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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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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XXXX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月01日

编号:  

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2-1-01实施

 


XXXX有限公司

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1.1 修订目的

1.2预案的适用范围

1.3 编制依据

1.3.1 有关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1.3.2 有关安全生产主要技术标准

1.4 响应分级情况说明

1.4.1事故等级划分说明

1.4.2 应急响应情况说明

1.5 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6 应急响应原则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2.2.1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2.2.2 指挥部人员分工

第三章 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3.1.2 信息处置与信息研判

3.2 预警

3.2.1危险源监控措施

3.2.2 预警启动条件

3.2.3 预警发布渠道、方式、内容

3.2.4 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3.2.5 应急响应准备

3.2.6 预警解除条件

3.3 响应启动

3.3.1 响应分级原则

3.3.2 响应分级

3.3.3 响应程序

3.4 处置措施

3.4.1 处置原则

3.4.2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3.4.3 危险区的隔离

3.4.4 人员搜救

3.4.5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3.4.6 应急人员的防护

3.5 外部应急支援

3.6 应急终止

第四章 事故后期处理

4.1事故处理

4.2 后期处置

4.3 责任追究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值班联系电话

6.1.2 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6.1.3 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6.1.4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6.2 应急队伍保障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6.4 经费保障

6.5 其他保障

第七章 应急预案管理

7.1 应急预案培训

7.1.1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7.1.2 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7.2 演练计划

7.2.1演练分类

7.2.2演练内容

7.2.3 演练范围与频次

7.3 预案评估和修正

7.3.1预案评估

7.3.2预案修正

7.4 预案的备案

7.5 应急预案实施

第八章 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响应启动

3.1响应分级

3.2响应程序

3.2.1应急会议

3.2.2应急行动

3.2.3资源调配

3.2.4应急避险

3.2.5扩大应急

3.3 信息报告程序

4 处置措施

4.1 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4.2 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4.3应急处置措施

5 应急保障

6 预防与预警

7 培训和演练

二、危化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1.1危化品专项预案制定目的

1.1.1危化品专项预案和综合预案的关系

1.2 固有危险源

1.2.1危化品种类、成分

1.2.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1.3 危化品可能出现的事故

1.4 危化品产生、使用和储存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5 事故风险分析

2 应急组织及机构

3 应急响应

3.1车间级应急响应

3.2公司级应急响应

3.3 信息上报

3.3.1公司内部信息通报程序

3.3.2向职能部门、周边单位信息通报

4.1处置措施

4.2应急处置

4.2.1 Ⅴ级程度事故的应急处置

4.2.2 Ⅳ级程度事故的应急处置

4.2.3 Ⅲ级及以上程度事故的应急处置

4.2.4危化品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应处置措施

4.2.5危化品泄漏引起中毒事故应处置措施

5处置措施

6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6.1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6.2事故现场洗消

三、有限空间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响应启动

3.1 响应分级

3.2应急会议

3.3响应程序

3.3.2 应急行动

3.3.3 资源调配

3.3.4 应急救援

3.3.5 扩大应急

3.4 事故单位内部信息报告

3.5 信息上报

4 处置措施

4.1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4.1.1 有限空间的概念

4.1.2 事故类型

4.1.3 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4.1.4 事故发生的诱因

4.1.5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

4.2 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4.3 应急处置措施

5 应急保障

6 培训和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章 事故风险分析

1.1 危险源与危险有害因素

1.1.1  固有危险源分析

1.2 可能的事故类型

1.3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与装置

1.4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1.4.1 事故可能发生的时间

1.4.2 事故可能的危害程度

1.4.3事故可能的影响范围

1.5 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第二章 应急工作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2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2.2.1 应急组织体系组成

2.2.2 指挥部人员分工

第三章 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案

3.1应急处置程序

3.1.1 现场报警

3.1.2 应急措施启动

3.1.3应急处置程序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车间火灾、爆炸应急处置措施

3.2.2电气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3.2.3 人身着火应急处置措施

3.2.4触电应急处置措施

3.2.5机械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3.2.6厂内车辆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3.2.7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3.2.8高处坠落应急处置措施

3.2.9中毒和窒息应急处置措施

3.2.10其它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3.2.11现场恢复

3.3报警

3.3.1 报警程序

3.3.2 报警方式

3.3.3 报警内容

第四章 注意事项

4.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4.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4.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4.6 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4.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应急预案编号: 

应急预案版本号: 

XXXX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修订版)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22年1月01日

XXXX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本公司生产经营中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所以对公司原有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修订,修订依据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本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日起立即执行。各有关部门、人员必须按预案中的工作内容,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XXXX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发):

2022年1月01日

XXXX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成员

编制小组

姓名

职务

签名

组长

A

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

B

安全负责人

成员

C

车间主任

E

后勤主管

D

副总经理

F

行政部

第一章 总则

1.1 修订目的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已经修订颁布,且于2021年04月01日执行,为使公司的预案符合相应的国家最新标准,保证应急预案的合规性、有效性,现对公司原有的预案对照新标准进行修订,同时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事件和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烫、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事件与事故对公司职工造成人身伤害、健康影响、财产损失,预案修订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响应速度、应急救援能力和协调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事故、事件对员工、公司、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1.2预案的适用范围

预案的适用范围: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烫、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

1.3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以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1 有关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2021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2021〕2019年29号修订,(〔2021〕第81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645号修订)

(7)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8)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10)《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从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1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

(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15)《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10月1日实施)

(16)《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日批准,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17)《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

(18)《关于进一步规范危化品企业危化品从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的通知》(锡安监[2011]23号)

(19)《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锡安监〔2016〕67号)

1.3.2 有关安全生产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5)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4)《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19)

(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二部分:物理危险因素 》(GBZ2.2-2007)

(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1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AQ3009-2007)

(13)《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15)《安全色》(GB2893-2008)

(1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7)《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95)

(18)《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

(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4 响应分级情况说明

1.4.1事故等级划分说明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将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和Ⅴ级。

表1-1生产安全事故分级表

特别重大事故

1.一次造成30人以上30死亡。2.一次造成100人以上100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Ⅰ级

重大事故

1.一次造成10—2910死亡。2.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Ⅱ级

较大事故

1.一次造成3—93死亡。2.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Ⅲ级

一般事故

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Ⅳ级

其它事故*

未构成Ⅳ级事故性质,但有轻伤、经济损失产生。

Ⅴ级

*条例中指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为此将“未构成Ⅳ级事故性质,但有轻伤、经济损失产生。”的事故定为Ⅴ级事故。

1.4.2 应急响应情况说明

1.4.2.1生产情况说明

输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生产工艺流程。

图1-4生产总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1、外购原辅材料:根据产品的设计需要从市场上采购产品所需要的各种规格的元器件、插接端子、线缆、外壳、PCB板等原材料。

2、插件装配:用手工工具将采购来的原材料用螺旋紧固方式进行插件装配并焊接,达成设计要求。

3、线路板测试:用示波器等对连接完毕的产品进行测试,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返工,合格的进入下一道工序。

4、组装:将测试合格的线路板进行模块化组装。

5、老化:将组装好的产品进行通电48小时老化试验,合格品进行成品测试,不合格品返工。

6、包装入库:经测试合格产品进行包装,包装完毕后入库保存。

经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以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对比,该企业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4.2.2原辅材料说明

表1-1原辅物料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目录序号/CAS

火灾

类别

年消耗量

最大贮存量

物态

贮存

方式

贮存

地点

运输

方式

1

钢材

--

戊类

固态

散装

车间2堆放区

汽运

2

铜材

--

戊类

固态

散装

车间2仓库

汽运

3

六氟化硫(SF6)

1341/2551-62-4

戊类

气态

瓶装

车间2气瓶存放区

汽运

4

断路器配件

--

戊类

固态

箱装

车间2成品区

汽运

5

环网柜配件

--

戊类

固态

箱装

车间2生产线

汽运

6

焊条

--

戊类

固态

盒装

车间2仓库

汽运

7

混合气

[-]

氧:2528/7782-44-7

氩:2505/7740-37-1

戊类

气态

瓶装

车间2气瓶存放区

汽运

8

混合气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642/124-38-9

氩:2505/7740-37-1

戊类

气态

瓶装

车间2气瓶存放区

汽运

9

氮气

172/7727-37-9

戊类

瓶装

车间2气瓶存放区

汽运

10

氦气

929/7740-59-7

戊类

瓶装

车间2气瓶存放区

汽运

11

氩气

2505/7740-37-1

戊类

瓶装

车间2气瓶存放区

汽运

12

液化石油气

2548/68476-85-7

甲类

瓶装

车间2铜排生产线

汽运

13

无水乙醇

2568/64-17-5

甲类

瓶装

车间2防爆柜

汽运

14

真空硅脂

--

丁类

瓶装

车间2仓库

汽运

注:液化石油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4.2.3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说明

生产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火灾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区域,办公区域。

1、可燃物引起的火灾

吸烟点燃可燃物引起火灾事故。

2、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

本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电气设备较多,潜在着电气火灾的事故隐患。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有:

1)各种配电装置、电气设备、电器、照明设施、电缆、电气线路等,如果选型安装不当、不正常运行的过负荷、短路、过电压、接地故障、接触不良等,均可产生电气火花或者过热,若防护不当,可能发生电气火灾或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火灾事故。

2)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是综合技术。其中包括电气设备、线路的选型,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接地、接零等。作业过程中电气设备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温度、压力显示仪表失效、控制失灵,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致使工艺失控等可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电气设备缺相运行或电气设备过载,温度骤升,会引起绝缘发热起火,遇易燃、可燃物会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4)雷电:大量电气设备,当建筑物和电气线路遭受雷击时,由于避雷装置、接地装置失效等,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易燃物品的燃烧爆炸。

