各州县士子学习,勉励安南人参与明廷的科举考试。

在管治安南的二十余年里,明朝逐渐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行政、教育制度,其目的是要使安南“再睹华夏之淳风,复见礼乐之盛治”④。惠特莫尔研究认为,15世纪初,明朝对安南的管治为宋明理学在当地立足和发展铺平了道路,导致安南接受明朝的管治模式,其影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⑤明朝对安南的管治虽然失败了,但其治理政策与措施,客观上也成为安南复国后的管治基础。

02

宣德三年(1428年),明宣宗宣布弃守安南,明朝军队撤离安南,使安南重新获得独立,其军事首领黎利建立了安南历史上的黎朝。黎利在审视中越关系的发展历程后,他并没有沿袭陈朝、胡朝的与中国对抗的政策,相反,在很大程度上,承继了明朝治理时期的管治体制与文化成果。从黎朝的历史来考察,不难发现,黎利及其继承者的对明朝策略就是主张文化认同、政体独立。这种策略无疑是理性、务实而且自主,也使得中越关系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间能稳定、平和地发展。

黎利的治国方略与陈朝、胡朝有明显不同。在文化理念上不再追求标新立异,凸显其与明朝对立的意识,而是务实地处理与明朝的关系,特别是文教与行政,一切奉明朝制度为圭臬。越南史学家认为:“封建政权以儒教作为建国的典范,作为建立各种政治和社会制度的金科玉律。”⑥黎利于立国之始便选择儒家学说作为统治思想,确立了孔子的地位。《大越史记全书》载:“太祖立国之初,首兴学校,祠孔子以太牢,其崇重至矣。”⑦此后,黎朝诸帝多次扩建京都的文庙,坚守孔子与儒学的尊崇地位。宣德十年(1435年)二月五日,黎太宗“命少保黎国兴释奠于先师孔子,后以为常”。成化八年(1472年),黎圣宗又将每年祭孔的盛典推广至地方,规定各府每年春秋两次举行祭典。⑧其有诗曰:“九州何莫非王土,志大蛟螭孰可拘;敦笃化原贤孔孟,商量诡道薄孙吴。”⑨表明其对孔孟圣学的倾慕,及对孙吴诡道之术的鄙视。《蓝山实录》对黎圣宗有这样的评价:“(圣宗)自入继大统,天资聪睿,圣学高明,凡五经四书、百家诸子,无不贯通;崇师重道,爱民好士,内迪文教则修政立法,以为太平之制。”①

黎朝诸帝对儒家学说的认受可谓身体力行。黎利曾与群臣检讨其成功之道,一致以为关键在于施行“仁政”。②受其影响,黎朝的精英阶层中普遍认为,儒家学说是立国立人的根本。黎朝著名史臣吴士连对胡季犛的意识导向曾提出尖锐的批判:“前圣之道,非孔子无以明;后圣之生,非孔子无以法,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者,而敢轻议之,亦不知量也。”③黎利的开国谋臣阮廌在《贺归蓝山》一诗中写道:“权谋本是用除奸,仁义维持国世安;台阁有人儒席暖,边陲无事柳营闲。”④即使后来被斥为篡逆之臣的莫登庸亦认为:“三纲五常,扶植天地之栋干,奠安生民之柱石,国而无此,则中夏而夷狄;人而无此,则衣裳而禽犊。自古及今,未有舍此而能立于覆载之间也。”⑤可以说,有黎一朝,在其主流意识中,孔子思想占据了绝对主导的地位。

