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生养孩子的成本越来越高,很多人直接选择了不生,转而开始养狗。养狗好啊,也不用喝奶粉、不用上学,还不用上辅导班。在他们的内心里,也确实把狗狗当成了家庭成员来对待。
近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发生了一起“惨剧”。一只小小的宠物狗,在过马路的时候不小心被一辆出租车给
轧死了。狗狗的主人,一对夫妻,当场就崩溃了,不仅猛踹出租车,还把司机的脖子抓出了一道道血痕。
当时,女子刘某和丈夫带着他们的狗狗“妞妞”出门去遛狗。“妞妞”没有拴狗绳,一路快跑就下了楼,正巧钻到了路过的出租车的车轮下。等夫妻俩下楼一看傻了眼,狗狗已经命丧车轮了。
刘某一边哭着一边走到出租车的驾驶室外,大声哭诉指责司机。司机莫某一看,也吓了一跳,看到夫妻俩这么激动,也不敢开车门,直接拿起电话就打了110:“这个小狗跑到车前面没看到,是窜到我左后轮那里
轧到的,他们那么激动,我肯定坐在车里先报警,等警察过来,我百分之百没动手。”
可刘某和丈夫见司机不下车,只是打电话,情绪就更激动了。他们俩把出租车的车牌子直接掰弯,还用脚猛踹出租车。司机莫某下车后,他们用抓向莫某,导致莫某的脖子被抓出了好多道血痕,衣服也被扯破了。
刘某一边抓扯司机,一边还喊着:“我今天就要死在你面前,“妞妞”就是我的孩子,我的精神支柱,我活下去的勇气!现在被你撞死,你要给我偿命!”其实,养过狗的人都知道,这种失去爱狗的感受,确实很悲伤,也能理解。
双方撕扯中,民警赶到了现场。这时刘某抱着“妞妞”的尸体瘫坐在出租车前面,见到民警到来,赶紧上去控诉。民警根据双方的描述,初步判定这是一起交通意外,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可刘某一听不愿意了,情绪更加激动。她爬上出租车的引擎盖,折断了车窗上的一根雨刮器,还一边大喊:“我不缺钱,我要他偿命!”场面一度十分被动。民警赶紧上前制止,可那句话咋说来着?“我疯起来连自己都怕”。
刘某把怒火释放在了民警身上,不停地推搡着民警。无奈,民警将刘某夫妻俩带到了派出所。等待他们的处罚是:因殴打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妨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和5天的处罚。
其实,这本来就是一起简单的交通意外,司机在主观上并没有
轧死小狗的动机,而是处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且,刘某夫妻遛狗不拴狗绳,也是导致其宠物狗“妞妞”被轧死的重要原因。
可是,刘某可能是被痛失“狗孩子”的悲痛迷失了心智,居然喊出“让他偿命”这样的话,已经让自己“不占理”了。而她却一错再错,推搡民警,阻碍执法,这就是在“作死”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狗狗再重要,也不如人重要。只听过杀人偿命,却从没听说过杀狗偿命的。希望这些爱狗人士、养狗人士,沉浸在狗狗带来的欢乐中的同时,也清醒一些:
在咱们国家,狗狗是生命,但在法律上却属于“物品”,再贵的狗也是狗,狗权永远不能高于人权!觉得文哥说得好,请关注和分享,听我每天给你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