5)由于鼠害、小动物等将电气线路咬坏引起线路短路事故。

6)设备陈旧、电路老化,损坏或降低导致短路引起的火灾。

7)线路不更新,用电设备增添造成过载,过载保护过大动作不敏感。

8)电器设备受湿漏电。

9)无证操作擅自动用电器,不规范安装造成短路、过载。

10)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

11)保护装置失效,引起短路,防雷接地不合格可能引发的配电设备短路,进而引起火灾爆炸。

3、焊接引发的火灾事故

设备检修时使用电焊设备,电焊工作中的疏忽大意会造成火灾,主要原因有:

1)飞溅的火花、熔融金属的熔渣颗粒,点燃焊接处附件的易燃物及可燃气体而引起火灾;

2)由于电焊机的软线拖拉频繁,使绝缘破坏,或焊机本身绝缘损坏发生短路而发热造成火灾;

3)焊机长期超负荷使用,在导线中通过的电流超过该导线截面规定的允许电流,从而在导线中产生较多的发热量而又来不及全部散发掉,导致地线绝缘发热燃烧,并引燃附近易燃物造成火灾;

4)焊机回线(地线)乱接乱搭或电线接电线,以及电线与开关、电灯等设备连接处的接头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在一定的电流下,有较大接触电阻的线段就会强烈发热,使温度升高引起导线的绝缘层燃烧,导致附近易燃物起火;

5)插座使用不当,导电粉尘掉入插座内形成短路,或将可燃物堆放在插座上,或插入拔出插头时产生火花,或违反操作规程,不用插头,而将焊机裸线头插入插座,造成短路或产生火花,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等;

6)其他原因,如通风不好,散热不良等造成焊接过热;又如弧焊变压器的铁芯绝缘损坏或长时间过电压,使涡流损耗和磁滞损耗增加而引起过热等。

4、其它火灾因素分析

1)厂房内进行检修时,采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未经批准或未经现场取样分析检测等,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有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的可能;

2)若灭火器配置不足或者失效,发生着火事故时不能及时灭火,能够造成火灾蔓延的危险;

3)厂房防雷设施失效,电阻过大,有造成建筑遭直雷击时产生较强的电火花,点燃厂房内的易燃物品,造成火灾事故。

(二)触电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区域,办公区域,配电柜,电气设备,检维修过程中。

办公室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电气设备,如果防护设施有缺陷;开关线路等电气材料本身存在缺陷;电工安全工具绝缘性能有缺陷;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屏护设施挪移、安全距离不足、意外带电;操作不当等,都会发生人员触电事故,造成电弧烧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触电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设施如配电箱(柜),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等,若受到粉尘、潮湿、风雨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机械损伤,使其绝缘保护损坏,都可能造成意外带电(漏电),人接触时即可发生触电。

2、误分、合断路器,带负荷分、合隔离刀闸,带接地线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误触高低压开关柜的带电器件,造成弧光短路、烧毁开关、伤及操作人员。

3、电气线路设计安装位置不合理或缺少有效保护,如果人员、车辆在该场所作业,容易损坏电线、电缆或带电设备,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4、电缆敷设时没有执行规范,没有阻燃设施,电缆沟、井、洞在入口处没有做好封堵;电缆沟内积水;电缆直埋敷设地面标识不明显,造成施工人员伤及电缆绝缘,造成触电事故。

5、电工无证上岗、停电时不挂警示牌、送电时有人未撤离、人员劳保穿戴不全等。

6、雷雨天气在室外操作或在防雷设施周围停留,有发生触电、雷击的危险。

7、乱拉临时线;接线箱(盒)、配电柜损坏,线头和接线电器外露,得不到及时修复,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8、在设备内检修时,未采用安全电压,操作失误造成触电。

9、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或对工人缺乏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者不按规程操作、没有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和防护用具等,容易造成触电的危险。

10、电器质量不合格或长期使用未更换,电缆沟未封堵等均可能造成操作人员触电。

(三)机械伤害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区域等区域。

机械伤害指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本公司主要的机械伤害来自于激光切割机、数控转塔冲床、高精度数控折弯机、高精度数控剪板机等,能导致的机械伤害有碰撞伤害、卷入绞碾伤害、割刺伤害等。

1、加工机械的机械伤害

当人的某一部位与危险易挤夹部位距离(包括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靠近,容易发生伤害。如在进行工作时,进行清理、排故障等操作,都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

2、电动机、传动轴、联轴器、皮带轮等转动设备和部件存在机械伤害危险。当转动部分缺少护栏、保护装置时,在操作、擦洗过程中职工触及可能发生撞击,衣物或长发被缠绕而造成伤害。

3、若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损坏等因素,导致安全性能差,存在作业人员受机械伤害的危险。

4、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来操作,或者设备操作规程不完善,作业人员作业时,存在受到机械伤害的危险。

5、检修转动设备时,电气开关按钮没有悬挂“禁止启动”警示牌或没将开关封锁,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其他人员不慎启动开关,存在造成检修人员受到机械伤害的危险。

(四)高处坠落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车间,高处检维修作业区域。

按照有关标准,凡高度在基准面2m(含2m)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伤害为高处坠落事故。出现下列因素时可能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1、设备、设施操作平台的栏杆损坏或其结构尺寸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和《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的要求。栏杆高度低,钢平台地面缺少防滑措施等缺陷,容易发生坠落事故;

2、在设备、设施上维修或作业时,无任何防护措施,操作不慎,也可能发生坠落;

3、维修作业时,要在2m以上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上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如果防护措施不当或没有安全防护措施,违章蛮干,工作时就易发生坠落事故;

4、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登高禁忌症;

5、高处作业人员穿宽大易挂衣服、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6、进行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7、安全带的长度超过2m,使用时未高挂于人体腰部以上的位置,未做到高挂低用;

8、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未检查梯子的防滑胶垫是否完好稳固,梯阶是否有断挡,或将梯子架在不稳定的物品上面;

9、一架梯子多人登梯作业,无专人扶持梯子;

10、取放货架货物时,叉车操作异常,容易发生货物高处坠落,人员违规攀爬货架取货,容易造成高处坠落。

11、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或危险时,未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处理;

12、夜间高空作业时,无足够的照明;

13、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14、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容器爆炸

可能发生的位置:空压机储气罐。

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压力容器为空气储罐。当压力容器的内部压力超过设备本体的耐压极限时,就会造成容器超压爆炸。容器或其所破裂的碎片以较高的速度向四周飞散,甚至可能引发火灾等二次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压力容器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超温超压

操作不当、工艺不成熟或工艺条件未得到有效控制等造成超温超压。

2、压力容器存在先天性缺陷

压力容器存在先天性缺陷主要是指压力容器未经过设计或设计错误、结构不合理、选材不当、强度不够、制造质量低劣或安装组焊质量差等。

3、腐蚀严重

压力容器的内外表面因腐蚀而变薄,强度显著降低,就易于引起爆炸。

4、裂纹起槽

压力容器在长期运行中因操作不当,开停次数多,容器骤冷骤热或压力、负荷波动频繁等,致使钢材受到交变应力,产生疲劳裂纹。另外,由于流体介质的冲刷形成沟槽,导致强度降低。

5、安全装置不全、安装不正确或失灵

大量事故表明,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未校验是造成压力容器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的安全阀安装错误,起不到安全阀泄压作用。

(六)物体打击

可能发生的位置:物料搬运过程中,检维修过程中,物料、成品储存区域,生产区域。

1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因工具、零部件存放不当,维修现场混乱,违章蛮干,而发生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砸伤。

2高处检维修作业现场没有监护人、没有设立警示牌,高处作业位置下有无关人员通过,有高处作业人员失手造成工具等重物坠落,砸伤无关人员的危险。

3储存区、高处检维修平台四周无防护栏、踢脚板,有造成高处物体坠落,击伤人员的可能。

(七)车辆伤害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车间、厂区道路、车辆装卸作业。

车辆伤害是指机动车辆引起的伤害事故。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撞击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本公司外部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厂区内车辆较多、较混杂。如果运输道路路况不好、进出口道路混乱、路口和转弯处警示标志不齐全、运输车辆车况不好等均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在厂内装卸货物时,如司机未注意人员位置启动车辆,有可能造成车辆伤害。

在车间内运输货物时,特别人车交叉作业区域,有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

由于司机视线不佳、车况不好、无鸣铃警示,都有可能发生撞车、挤压、翻车、轧碾等车辆伤害事故。外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场区内行驶时,由于司机违章操作或路况不熟等原因也可能发生事故。

在下述情况时,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可能性会增大:车辆作业遇有雨天、雾天,路面湿滑,视线不好;冬季车辆作业遇有霜、雪天,路面有霜雪、冰冻而发滑;夜间进行车辆作业,由于照明不足、光线不佳、司机疲劳等原因,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可能性会增大,无证、违章、酒后驾驶。

厂内车辆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超速驾驶,急转弯,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2、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

3、现场布局和操作等多种原因造成的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以及现场碰撞、挤轧人员;

4、车辆转弯,倒车不鸣笛,运输过高货物时无人指引;

5、运输区段照明不良;

6、运输通道狭窄,路面宽度不能保证运输要求;

7、对运输车辆没有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8、运输过程中,车辆运输物料设置不牢固,重心发生偏移;

9、司机酒后驾车,违章操作。

(八)起重伤害

为方便物料运输,企业在生产车间装有起重机械,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起重伤害的因素的有:

(1)操作因素

起吊方式不当(如违章斜吊、违章急停等),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操作人员未经正规培训,无证上岗;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2)设备因素

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如安装存在问题,未经定期检测等;吊具、钢丝绳、限位器失效,而造成重物坠落;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如限位装置不完善)而引发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构件强度不够;电气装置故障或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3)起重吊索具

起重失落事故是指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失落事故是起重事故中最常见的,常见的失落事故为:

①脱绳事故

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主要原因是重物的捆绑方法不当,造成重物滑落;吊装重心选择不当,造成偏载起吊或吊装中心不稳造成重物脱落:吊载遭到碰撞、冲击、振动等而摇摆不定,造成重物失落等。