为了向全社会推广儒家学说,黎朝首先从教育入手,扩充学校,修葺文庙,设立秘书库以贮藏儒学经典及雕版印书。黎圣宗鉴于当时监生治《诗》、《书》经者多,而习《礼记》、《周易》、《春秋》者少,成化三年(1467年)特设“五经博士,专治一经以授诸生”⑥。而在所有的措施中,完善科举取士制度成为黎朝诸帝的重要政务。黎朝规定“三年一大比”,共设四场:第一场试“经义”“四书”;第二场试“制、诏、表”,规定用“古体四六”文答;第三场试“诗、赋”,规定“诗用唐律,赋用古体骚选”;第四场试“策”,规定由经史时务中出题。⑦安南士大夫曾曰:“前黎学规试法,详载于《实录》,始以试策为乡会、庭试,诚决科之准,盖亦因明制而斟酌之。”⑧同时,黎朝的统治者还以儒家学说来统一社会的价值观,颁布了官吏与百姓的共同行为准则。弘治十二年(1499年)秋七月初五日,敕谕官员百姓等:“世道隆污,系乎风俗;风俗微恶,系乎气数。《易》曰:'君子以居贤德善俗。’《书》曰:'弘敷五教,式和民则。’《诗》曰:'其仪不忒,正是四国’。《礼》曰:'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圣经垂训,炳炳足征。古昔帝王,御历膺图。抚己酬物,莫不迪兹先务也。我太祖高皇帝,辑宁家邦,肇修人纪;太宗文皇帝,懋昭天宪,笃叙民彝;圣宗淳皇帝,敷贲前功,和沦大化。神传圣继,矩袭规重。仁心仁闻,洋溢乎华夏;善政善教,渐被于际蟠。兆民孚嘉靖之休,亿载衍登宏之盛。朕尊临宝位,祗绍光猷,躬孝敬以端建极之原,首纲常而阐敷言之训。上行下效,既式底于咸宁;长治久安,欲永跻于丕绩。”⑨为此特申条约,以规范官民社会行为之准则。

其次,文化认同还表现为在朝纲构建上追步于明朝。安南自立国以后,其国家管理体制的建设一直在不断完善,至明成化七年(1471年),黎圣宗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机构革新,其诏谕文武官员百姓等曰:“今之土宇版章,视之昔时,大相径庭,不得不躬制作之权,尽变通之道。内而军卫之众,则五府分掌之;机务之繁,则六部参综之。禁兵守御三司,以备爪牙心膂;六科审驳百司,六寺承行庶务。通政使司以宣上德达下情,御史宪察以纠官邪、灼民隐。外而十三承司与总兵方面都司守御,控制要冲;府州县以亲民堡所关以备御。联常事体,互相维持,故征发督府事也。”还规定:“以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少师、少尉、少傅、少保为大臣重职。”①

黎圣宗所设五府、六部、六科、六寺、十三承司的管理架构,基本上与明朝的体制相仿。明人王世贞曰:“安南王所居国都及其宫室郡县取士养兵之制,皆窃拟中国或仿汉唐宋名号。”②也因为这一原因,安南使臣入贡明朝时,为避称谓相同,一般不以其官衔相称,只称“陪臣”、“头目”③。

黎圣宗的另一重要举措乃是制定了一部系统的法典———《洪德法典》(又称《黎朝刑律》),共分六卷十六章七百二十一条。越南史学家认为,“它标志着越南法权史已进入了一个很重要的新的发展阶段”④。而这部法典实际上是以中国的唐律、唐令为基础,结合当时安南社会风俗习惯法制定出来的。⑤

对于黎朝的政治、法律、教育及习俗的变革,严从简曾作过较为清晰的概括:“其三纲五常及正心、修身、齐家、治国之本,礼乐文章,一皆稍备。乃制科举之法,定立文武官僚。本国自初开学校以来,都用中夏汉字,并不习夷字。及其黎氏诸王自奉正朔,本国递年差使臣往来,常有文学之人则往习学艺,遍买经传诸书,并抄取礼仪官制、内外文武等职,与其刑律制度,将回本国,一一仿行。因此,风俗文章、字样书写、衣裳制度,并科举学校、官制朝仪、礼乐教化,翕然可观。”⑥

尽管黎圣宗的“革新”多是模仿,但对安南来说,这已是一项伟大的成就,所以士大夫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其规模之略,中兴之功,可以比肩夏少康,蹈迹周宣王,薄汉光唐宪于下风矣。”⑦依此可见,安南黎朝从习俗到教育,从社会生活准则到朝纲构建,无不带有明显的中原文化色彩,而且这些变化是在安南人自觉、自主下进行的,明朝并没有干预或强迫。黎朝使馆的对联曰:“何以见之,虞夏商周礼乐;可与言者,孔颜曾孟文章。”⑧这正体现了黎朝统治者对明朝的文化认同理念。