②脱钩事故

是指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钩口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钩缺少防脱钩装置;防脱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吊装方法不当及吊钩钩口变形引起开口过大等原因所致。

③断绳事故

造成起升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因长期使用又缺乏维护保养等造成疲劳变形、磨损损伤等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然使用等造成的破断事故。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吊装角度太大,使吊装绳抗拉强度超过限值而拉断;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吊装绳破断;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而出现吊装绳破断事故。

④吊钩破断事故

造成吊钩破断事故原因多为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断面减小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或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破坏以致于断裂破坏。

⑤起重机吊钩应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吊钩严禁私自进行焊接、热处理,若违章使用上述吊钩,在吊运重物时,有发生吊钩断裂的危险。

⑥吊钩、吊具未永久性标明自重和能起吊物品的最大重量,有造成超额吊运的危险。

⑦吊钩、短环链等吊具发生裂纹、划痕和变形后,未及时更换,或者私自补焊,均有可能造成吊具强度不足,造成起重事故的发生。

(九)中毒和窒息

中毒是指人吸入了有毒的气体后造成的伤害后果;窒息,是指人因缺氧而造成的伤害后果。

1、本公司危险化学品泄露且区域通风不良,其挥发气体浓度过高,通风系统故障,人员冒然进入,会引起人员中毒和窒息。

2、生产操作、事故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存在人员中毒的可能。

3、若防护用具(如防毒面罩等)使用不当,或是无效,在处理泄漏事故时不能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4、进入真空箱氦检漏仪内检维修作业时,未按照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易引发生窒息事故。

(十)其他伤害

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1.4.2.4应急响应分级情况说明

根据上述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将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Ⅴ级,其中Ⅰ级为最严重,Ⅴ级为相对较轻的应急响应。

(1)Ⅴ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及时有效控制,造成的后果仅为人员轻伤。

(2)Ⅳ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容易控制,受伤人员得以及时救治,财产损失较小。

(3)Ⅲ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不容易控制,对人员、设备和设施造成较大危害,构成较为严重威胁的事故。

(4)Ⅱ级、Ⅰ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无法控制,除对公司厂区内人员、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害外,而且扩散到厂区外部,对周围单位可能造成危害。

1.5 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行动记录等四级文件构成。

(1)综合应急预案

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火灾、触电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整个预案体系的一部分。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3)现场处置方案

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1.6 应急响应原则

公司应急响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企业职能,提高企业的应急能力,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同时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另外定期维护、保养公司现有的应急物资,更换失效或损坏的应急物资,保证应急响应的效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厂区内应急要在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组织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领导作用,使企业的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应急效率;如果厂区的生产安全事故不能有效控制,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参与,企业的应急总指挥将应急指挥权移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然后在市、区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责任部门在较大社会突发公共事件或较大生产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件或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另外根据演练、法规的变更定期的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合规和持续改进。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救援队伍的作用,依靠集体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较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学习安全科学知识和技术开发,采用现有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的实施,其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负责人员、资源配备、应急队伍的调动。

6、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7、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预案。

8、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9、接受企业的指令和调动。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2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2.2.1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设置以下组成成员:

总指挥:A

副总指挥:B

应急救援网络图如下:




应急救援组
D



,警戒疏散组
E


,后勤保障组
G


,善后处理、信息发布
B
 

图3-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2.2.2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A

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事故后,发布预案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对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及时对事故情况上报,请求外援,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助兄弟企业的救援。

副总指挥、现场指挥:B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协调事故现场,分配各救援队伍,根据事故发展过程组织人力、物力,按预案进行救援,发现异常紧急情况,组织救援人员撤离、疏散,与外援负责人联系、沟通、协调作战。

警戒疏散组:E

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并按预案通知周边单位或居委会,组织群众疏散。

应急救援组(现场处置组):D

协助指挥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恢复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有关事故现场信息。

医疗救护组:F

主要负责将事故现场的伤员救离现场,及时送医院,派人护理,对于需要破坏现场的抢救,最好先拍照留下实录证据。

后勤保障组:G

负责各种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发放、外借或外购救援设备、器材、工具、材料等,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善后处理、信息发布:B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性质、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可能影响范围、应急进展情况、事故控制进展等相关信息。

车间应急:车间主任

车间内发生起火、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后果不大、涉及范围小,依靠车间内现有的应急人员能处理相应事故,阻止事故的扩大化和升级。


第三章 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3.1.1.1值守电话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电话为:

3.1.1.2内部信息通报程序

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事故现场判断为初期或事故预判在可控范围内,向车间应急总指挥汇报、同时打事故应急值守电话,车间负责人现场查看事故,如果部门能够完成应急处置,立即启动车间应急处置,同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信息,防止事故升级应该采取公司级的事故影响应,如果不能有车间完成事故应急,立即通知主要负责人夏兰,采取公司级应急响应。

3.1.1.3向职能部门、周边单位信息通报程序

主要负责人夏兰接到事故信息报告或应急响应完成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如果发生事故会危及周边单位、居民,公司应急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发展趋势,情况紧急时,事故应急指挥或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宜兴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的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相邻单位通知相关事故信息,同时请求相应的应急支援。

3.1.1.4事故信息通报要求

a)信息报告与通知

公司通信状况:管理人员和车间作业人员有移动电话,以确保24小时内随时可联系。

在生产过程中,如员工发现危险目标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如控制无效或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车间负责人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或风险决定是否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应急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通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与有关部门。

报警和通讯的记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B:事故类型:火灾、触电等。

C:估计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可能导致后果。

D: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

E:健康危害与必要的医疗措施。

F: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b)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采取救援行动,同时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宜兴市应急管理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救援路线)、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伤亡的因素、尚存在的危险因素、伤亡人数,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原因、性质初步判断、需要事故抢险处理的相关事宜,需要哪一类的救援队伍、联络人、联络电话。

c)信息传递

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先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报告。

3.1.2 信息处置与信息研判

3.1.2.1响应启动程序与方式

在经营过程中,发生Ⅴ级生产安全事故(即未构成Ⅳ级事故性质,但有轻伤、经济损失产生。),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汇报,并采取Ⅴ级响应程序,由车间负责人直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果发生第一种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和急救措施,检查人员受伤情况,如果伤情严重需要送医院的,直接使用厂内急救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同时通知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要研判事故严重程度,精准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实际情况,指挥部随时准备提升应急响应级别。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Ⅳ级生产安全事故(即1.一次造成1—2人死亡。2.一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车间应急总指挥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判断根据车间现有的应急人员是否能够有效控制事故发展趋势,如果事故发展趋于严重,通知公司应急指挥部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响应级别。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Ⅲ级生产安全事故(即1.一次造成3—9人(含3人)死亡。2.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一旦发生Ⅲ级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应急响应程序自动启动,响应级别自动提升为Ⅲ级生产安全事故响应。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Ⅰ级或Ⅱ级生产安全事故(1.一次造成10—29人(含10人)死亡。2.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3.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公司的应急总指挥立即向市政府部门、应急管理局和周边企业通报险情,同时请求支援。

3.1.2.2 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当Ⅴ级事故应急无效或应急过程中发生意外,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指挥报告,实时监控险情,及时了解事故现场的应急情况,随时准备采取Ⅳ级或Ⅲ级响应程序,同时已经组织机构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如果发生Ⅲ级及以上较大事故或事故发展已经超出公司应急救援能力时,应立即向总指挥精准报告事故发生及发展情况和事故应该采取的相应级别,总指挥立即通知应急救援组织及各级物资到场进行救援,同时总指挥向友邻单位、所在地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卫生等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求助社会力量救援。

社会援助队伍进入事故区域时,由安全员联络、引导,并告知注意事项。

如果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Ⅲ级响应级别,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后其他有关部门响应关闭。

3.1.2.3 响应启动后的注意事项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注意跟踪事态发展趋势,科学分析处置需求,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时,及时降低响应级别,当事故发展趋势不能有效控制或呈失控趋势时,提高事故响应级别,响应不足会造势事故的扩大化,同时会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过度响应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3.2 预警

3.2.1危险源监控措施

1车间有相应的消防监控措施。

2压力容器上有相应的压力表、安全阀等监控措施。

3厂区内安装监控。

3.2.2 预警启动条件

公司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事故预警:

l 视频监控中出现非正常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定)。

l 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启动。

l 压力容器爆炸。

l 起重机吊索、线路损坏。

l 生产过程中,突然停电。

l 电气发生火灾。

l 人员被选装部位卷入等机械伤害。

l 车辆撞击到人员。

l 人员触电。

l 相邻单位发生火灾有可能引发本公司的火灾事故。

公司发生上述事故,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发布不同级别的预警等级(如一级需要全公司的所有部门参与应急,二级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参与应急,三级一个部门或车间参与应急),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可以在整个公司或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预警,另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不可控的情况,会危及到周边单位或人员,需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向社会预警,同时需要政府部门和协作单位参与救援。

公司内部的预警级别由本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发布。

需要出警的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发布救援命令,启动救援程序。

3.2.3 预警发布渠道、方式、内容

预案预警方式厂区内部的预警方式可采用个人移动电话、公司内部网络、内部电话、现场通知、喇叭告知等多种方式通知公司内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警的主要内容为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物料特性、对人员健康危害、人员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另外什么场所的人员需要疏散到应急结合点或临时设置的安全点。

如果生产安全事故的扩大化,危及周边相邻单位或有可能危及周边居民,需要利用公众传播平台和网络进行预警,如公众网络、电视、各种社会信息显示牌等进行预警,告知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物料特性、对人员健康危害、人员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多大范围内的人员需要疏散。

3.2.4 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本公司内任何险情或事故的信息发布一般是按照现场发现人员-车间负责人-现场副总指挥-总指挥程序报告(含外来政府接管后的总指挥)。

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车间应急处置人员可以独立应急的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有车间应急总指挥发布应急预警信息。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信息报告,如需要采取公司级别的应急响应,则需要公司的应急总指挥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当发生的生产事故不能有效控制,危及周边单位、居民,需要向政府部门、相邻单位参与,应急总指由政府部门的担任,同时由政府部门发布相应的事故预警,同时利用政府部门的信息传播渠道传播预警信息。

3.2.5 应急响应准备

当预警发布后,如果是公司级预警,公司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的负责人、成员及各部门涉及的应急物资必须到位,如有人员不能及时赶到,必须有相应的替代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保证同时召开简短的任务分派会议及相应的保持联络通畅,根据事故信息和事故预警,人员做好相应的个体防护,随时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与抢险。

如果是车间内应急,车间应急总指挥通知本部门的应急人员集中到位、部门涉及的应急物资到位,分派应急任务,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个体防护,准备的过程中同时通知公司的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准备,随时根据事故情况升级预警和准备。

3.2.6 预警解除条件

3.2.6.1预警解除条件

当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预警终止条件:

①生产安全事故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已不对公司的人员、设备设施或周边单位的人员、设备设施构成威胁。

②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不会对公司内部、周边单位造成影响,已无发生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迹象。

3.2.6.2预警解除程序

预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当事件未达到一般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由公司总指挥宣布预警解除,如果生产安全事故级别高,有相关政府部门人员任总指挥,由总指挥宣布预警解除。

3.3 响应启动

3.3.1 响应分级原则

按照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影响范围,结合响应分级明确的条件,可有应急领导小组做出响应启动的决策并宣布,或依据事故信息是否达到响应启动条件的条件自启动,另外根据公司的应急救援机构救援能力及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响应分级。

3.3.2 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和Ⅴ级。

根据上述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将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Ⅴ级,其中Ⅰ级为最严重,Ⅴ级为相对较轻的应急响应。

(1)Ⅴ级事故预警级别: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及时有效控制,造成的后果仅为人员轻伤。

(2)Ⅳ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容易控制,受伤人员得以及时救治,财产损失较小。

(3)Ⅲ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不容易控制,对人员、设备和设施造成较大危害,构成较为严重威胁的事故。

(4)Ⅱ级、Ⅰ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无法控制,除对公司厂区内人员、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害外,而且扩散到厂区外部,对周围单位可能造成危害。

3.3.3 响应程序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Ⅴ、Ⅳ事故一般情况为车间级响应,如果事故失控,升级响应级别,Ⅲ级以上的应急响应自动上升为公司级的应急响应,召开简短的紧急会议,会议上进行任务分派、信息及时汇报、保持联络通畅,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后勤保障组将相应的应急物资及时送至事故现场,同时进行应急物资协调(其中包含公司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应急物资协调、保障,同时包含协作单位之间应急物资的协调),根据事故信息和事故预警情况,可以从相邻单位或协作单位请求物资支援,另外应急响应需要的资金直接由安全账户划拨,人员做好相应的个体防护,随时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与抢险,事故发展信息及时向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解释和说明,事故信息做到公开、准确。

事故响应过程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Ⅴ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或车间应急总指挥)汇报,并采取Ⅴ级响应程序,如果发生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且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对人员进行急救,情急严重的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发生物料泄漏或火灾,根据险情或物料特性准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人员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进行灭火或堵漏。

当Ⅴ级事故处理无效,应立即采取Ⅳ级响应程序,车间应急总指挥应立即向值班室报警、公司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汇报,总指挥应在公司内部发布预警,副总指挥立即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事故情形决定是否决定进行公司级应急响应,公司级应急人员、应急物资有序进入到事故现场,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发生Ⅳ级生产安全事故时,车间现有的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如果能够有效控制事故发展趋势,就不进行预警升级,如果应急过程中人员应急违规或存在意外状况,不能够有效控制事故发展趋势,生产安全事故发展趋于严重,通知公司应急指挥部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相应响应级别,集中公司的应急物资、人员进行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汇报。

一旦发生Ⅲ级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应急响应程序自动启动,响应级别自动提升为Ⅲ级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公司的应急人员在应急总指挥的指挥下,按照相应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同时公司相应的应急物资要及时被输送至事故现现场,同时现场指要密切关注生产安全事故发展趋势,一旦生产安全事故不能有效控制、要升级事故预警,同时向政府部门、外部单位救援。

当发生Ⅰ级或者Ⅱ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立即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到场进行救援,同时总指挥向友邻单位、所在地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卫生等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求助社会力量救援,同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社会援助队伍进入事故区域时,由安全员联络、引导,并告知注意事项。

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后其他有关部门响应关闭。

3-1应急响应程序图

3.4 处置措施

3.4.1 处置原则

1救人优先。

2重伤优先。

3救援人员自身安全优先。

4不发生二次事故。

5尽可能减少损失。

3.4.2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通知车间内或事故区域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厂区所在的大门外),警戒疏散组清点人数,如发现有人员未撤离事故区域,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警戒疏散组负责指挥并引导外部道路的过往行人和车辆向安全地带疏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内,必要时请求友邻单位支援。

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1)应向厂区出口处撤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指引方向。

2)疏散人员不要在厂区内滞留。

3)查看是否还有人留在事故危险区。

3.4.3 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发生后,由警戒疏散组负责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建立警戒区时应注意:

1)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2) 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3.4.4 人员搜救

如果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首先在疏散集中点清点人员,如果发生人员伤亡或人员被困,需要对被困人员进行搜救,确定被困人员或受伤人员的位置,确定搜救现场的风险后进行定位救援,如果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有效定位,首先确定人员有可能的被困场所,使用各种人员搜救工具,确定人员是否被困,确定后进行相应的解救工作。

3.4.5 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的措施

1) 应急救援组每人配备防毒面罩、防护手套、防护服。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后,视事故大小进行救援。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到达后,应急救援组要服从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指挥并协助其工作;

2) 应急救援队伍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3) 控制事故扩大措施:应急救援组应能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之前,采取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抢救受伤受困人员,扑救初起火灾。

4) 事故可能扩大应急措施:应急救援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在消防救援队未到达前,控制事故初起阶段。

3.4.5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1) 接触人群检查伤势送医院并请医务人员进行分类救治。

2) 依据查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人工呼吸、救护输液、输氧。

3) 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 患者运转及运转中的救治方案以及治疗方案根据医院的医疗情况由医院确定。

5) 车间配备了医药箱和应急处理药品。

3.4.6 应急人员的防护

人员应急过程中要加强个体防护,如火灾事故产生大量浓烟时,应急救援人员要穿防护服或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止人员受伤。

3.5 外部应急支援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启动应急响应,响应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扩大化,以公司现有的应急响应能力不能满足事故应急需求,或生产安全事故影响周边单位、居民,公司现有应急力量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发展,应急总指挥应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事故发展趋势,请求相关部门的支持,同时向相关协作单位寻求帮助,请求支援和帮助的过程中,向协作单位告知引起事故的物料特点、事故原因,相关协作单位根据告知信息,选择适合事故的应急救援物资、个体防护用品,防止应急物资不匹配、防护用品不合适,导致事故扩大化。

消防救援车辆和人员进场,公司要派员等候和引导消防车辆和人员进场,周边协作单位进场,公司派员引导入场,同时告知相关事故的原因、涉及物料,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消防人员进入后,公司的总指挥将应急响应的指挥权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或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的领导,新的应急总指挥将协调和指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司应急人员及外部协作单位,使所有的应急力量在事故总指挥协调和指挥下完成事故应急。

3.6 应急终止

各相关部门经确认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由总指挥宣布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1)事故已消除,不存在二次发生的可能;

(2)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

(3)事故对人、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

(5)事故现场已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保护。

(6)对应急救援工作应组织进行总结。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告知各周边单位现场应急响应已结束。


第四章 事故后期处理

4.1事故处理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明确以下事项:

l 事故情况上报的具体内容。

l 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的相关内容:现场不得破坏、人员伤害情况、财

产损失情况。

l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l 将事故情况按规定如实上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和相关职能部门。

4.2 后期处置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对生产设备设施、生产过程进行隐患排查,消除存在的隐患或可能隐患,对易产生隐患或故障的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自动控制措施,尽快恢复生产。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做好事故灾难调查报告、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及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4.3 责任追究

发生事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或不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临阵脱逃,使事故失去最佳救援机会的,造成事故的扩大化;

2)不积极参与救援工作的;

3)对重大突发事件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

4)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5)对于违规造成事故、违规拆除安全设施、或停用安全设施或自动控制系统的造成重大事故或人员伤亡的;

6)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听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五章 信息公开

事故信息发布部门的发布原则: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1)事故信息发布

发生死亡或有影响的事故时,由总经理夏兰负责向政府、社会、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发生一般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向各部门发布有关信息。

(2)发布原则

1)发布及时,信息准确。不得隐瞒任何事实;

2)信息发布专人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散布;

3)发布内容、发布时间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值班联系电话

24小时值班厂内电话:

6.1.2 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表6-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公司级)联络电话

应急人员

应急小组职务

联系方式

A

总指挥

B

副总指挥

F

医疗救护组组长

G

后勤保障组组长

D

应急救援组组长

E

警戒疏散组组长

6.1.3 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6-3外部单位或机构联络电话一览表

序号

外部机构名称

联络电话

1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2

宜兴市生态环境局

3

环科园派出所

4

宜兴市供电局电话

6.1.4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0510-

宜兴市生态环境局:   0510-

宜兴市疾病控制中心:       0510-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510-

宜兴市公安局报警中心:  0510-110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0510-119

6.2 应急队伍保障

我公司全体员工都负有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现场操作人员是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相应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另外公司应急救援体系中指定相应小组负责人,同时指定副职,如果相应的负责人不在现场或不能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指定的副职将成为负责人,负责相应应急工作;公司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定期培训、参加相应的演练,保证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高效、有序、迅捷。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消防设施配置