03

黎朝对孔儒的尊崇,以及对明朝的制度仿造,并不说明安南甘于“藩属国”的地位。黎利在与明朝谈判两国关系常态化的过程中,对明王朝提出的条件大多没有接受,可见其对安南地位、皇权地位的独立性的坚持。阮廌在《平吴大诰》中,将黎利塑造成为一个“民族英雄”的形象。⑨对于黎利的贡献,古代越南史家认为,与赵氏、丁氏、李氏、陈氏各代王朝相比,黎利“自蓝山而起义,愤北寇以举兵卒能以仁而诛不仁, 以正而伐不正,复我国于明僭之余,取天下于明人之手,迄于一戎大定,四海底清,诞布大诰,以即帝位。其得天下也,如此甚正”①。特别强调黎利政权非嗣、非篡,而是以“枪杆子”从明军手中夺来的,以此凸显其正统性。

经历了明初战争的洗礼,安南复兴后,黎氏子孙对明朝均表现得较为恭顺,“数十年来,职贡必修,传世必请,君命之临必畏,天使之辱必敬,亦不敢踵宋元之故辙”②。然而,安南的顺服更多的只是一种形式。吸取了四百年来建国历程的教训,黎朝统治者找到一条与中原政权相处之道。正如后来安南士大夫在邦交公馆所写的对联:“往来信使常通,三接礼文相款曲;大小交邻有道,一家仁智共怡愉。”③又曰:“华夷言语殊,共四书五经之文字;南北山川阻,总千红万紫之阳春。”④这些对联正反映了安南的邦交理念,在承认文化同源的同时,也努力探求其国家意识独立自主之精神。

首先,从历史上塑造与中原王朝的平等性。黎朝立国之初,以其首席谋臣阮廌等知识精英,对安南的历史作了重要的修订,认为安南人乃炎帝之后裔。在其所撰《舆地志》中曰:“我越之先祖,相传始君曰泾阳,炎帝之裔。王父帝明巡狩,至海南,遇婺仙女,纳之,生子禄续,神采端正,有圣德,帝奇爱之,欲立为嗣。王固让其兄,帝明囗封之越南,是为泾阳王。”⑤这是安南士大夫首次将安南人与汉人的鼻祖炎黄两帝扯上关系,以说明安南人与汉人有着共同的鼻祖。洪德年间,吴士连在续编国史《大越史记全书》时继承了这一观点,其序曰:“大越居五岭之南,乃天限南北也。其始祖出于神农氏之后,乃天启真主也。”⑥这些说法,其实均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如《淮南子》、《大戴礼》等之传说记载,《淮南子·主术训》有载:“昔者神农之治天下也……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至旸谷,西至三危,莫不听从。”⑦将传说视作信史,在意识上为其民族的祖源寻找到高贵的出处,足以与中原相媲美。也许因为有了这种意识,使安南士大夫阶层在处理与中原王朝关系有了新的认识,所谓“我越当文明之邦,地联中土,天生圣人与尧周并世”⑧洋溢着对其历史文化的优越感,说明安南国之历史文化与中原一样悠远流长,从而产生与中原王朝平等的观念。在越南被誉为第二个独立宣言的《平吴大诰》中,开章便称:“惟我大越之国,实为文献之邦。山川之封域既殊,南北之风俗亦异。自赵、丁、李、陈之肇造我国,与汉、唐、宋、元而各帝一方”。⑨表达了其强烈的独立与平等意识。正基于此,后来的士大夫便给中越关系定性为“兄弟之国”,所谓“江山有垠分南北,胡越同风各弟兄”。

其次,基于上述的独立与平等意识,安南在其国内政治生活中千方百计地消除对中国的臣服形象。黎利在与明朝谈判撤军的过程中,自愿要求恢复洪武旧制,甘处藩属国地位,其目的是让明军尽早撤退。安南光复后,黎利与其子孙在相近一百年里,严格遵守三年一贡之例,使明、安关系处于少有的和平局面。但是,其国内的政治生活,俨然一个独立的大越王朝,主要表现为

第一, 宗藩关系的意义, 表现为藩属国在其政治活动中必须使用宗主国纪年, 即“奉正朔”。如朝鲜受封于明朝,无论是与明朝,抑或是与日本、琉球等国交往,其来往文书中均用明朝的年号,以示朝鲜国王受封于大明皇帝而奉大明正朔。据《李朝实录》载,其实早于崇祯十年(1637年)朝鲜已屈服于清朝,奉清朝正朔“崇德”年号上表大清皇帝,但于崇祯十六年(1643年),在致日本书信中却继续使用“崇祯”年号,以表明朝鲜国对明朝的忠诚。①但安南国的做法则明显不同,除与明朝交往的表文上使用明朝的纪年外,其他均强制使用安南自编的纪年。宣德三年(1428年)四月十五日,黎利宣布建都东京(即升龙),改元顺天,建国号大越。十七日,即下诏规定:“凡军民有上书言事,即依诏书内年号、国号、都号,违者以杖贬论。”②