公司在车间所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具体如下:

6-4消防器材材和应急物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储备量

报废日期

主要功能

1

安全帽

/

/

/

安全防护

2

应急药箱

/

/

/

应急医疗

3

灭火器

/

干粉

/

灭火

4

室内消防栓

/

/

/

灭火

5

应急照明灯

/

/

/

安全疏散

6

强光手电

/

/

/

安全防护

7

对讲机

/

/

/

通讯联络

8

防护手套

/

/

/

安全防护

9

消防沙箱

/

/

/

灭火

10

气体检测仪

/

/

/

安全防护

11

担架

/

/

/

安全防护

12

安全带

/

/

/

安全防护

6.4 经费保障

公司每年都按照规定制定应急专项经费,用于安全设施、人员培训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等安全管理措施中,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6.5 其他保障

应急救援时有1辆小车保障交通运输、医疗、后勤服务使用。

第七章 应急预案管理

7.1 应急预案培训

7.1.1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对应急救援各专业队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培训内容:

(1)了解、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2)熟练使用各类防护器具;

(3)如何展开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及事故的处置;

(4)事故现场自我防护及监护的措施。

7.1.2 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由公司、各部门、各车间结合每年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一并进行,培训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防火、防爆、防毒的基本知识;

(3)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的排除,处理方法;

(4)事故发生后如何开展自救和互救;

(5)事故发生后的撤离和疏散方法。

7.2 演练计划

7.2.1演练分类

(1)组织指挥演练:由指挥部的领导和各专业队负责人分别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以组织指挥的形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任务的演练。

(2)专项演练:由各专业队各自开展的应急救援任务中的单项科目的演练。

(3)综合演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开展的全面演练。

7.2.2演练内容

(1)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

(2)急救及医疗;

(3)消毒及洗消处理;

(4)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员工的自我防护;

(5)各种标志、设置警戒范围及人员控制;

(6)厂内交通控制及管理;

(7)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8)事故的善后工作。

7.2.3 演练范围与频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3 预案评估和修正

7.3.1预案评估

指挥部和各应急小组经预案演练后应进行讲评和总结,及时发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问题,并从中找到改进的措施。

  评估的内容有:

(1)通过演练主要发现的问题;

(2)对演练准备情况的评估;

(3)对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4)在训练、防护器具、抢救设置等方面的改进意见;

(5)对演练指挥部的意见等。

7.3.2预案修正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演练评估后,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正、补充、完善,使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2)应急救援危险目标内的生产工艺、装置有所变化,应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正。

(3)本预案结合演练情况每三年修订一次,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要求,不断更新应急预案的内容,遇有重大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7.4 预案的备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应急预案的备案制度。

7.5 应急预案实施

公司预案由安环部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编制,报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相关要求解释权归安环部。


第八章 奖惩

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立功表现或失职行为者将按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奖励或处罚。安全奖励经费从安全管理费用支出,安全罚款全部纳入安全管理费用。

立功者可根据成绩大小由企业年终奖励500-1000元,成绩突出者可以酌情重奖;失职者将根据其认错程度进行处罚,从扣除当月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由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应急预案编号: 

应急预案版本号: 

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22年1月01日


一、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火灾、爆炸的应急处理,属于综合预案的专项火灾、爆炸事故工作方案。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同“综合预案”。

3 响应启动

3.1响应分级

针对火灾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三级,分别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红色):严重,火势不能控制,有蔓延趋势;有人员被困火场。

2) Ⅱ级(黄色):较重,火势被控制,未蔓延,但一时不能扑灭。

3) Ⅲ级(蓝色):一般,发生初期火灾,火势被有效控制,可在短时间内扑灭。

3.2响应程序

3.2.1应急会议

接到报警迅速赶到应急指挥部召开应急会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出如下安排:

 1)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督促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响应应急措施;

 2)各应急工作组到位并开展工作;

 3)向公司高层报告,必要时,请求医疗机构、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和政府支持;

 4)落实上级单位、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掌握事件动态。

3.2.2应急行动

3.2.2.1火灾险情达Ⅲ级(蓝色)时,应开展以下应急行动:

 1)着火区域负责人组织现场人员利用灭火器、消防栓进行灭火。

 2)迅速移除火灾周围的可燃物,防止火势蔓延。

 3)火灾扑灭后,现场做好检查,防止复燃。

3.2.2.2火灾险情达Ⅱ级(黄色)时,在开展Ⅲ级应急行动的基础上,应开展以下应急行动:

 1)应急救援组动用所有可利用的设施,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对建筑物内所有人员进行疏散;进行现场警戒。

 2)警戒疏散组现场待命,协助进行人员疏散、现场警戒。

3.2.2.3火灾险情达Ⅰ级(红色)时,在开展前两级应急行动的基础上,应开展以下应急行动:

 1)应急指挥部迅速联系“119”前来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将火灾情况,通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并协助人员疏散,清点人数。

 2)应急救援动用所有可利用的设施,控制火势蔓延,搜救受伤、被困人员,配合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的救援工作。

 3)如有人员受伤,救护组根据人员伤势轻重,安排车辆送伤者到医院诊治或联系“120”医疗急救中心前来救援。

3.2.3资源调配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资源进行调配,包括公司的人力、车辆、器具、场地等,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需征用公司外部资源的,联系当地政府部门协助。

3.2.4应急避险

员工发现火灾发生时,在妥善处理本岗位危险隐患后,应立即撤离现场,到室外的上风向躲避,如现场有烟雾时,撤离时可用湿毛巾或湿衣物捂住口鼻。

3.2.5扩大应急

火灾危险达Ⅰ级(红色),火势迅速蔓延,公司应急指挥部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无力控制事态时,扩大应急,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政府报告,请求启动政府应急救援预案。

3.3 信息报告程序

3.3.1发生火灾后,区域主管人员,立即疏散周围无关人员,组织现场灭火,并报告应急指挥部。

3.3.2 初期火灾无法控制,有蔓延趋势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119”前来救援。报告的内容:火灾发生单位、发生地点、时间、着火物质、伤亡情况、火势等情况。

3.3.3 出现人员受伤的,后勤保障组根据伤情拨打急救电话120,拨打急救电话后,要安排1-2名人员到大门外路口引导救援车辆。

3.3.4 联系方式:见附表:应急组织及联系方式。

4 处置措施

4.1 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1、设备维修或焊接作业时产生明火会导致火灾事故。

2、设备线路老化,短路导致火灾事故。

3、物料存放区吸烟引燃物料导致火灾事故。

4、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压力容器为空气储罐。当压力容器的内部压力超过设备本体的耐压极限时,就会造成容器超压爆炸。容器或其所破裂的碎片以较高的速度向四周飞散,甚至可能引发火灾等二次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2 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事故应急处置的顺序为先保护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应遵循的原则有:

1)救人重于灭火:首要任务是把被火围困人员解救出来;

2)先控制、后消灭: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攻势,扑灭火灾;

3)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的情况分清重点;

4)处置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物体是重点;

5)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是重点;

6)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7)重点火灾区域依靠专业队伍;

8)火场的下风方向是火场上的重点。

4.3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处置措施

进行火情侦察,确定燃烧物质和有无人员被困。

迅速扑灭火源,控制危险源,切断电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事态扩大。

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尽快把火扑灭。并按既定灭火救援现场处置方案展开灭火战斗。

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现场管理人员要立即指挥员工搬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抢救被困人员。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由救护组安排车辆送伤者到医院诊治或打“120”电话求救。

选择好灭火阵地,控制起火点;疏散和保护物资;必要时采取火场破拆、排烟和断电措施。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到达火场后,服从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员的组织指挥。相关人员应该主动向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任何员工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进行以下应急操作:

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立即进行扑灭。

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组织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并向现场管理者汇报。

(3)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和救火实践,可用以下四种方法灭火:

窒息灭火法。可采用沙土、浸湿的棉被、帆布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汽,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氮气冲入燃烧区域内;利用建筑物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储运设备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流入,以降低燃烧区内氧气含量,窒息燃烧。此外,在万不得已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扑灭火灾。

冷却灭火法。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终止燃烧。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用冷却剂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设备容器等,防止建筑构件变形造成更大损失。

隔离灭火法。将燃烧区域附近的可燃、易燃、易爆和助燃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止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设法阻拦流散的易燃、可燃气体;拆除与燃烧区相毗邻的可燃建筑物,形成防止火势蔓延的间距等。

抑制灭火法。使用常用的干粉灭火剂,使燃烧反应停止。

电器火灾的扑灭。扑灭电器火灾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使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设备带电时,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4)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紧急情况下建筑楼梯的使用

发生火灾时,应通过楼梯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衣物表明所处的位置。

(6)紧急逃生方法

所有逃生之路都已被烟火封锁,被困在房间内时,可以选择下列方法逃生:沿落水管下滑法;结绳下滑法;创造避难间法;扒住窗台翻出等待救援法;抛物跳楼(低楼层)法。

(7)发生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查明事件原因、事件的性质、经过、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对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 应急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配备同综合预案,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应急物资与装备状态良好。

6 预防与预警

6.1 公司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6.2 仓库、设备、车间按照设备管理规定及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6.3 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点检,并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有效。

6.4 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天对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实行每天防火巡查,每月和年度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5应急指挥部每年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火知识与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6 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做好厂区动火现场的消防安全,非吸烟区严禁吸烟。

6.7发现控制器报火警,须立即确认是否为火灾,如为火灾,迅速启动火灾警报。

7 培训和演练

7.1应急指挥部至少每年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应急准备与响应宣传培训。

7.2应急指挥部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火灾应急演练。

二、危化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危化品专项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氦气、液化石油气、无水乙醇。

1.1危化品专项预案制定目的

危化品专项预案的目的就是危化品使用、储存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组织有效的抢修、抢险工作,减少事故损失,做到组织完善、准备周密、抢险到位、训练有素,特制定该专项预案。

1.1.1危化品专项预案和综合预案的关系

综合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应急响应的综合性文件,危化品专项预案是对综合预案的补充和完善,特别是将危化品发生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具体化。

1.2 固有危险源

1.2.1危化品种类、成分

本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危化品有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氦气、液化石油气、无水乙醇

1.2.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3 危化品可能出现的事故

l  泄漏

l  火灾

l  爆炸

l  中毒

1.4 危化品产生、使用和储存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员工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储存过程中疏忽导致危险化学品泄露,可能会造成人员的中毒,遇明火会导致火灾、爆炸。

1.5 事故风险分析

通过企业运行多年来的安全状况分析、同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危化品发生的事故可能性比较大;危化品设置专门储存场所,人员监管或管理不到位,长时间存放,物料变质,燃点降低,物料的危险性增大,发生事故的概率增加,所以需要制定危化品专项预案。

2 应急组织及机构

同“综合预案”。

3 应急响应

3.1车间级应急响应

根据事故信息或事故现场,事故为Ⅴ、Ⅳ级响应,车间负责人立即通知车间应急人员到位,进行紧急会议,会议上要求根据事故信息,使用相应的应急物资,进行分配,分派应急人员任务,根据物料特性进行个体防护,到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在事故现场注意事态发展,及时向公司总指挥通报事故信息,对涉及区域或可能受影响区域进行相应的警戒。

车间应急响应的过程中,车间负责人、车间应急人员进入到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应急响应方式,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应急的过程中还要采取防止事故扩大化措施。

3.2公司级应急响应

公司的应急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召开简短的紧急会议,说明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发展程度,涉及的物质,需要的应急物资会议上进行任务分派、信息及时汇报、保持联络通畅,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后勤保障组将相应的应急物资及时送至事故现场,如果应急物资缺少或不足,进行应急物资协调(其中包含公司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应急物资协调、保障,同时包含协作单位之间应急物资的协调),根据事故信息和事故预警情况,可以从相邻单位或协作单位请求物资支援,另外应急响应需要的资金直接由安全账户划拨,人员做好相应的个体防护,随时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与抢险,事故发展信息及时向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解释和说明,事故信息做到公开、准确。

公司应急响应的过程中,公司现场指挥(或副总指挥)、应急人员进入到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应急响应方式,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应急的过程中还要采取防止事故扩大化措施。

3.3 信息上报

作业人员或巡查人员发现危化品泄漏或起火,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进行内部上报,如果情急严重时,不但要通知车间应急总指挥,同时要通知公司应急总指挥。

3.3.1公司内部信息通报程序

如果发生危化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如果现场判断事故为初期或事故预判在可控范围内,向车间应急总指挥汇报、同时拨打事故应急值守电话,车间负责人现场查看事故,如果车间能够完成应急处置,立即启动车间应急处置,同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信息,防止事故升级应该采取公司级的事故应急响应,如果不能由车间完成事故应急,立即通知主要负责人,采取公司级应急响应。

3.3.2向职能部门、周边单位信息通报

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或应急响应完成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1处置措施

1.救人重于应急:如果发现人员中毒、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要任务是把被火围困人员解救出来;

2.先控制、后消灭:对于不可能立即消除的危化品泄漏事故、不能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泄漏源的持续泄漏、火势的继续蔓延,具备了处置泄漏、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攻势,清除泄漏物、扑灭火灾;

3.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事故的情况分清重点;

4.先处置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装置或场所;

5.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先于其他区域;

6.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7.危化品泄漏点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向、侧风向是重点。

4.2应急处置

4.2.1 Ⅴ级程度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个车间或车间内多个班组就能够有效控制事态。

负责人:控制电源、对外报警、提供公司的应急救援资料。

岗位人员1-2:使用车间的应急物资进行急救。

岗位人员3:负责对泄漏点进行堵漏,用黄沙吸附泄漏物或将物料放置到备用容器中。

4.2.2 Ⅳ级程度事故的应急处置

车间负责人:组织指挥启动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

车间副总指挥:发出事故信号,按指令控制电源、提供车间应急救援资料,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应急救援小组:抢救物料泄漏引发的中毒人员、使用应急器材消除物料泄漏引起的火灾。

应急救援小组:对泄漏点进行排查并进行堵漏、维修,使用黄沙或其他吸附物吸附泄漏物、使用清理器具,处理现场。

警戒疏散组:负责车间外疏导、警戒、接引外援、配合检测、保护现场。

4.2.3 Ⅲ级及以上程度事故的应急处置

总指挥:组织指挥启动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向周边相邻单位通报和求援,并向相关政府部门通报和请求支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及现场指挥;

车间负责人:发出事故信号,按指令控制电源、提供公司应急救援资料,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应急救援组:协助外部救援人员进行灭火,对泄漏点进行排查并进行堵漏、维修,使用消火栓对火灾爆炸区域喷水雾,冷却降温燃烧爆炸区域。

警戒疏散组:负责站内外疏导、警戒、接引外援、配合检测、保护现场。

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根据伤害情况决定是否就医。

4.2.4危化品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应处置措施

①应切断火势蔓延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易燃体或挖沟导流。

②尽快采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和防护措施,把火势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势态扩大化。

③判断着火面积,并能占领现场上风和侧风阵地,继续进行控制火势、灭火。

④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

⑤火灾发生后,若有沸溢或者喷溅的危险时,应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生危险征兆时应迅速作出准确的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看到或听到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同时拔打119请求救援。

4.2.5危化品泄漏引起中毒事故应处置措施

如果人员吸入过量的有毒气体引起的中毒事故,首先将进入急救的人员做好个体防护,开启有毒气体积聚的场所,将中毒人员抬至室外,空气流通处,将中毒人员平放在地上,对中毒人员进行急救,打急救电话,人员不要围在中毒人员的四周。

5处置措施

1)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活动,疏导车辆及无关人员迅速离开现场。

2)终止车间内或厂区内一切作业活动,关闭所有电源。

3)将液态危化品容器搬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再发生。

4)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切断电源。

5)如发生泄漏用黄沙吸附泄漏物,待充分吸收后将黄沙清理集中使用。

6)搬运、倾倒物料或包装过程中出现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禁止一切点火源,切断电源,用黄沙吸附泄漏物,并对泄漏点进行堵漏。

6 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6.1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l 设置内部警戒线

l 不破坏现场的物体、痕迹、状态。

l 保持物件原状。保留破坏部件、碎片、残留物及其位置。

l 现场使用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及管理人。

l 为抢救需要移动的物体,做好现场标志及必需的草图、图片。

6.2事故现场洗消

l 由副总指挥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洗消。

l 必要时,外聘洗消单位。

l 用沙土覆盖油渍、待充分吸收后清理干净。禁止使用铁器、塑料、化纤制品。

l 现场洗消应使用铜铝制品、棉质拖把、毛巾等回收、吸干油料。

三、有限空间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时的应急处理,属于综合预案的专项有限空间事故工作方案。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同“综合预案”。

3 响应启动

3.1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Ⅰ级响应:是指通过启动有限空间专项应急预案响应后不能有效的控制事故的发展,造成事故有蔓延扩大的可能。由现场负责人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请求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协助处理和做好防范工作,并提供公司储备的应急物资的事故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是指作业区域发生事故后,岗位通过现有条件不能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的事故,需要由应急总指挥启动本专项应急预案来进行控制的事故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是指作业区域发生的事故时,利用岗位现有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依据岗位应急措施能处理的事故应急响应。

3.2应急会议

接到报警迅速赶到应急指挥部召开应急会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并做出如下安排:

1)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督促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响应应急措施;

2)各应急工作组到位并开展工作;

3)向公司高层报告,必要时,请求医疗机构和政府支持;

4)落实上级单位、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掌握事件动态。

3.3响应程序

3.3.1指挥与协调需要专项处置的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由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导事故单位开展下列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协调事故单位负责人、应急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4)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它事项。

3.3.2 应急行动

各职能和层次应急岗位人员的具体应急行动包括报警、联络、疏散、应急操作、撤离、现场抢救、现场秩序维护,相关部门按规定向公司报告、请求支援等。

3.3.3 资源调配

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由安全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各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3.3.4 应急救援

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受影响人员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对必须完成应急操作方可撤离避险的岗位,应在现场处置方案或岗位的应急措施中予以明确规定。

应急救援程序:

(1) 抢险救援程序

事故中,发现有人员受伤,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采取简单的救助措施后,立即拨打公司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支援,并将情况汇报给人员抢救小组和应急指挥部。

(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救援作业,可由应急人员所在车间班组自行提供,专用防护用具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物资中提供。

(3)应急疏散由现场总指挥长决定疏散范围(是小部分的还是全部的),还应告知被疏散人员疏散区域所使用的标识与具体的疏散路线。在疏散程序中还应针对受伤人员的疏散制定特殊的保护措施。

对该程序的补充包括提供事故现场区域的路线地图、危险区的标注、可供人员休息或隐蔽的场所等内容。

3.3.5 扩大应急

经对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或在本专项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的,现场负责人要迅速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协调、调动增援力量和后备力量给予支援。必要时,由公司应急总指挥向宜兴市政府请求支援。

3.4 事故单位内部信息报告

3.4.1 事故或重大险情第一发现者首先向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报告。报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地点和相关设施;事故类型和概况:如人员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情况、报警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3.4.2 接警的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急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立即向现场指挥人员和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通知各应急小组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3.5 信息上报

需要向政府报告的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对需要报出的事故信息进行审核,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公司按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4 处置措施

4.1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4.1.1 有限空间的概念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比如锅炉、密闭容器、工业炉窑、贮罐、布袋除尘箱体、烟道、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暗沟、地坑、阀门井、管道井、污水池(井)、化粪池、隧道、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料仓、煤气管道、蓄水塔(池)、储藏室及其它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我公司主要存在有限空间为XXX等。