翻阅越南的史籍,如《大越史记全书》、《钦定越史通鉴纲目》等官修史书,其纪年方式乃先安南帝王纪年,次附中国纪年。考于《蓝山实录》,多用黎太祖之“顺天”年号,而《天南余暇录》所录发往周边小国文书也是使用了黎圣宗的“洪德”年号。③又据日本近藤守重所编《外蕃通书》中的“安南国书”,晚明时期安南国致日本国的书札均署安南国主的年号,如“弘定”、“永祚”等。④在士子科试中,试题用的也是安南国王的年号。⑤

第二,在与明朝交涉的表文中,安南国王一般使用假名,而在国内则用真名。对此,明朝士大夫早已察觉。叶向高在《苍霞草》中曰:“其君长尤狡狯,有二名,以伪名事中国。自黎氏以来,虽奉贡称藩,然自帝其国中,如赵佗故事,死则加伪谥。”⑥李文凤评曰:“为利者,不思输诚悔罪,乃外为臣服,衷怀不轨,僭号改元,以与中国抗衡。其子若孙,辄有二名……其正名以事天地神祗,播告国中;伪名以事中国,以示不臣。虽以黎柽颠沛之余,尚伪名以相欺诳。是百余年间,其心未尝一日肯臣中国也。”⑦

依照中国传统的礼法,地位卑微者对位尊者必须使用真名。安南乃藩属国,对古代中国理应以真名交往,然而,安南国王以假名往返于中国,究其原因,日本学者山本达郎认为,中国礼制的要求对于自封为帝的安南君主来说,无疑是难以忍受的屈辱,因此,安南的君主在朝贡时使用别名,目的是尽可能不致破坏对等的形式。⑧

第三,安南在谋求与明朝的平等形式上,还表现为在越南的史籍中以“报聘”、“如明”等词来记载入贡明朝的事件,把入贡明朝的活动称为“交邻”,明朝所赐印玺只用于与明朝交往的文书,而在处理其国内事务时则使用本国自铸的金印。⑨

综上所述,安南在走向成熟国家的过程中,较为务实地处理与中原王朝的关系。一方面追求王朝政体的独立自主性,在形式上“称臣纳贡”,给予明朝“面子”,实质上在国内并不使用明朝所颁赐的历法与印玺,而使用极具独立意味的称号、纪年与国玺,显示其与明朝的平等关系;另一方面采取了“文化认同”的政策,吸取了中华文化的精髓,将自身塑造为“文化中国”的一分子。当然,安南对文化中国的解读,也有其特殊的政治意蕴。由于受到中原的政治伦理与学术文化的影响,在安南人的意识中,有着一种较强的华夏文化情结。在黎朝草创之初,安南人称明军为“吴贼”;称明人为“吴人”①或“唐人”②;称明朝为“明国”,而自称“中国”。《蓝山实录》载:“明主先已自料彼军穷窘,事已若此,无可奈何,乃遣使臣赍敕书晓谕众将领兵北回,还安南地;其朝贡复依洪武旧例,通使往来。自是干戈顿息,疆土尽复,中国乂安,人民按堵如故。”③成化十五年(1479年),黎灏下诏亲征哀牢,诏书曰:“比朕丕绳祖武,光御洪图,莅中夏,抚外夷,广大舜敷父之治;阐帝猷,开王志,迪周文辟国之规。”④安南人自称“中国”,自谓“中夏”,表明其自认深得儒学之正宗,与中原王朝同属文化中国的一分子,双方是独立、平等的兄弟国关系,其与“东夷、南蛮、西戎、北狄”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安南人看来,他们与明朝之间是“邦交关系”,而与其他毗邻小国则是“藩属关系”,虽然两者均用“朝贡”之名往来,但是两者的文化身份与地位却完全不同,认为明朝与安南之间的朝贡关系是中华体系内部平等的“兄弟国”关系,而安南与其周边小国的朝贡关系则是“华夷”之间的宗藩关系。或许正是居于这种文化心理,安南在处理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时,在朝贡的框架下,通过使用假名,以及纪年、王玺使用的内外有别,来表达其平等与独立之意志。

注:为排版方便,故删去页下注释,由此带来的种种不便,还望见谅。

来源:《世界历史》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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