4.1.2 事故类型

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等。

4.1.3 事故风险、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有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如果有限空间作业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当,就有可能发生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等事故;一些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较大,如果事故风险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1.4 事故发生的诱因

4.1.4.1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了解现场情况或未辨识出潜在的风险。

4.1.4.2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绝、置换、通风、监测、个体防护等措施。

4.1.4.3 有限空间作业采取的措施不当。

4.1.5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

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根据监测结果、作业环境条件、物的状态、人的行为等因素进行事故风险、人身伤害风险评估,按事故风险程度大小制定相应的消除、控制事故风险的有效措施,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4.2 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公司各单位生产工艺特点,合理采用救援策略,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生产财产的安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4.3 应急处置措施

4.3.1 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时,应急处置应根据具体的环境条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3.2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等安全措施。及时疏散人员,及时划定警戒区域。警戒人员应携带必要的安全检测仪器。

4.3.3救援人员首先应检查现场的通风状况,并做好自身防护,如有毒、窒息环境救援要佩戴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系全身式安全带,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地面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入有限空间施救。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严禁贸然施救,以免造成事故扩大。

4.3.4救援人员在应急处置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护面罩。

4.3.5 控制、记录进入现场救援人员的数量。

4.3.6 现场安全监测人员若遇直接危及应急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和应急指挥部,应急小组负责人、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作出撤离决定。

5 应急保障

事故发生后,各应急小组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调配救援资源。需要调动其它部门资源时,及时请示上级领导,请求援助。在紧急状态下,应优先就近协调调配应急资源。

6 培训和演练

6.1 应急指挥部至少每年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应急准备与响应宣传培训。

6.2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组织本应急预案的演练。

应急预案编号: 

应急预案版本号: 

XXXX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有限公司

实施日期:2022年1月01日

第一章 事故风险分析

1.1 危险源与危险有害因素

1.1.1  固有危险源分析

1.1.2.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生产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火灾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区域,办公区域。

1、可燃物引起的火灾

吸烟点燃可燃物引起火灾事故。

2、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

本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电气设备较多,潜在着电气火灾的事故隐患。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有:

1)各种配电装置、电气设备、电器、照明设施、电缆、电气线路等,如果选型安装不当、不正常运行的过负荷、短路、过电压、接地故障、接触不良等,均可产生电气火花或者过热,若防护不当,可能发生电气火灾或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火灾事故。

2)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是综合技术。其中包括电气设备、线路的选型,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接地、接零等。作业过程中电气设备性能达不到规定要求,温度、压力显示仪表失效、控制失灵,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致使工艺失控等可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电气设备缺相运行或电气设备过载,温度骤升,会引起绝缘发热起火,遇易燃、可燃物会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4)雷电:大量电气设备,当建筑物和电气线路遭受雷击时,由于避雷装置、接地装置失效等,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易燃物品的燃烧爆炸。

5)由于鼠害、小动物等将电气线路咬坏引起线路短路事故。

6)设备陈旧、电路老化,损坏或降低导致短路引起的火灾。

7)线路不更新,用电设备增添造成过载,过载保护过大动作不敏感。

8)电器设备受湿漏电。

9)无证操作擅自动用电器,不规范安装造成短路、过载。

10)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

11)保护装置失效,引起短路,防雷接地不合格可能引发的配电设备短路,进而引起火灾爆炸。

3、焊接引发的火灾事故

设备检修时使用电焊设备,电焊工作中的疏忽大意会造成火灾,主要原因有:

1)飞溅的火花、熔融金属的熔渣颗粒,点燃焊接处附件的易燃物及可燃气体而引起火灾;

2)由于电焊机的软线拖拉频繁,使绝缘破坏,或焊机本身绝缘损坏发生短路而发热造成火灾;

3)焊机长期超负荷使用,在导线中通过的电流超过该导线截面规定的允许电流,从而在导线中产生较多的发热量而又来不及全部散发掉,导致地线绝缘发热燃烧,并引燃附近易燃物造成火灾;

4)焊机回线(地线)乱接乱搭或电线接电线,以及电线与开关、电灯等设备连接处的接头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在一定的电流下,有较大接触电阻的线段就会强烈发热,使温度升高引起导线的绝缘层燃烧,导致附近易燃物起火;

5)插座使用不当,导电粉尘掉入插座内形成短路,或将可燃物堆放在插座上,或插入拔出插头时产生火花,或违反操作规程,不用插头,而将焊机裸线头插入插座,造成短路或产生火花,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等;

6)其他原因,如通风不好,散热不良等造成焊接过热;又如弧焊变压器的铁芯绝缘损坏或长时间过电压,使涡流损耗和磁滞损耗增加而引起过热等。

4、其它火灾因素分析

1)厂房内进行检修时,采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未经批准或未经现场取样分析检测等,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有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的可能;

2)若灭火器配置不足或者失效,发生着火事故时不能及时灭火,能够造成火灾蔓延的危险;

3)厂房防雷设施失效,电阻过大,有造成建筑遭直雷击时产生较强的电火花,点燃厂房内的易燃物品,造成火灾事故。

(二)触电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区域,办公区域,食堂,配电柜,电气设备,检维修过程中。

办公室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电气设备,如果防护设施有缺陷;开关线路等电气材料本身存在缺陷;电工安全工具绝缘性能有缺陷;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屏护设施挪移、安全距离不足、意外带电;操作不当等,都会发生人员触电事故,造成电弧烧伤,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触电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设施如配电箱(柜),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等,若受到粉尘、潮湿、风雨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机械损伤,使其绝缘保护损坏,都可能造成意外带电(漏电),人接触时即可发生触电。

2、误分、合断路器,带负荷分、合隔离刀闸,带接地线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误触高低压开关柜的带电器件,造成弧光短路、烧毁开关、伤及操作人员。

3、电气线路设计安装位置不合理或缺少有效保护,如果人员、车辆在该场所作业,容易损坏电线、电缆或带电设备,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4、电缆敷设时没有执行规范,没有阻燃设施,电缆沟、井、洞在入口处没有做好封堵;电缆沟内积水;电缆直埋敷设地面标识不明显,造成施工人员伤及电缆绝缘,造成触电事故。

5、电工无证上岗、停电时不挂警示牌、送电时有人未撤离、人员劳保穿戴不全等。

6、雷雨天气在室外操作或在防雷设施周围停留,有发生触电、雷击的危险。

7、乱拉临时线;接线箱(盒)、配电柜损坏,线头和接线电器外露,得不到及时修复,易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8、在设备内检修时,未采用安全电压,操作失误造成触电。

9、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或对工人缺乏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者不按规程操作、没有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和防护用具等,容易造成触电的危险。

10、电器质量不合格或长期使用未更换,电缆沟未封堵等均可能造成操作人员触电。

(三)机械伤害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区域等区域。

机械伤害指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本公司主要的机械伤害来自于激光切割机、数控转塔冲床、高精度数控折弯机、高精度数控剪板机等,能导致的机械伤害有碰撞伤害、卷入绞碾伤害、割刺伤害等。

1、加工机械的机械伤害

当人的某一部位与危险易挤夹部位距离(包括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靠近,容易发生伤害。如在进行工作时,进行清理、排故障等操作,都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

2、电动机、传动轴、联轴器、皮带轮等转动设备和部件存在机械伤害危险。当转动部分缺少护栏、保护装置时,在操作、擦洗过程中职工触及可能发生撞击,衣物或长发被缠绕而造成伤害。

3、若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损坏等因素,导致安全性能差,存在作业人员受机械伤害的危险。

4、作业人员没有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来操作,或者设备操作规程不完善,作业人员作业时,存在受到机械伤害的危险。

5、检修转动设备时,电气开关按钮没有悬挂“禁止启动”警示牌或没将开关封锁,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其他人员不慎启动开关,存在造成检修人员受到机械伤害的危险。

(四)高处坠落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车间,高处检维修作业区域。

按照有关标准,凡高度在基准面2m(含2m)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伤害为高处坠落事故。出现下列因素时可能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1、设备、设施操作平台的栏杆损坏或其结构尺寸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和《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的要求。栏杆高度低,钢平台地面缺少防滑措施等缺陷,容易发生坠落事故;

2、在设备、设施上维修或作业时,无任何防护措施,操作不慎,也可能发生坠落;

3、维修作业时,要在2m以上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上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如果防护措施不当或没有安全防护措施,违章蛮干,工作时就易发生坠落事故;

4、作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登高禁忌症;

5、高处作业人员穿宽大易挂衣服、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6、进行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7、安全带的长度超过2m,使用时未高挂于人体腰部以上的位置,未做到高挂低用;

8、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未检查梯子的防滑胶垫是否完好稳固,梯阶是否有断挡,或将梯子架在不稳定的物品上面;

9、一架梯子多人登梯作业,无专人扶持梯子;

10、取放货架货物时,叉车操作异常,容易发生货物高处坠落,人员违规攀爬货架取货,容易造成高处坠落。

11、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或危险时,未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处理;

12、夜间高空作业时,无足够的照明;

13、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14、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容器爆炸

可能发生的位置:空压机储气罐。

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压力容器为空气储罐。当压力容器的内部压力超过设备本体的耐压极限时,就会造成容器超压爆炸。容器或其所破裂的碎片以较高的速度向四周飞散,甚至可能引发火灾等二次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压力容器爆炸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超温超压

操作不当、工艺不成熟或工艺条件未得到有效控制等造成超温超压。

2、压力容器存在先天性缺陷

压力容器存在先天性缺陷主要是指压力容器未经过设计或设计错误、结构不合理、选材不当、强度不够、制造质量低劣或安装组焊质量差等。

3、腐蚀严重

压力容器的内外表面因腐蚀而变薄,强度显著降低,就易于引起爆炸。

4、裂纹起槽

压力容器在长期运行中因操作不当,开停次数多,容器骤冷骤热或压力、负荷波动频繁等,致使钢材受到交变应力,产生疲劳裂纹。另外,由于流体介质的冲刷形成沟槽,导致强度降低。

5、安全装置不全、安装不正确或失灵

大量事故表明,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未校验是造成压力容器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的安全阀安装错误,起不到安全阀泄压作用。

(六)物体打击

可能发生的位置:物料搬运过程中,检维修过程中,物料、成品储存区域,生产区域。

1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因工具、零部件存放不当,维修现场混乱,违章蛮干,而发生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砸伤。

2高处检维修作业现场没有监护人、没有设立警示牌,高处作业位置下有无关人员通过,有高处作业人员失手造成工具等重物坠落,砸伤无关人员的危险。

3储存区、高处检维修平台四周无防护栏、踢脚板,有造成高处物体坠落,击伤人员的可能。

(七)车辆伤害

可能发生的位置:生产车间、厂区道路、车辆装卸作业。

车辆伤害是指机动车辆引起的伤害事故。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运行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撞击地面而产生物体飞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本公司外部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厂区内车辆较多、较混杂。如果运输道路路况不好、进出口道路混乱、路口和转弯处警示标志不齐全、运输车辆车况不好等均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在厂内装卸货物时,如司机未注意人员位置启动车辆,有可能造成车辆伤害。

在车间内运输货物时,特别人车交叉作业区域,有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

由于司机视线不佳、车况不好、无鸣铃警示,都有可能发生撞车、挤压、翻车、轧碾等车辆伤害事故。外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场区内行驶时,由于司机违章操作或路况不熟等原因也可能发生事故。

在下述情况时,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可能性会增大:车辆作业遇有雨天、雾天,路面湿滑,视线不好;冬季车辆作业遇有霜、雪天,路面有霜雪、冰冻而发滑;夜间进行车辆作业,由于照明不足、光线不佳、司机疲劳等原因,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可能性会增大,无证、违章、酒后驾驶。

厂内车辆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超速驾驶,急转弯,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2、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

3、现场布局和操作等多种原因造成的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以及现场碰撞、挤轧人员;

4、车辆转弯,倒车不鸣笛,运输过高货物时无人指引;

5、运输区段照明不良;

6、运输通道狭窄,路面宽度不能保证运输要求;

7、对运输车辆没有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8、运输过程中,车辆运输物料设置不牢固,重心发生偏移;

9、司机酒后驾车,违章操作。

(八)起重伤害

为方便物料运输,企业在生产车间装有起重机械,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起重伤害的因素的有:

(1)操作因素

起吊方式不当(如违章斜吊、违章急停等),造成脱钩或起重物摆动伤人;违反操作规程,如超载起重,或人处于危险区工作等;操作人员未经正规培训,无证上岗;指挥不当,动作不协调等。

(2)设备因素

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如安装存在问题,未经定期检测等;吊具、钢丝绳、限位器失效,而造成重物坠落;起重设备的操纵系统失灵或安全装置失效(如限位装置不完善)而引发事故,如制动装置失灵而造成重物的冲击和夹挤;构件强度不够;电气装置故障或损坏而造成触电事故。

(3)起重吊索具

起重失落事故是指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失落事故是起重事故中最常见的,常见的失落事故为:

①脱绳事故

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坏事故。主要原因是重物的捆绑方法不当,造成重物滑落;吊装重心选择不当,造成偏载起吊或吊装中心不稳造成重物脱落:吊载遭到碰撞、冲击、振动等而摇摆不定,造成重物失落等。

②脱钩事故

是指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钩口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钩缺少防脱钩装置;防脱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吊装方法不当及吊钩钩口变形引起开口过大等原因所致。

③断绳事故

造成起升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因长期使用又缺乏维护保养等造成疲劳变形、磨损损伤等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然使用等造成的破断事故。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吊装角度太大,使吊装绳抗拉强度超过限值而拉断;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吊装绳破断;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而出现吊装绳破断事故。

④吊钩破断事故

造成吊钩破断事故原因多为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断面减小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或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破坏以致于断裂破坏。

⑤起重机吊钩应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吊钩严禁私自进行焊接、热处理,若违章使用上述吊钩,在吊运重物时,有发生吊钩断裂的危险。

⑥吊钩、吊具未永久性标明自重和能起吊物品的最大重量,有造成超额吊运的危险。

⑦吊钩、短环链等吊具发生裂纹、划痕和变形后,未及时更换,或者私自补焊,均有可能造成吊具强度不足,造成起重事故的发生。

(九)中毒和窒息

中毒是指人吸入了有毒的气体后造成的伤害后果;窒息,是指人因缺氧而造成的伤害后果。

1、本公司危险化学品泄露且区域通风不良,其挥发气体浓度过高,通风系统故障,人员冒然进入,会引起人员中毒和窒息。

2、生产操作、事故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存在人员中毒的可能。

3、若防护用具(如防毒面罩等)使用不当,或是无效,在处理泄漏事故时不能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4、进入真空箱氦检漏仪内检维修作业时,未按照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易引发生窒息事故。

(十)其他伤害

其他伤害是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1.1.2.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通过分析,本预案可能发生的目标事故及危害等级列表如下。

序号

1事故类型

级别

1

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一次造成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一次造成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2

造成10—29人(含10人)死亡;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一次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3

造成3—9人(含3人)死亡;一次造成10—49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4

造成1—2人死亡;造成1—9人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5

因台风、洪涝、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设备坍塌等事故

6

火灾涉及范围比较大,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7

起重伤害导致人员重伤、伤亡

8

高处坠落导致人员重伤、伤亡

9

触电导致人员重伤、伤亡

10

机械伤害导致人员重伤、伤亡

11

物体打击导致人员重伤、伤亡

12

严重中暑

13

危险化学品乙醇大量泄漏,及时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14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仅在局部造成影响,其影响范围尚在控制中。

15

危化品泄漏导致人员轻度中毒

16

触电未导致严重伤害

17

机械伤害导致轻伤

18

物体打击导致轻伤

19

高处坠落导致轻伤

20

轻度中暑

1.2 可能的事故类型

通过对生产涉及的固有危险源与生产过程、设备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本公司可能的事故类型有:

    火灾

    触电

    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容器爆炸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起重伤害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1.3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与装置

根据公司使用的物料、设备设施、工艺、生产规模等对可能的事件、事故风险分析列表如下。

事故风险分析

潜在事故

或事件

区域

事故的区域、部位

影响程度及范围

风险程度

容器爆炸

生产区域

储气罐

车间

III

电气火灾

厂房、仓库、办公室、等所有场所

配电装置

用电设施

电缆电线

电器控制柜

着火局部区域内

触电

厂房、仓库、办公室、等所有场所

配电装置

用电设施

电缆电线

电器控制柜

一定区域内

起重伤害

生产车间

吊装

作业区域

车间

机械伤害

生产车间

设备设施

车间

物体打击

生产车间

设备设施

工具、器具

车间

高处坠落

生产车间

登高作业

车间

车辆伤害

厂内

运输车辆

厂区

中毒和窒息

厂内

危险化学品存放及使用、有限空间

厂区

III

其他伤害

厂内

其他装置

厂区

1.4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1.4.1 事故可能发生的时间

l  通过对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本公司发生事故的可能时

间有以下时段:

l  物料输送

l  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l  缺少人员监护的特殊作业

l  违章指挥下的作业

l  高温季节下作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要高于其他季节。

l  雷雨天气作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要高于其他时段。

1.4.2 事故可能的危害程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200761日起施行)规定,本方案将事故可能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和Ⅴ级(轻度危害)。

(1)Ⅴ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及时有效控制,造成的后果仅为人员轻伤。

(2)Ⅳ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容易控制,受伤人员得以及时救治,财产损失较小。

(3)Ⅲ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不容易控制,对人员、设备和设施造成较大危害,构成较为严重威胁的事故。

(4)Ⅱ级、Ⅰ级事故预警级别:事故无法控制,除对公司厂区内人员、设备、设施造成严重损害外,而且扩散到厂区外部,对周围单位可能造成危害

1.4.3事故可能的影响范围

本公司如发生Ⅴ级程度危害、Ⅳ级程度危害的事故,则事故影响范围是在事故发生点局部区域内。

本公司如发生Ⅲ级程度危害事故,则事故影响范围是生产区域。

本公司如发生Ⅱ-Ⅰ级程度危害事故,则事故影响范围是生产区域外一定范围。

1.5 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事故可能的征兆:

l 视频监控中出现非正常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定)。

l 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启动。

l 压力容器爆炸。

l 起重机吊索、线路损坏

l 生产过程中,突然停电。

l 电气发生火灾。

l 人员发生晕厥、混倒、跌倒。

l 人员被卷入机械。

l 车辆撞击到人员。

l 人员触电

l 危险化学品泄露

1.6事故可能引起的次生、衍生事故

车间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泄漏点遇火源可能发生二次事故火灾爆炸。

如发生人员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救援不及时,可能导致岗位操作人员反应不灵敏,思维迟钝,动作缓慢、语言不流畅,可能导致作业迟钝、操作失误而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

第二章 应急工作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的实施,其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负责人员、资源配备、应急队伍的调动。

6、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7、启动和终止应急救援预案。

8、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9、接受企业的指令和调动。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2 应急组织机构组成及职责

2.2.1 应急组织体系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设置以下组成成员:

总指挥:A

副总指挥:B

应急救援网络图如下:

应急救援组
D



,应急疏散组
E


,后勤保障组
G


,善后处理、信息发布
B

 


图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2.2.2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A

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事故后,发布预案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对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及时对事故情况上报,请求外援,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助兄弟企业的救援。

副总指挥、现场指挥:B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协调事故现场,分配各救援队伍,根据事故发展过程组织人力、物力,按预案进行救援,发现异常紧急情况,组织救援人员撤离、疏散,与外援负责人联系、沟通、协调作战。

警戒疏散组:E

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并按预案通知周边单位或居委会,组织群众疏散。

应急救援组(现场处置组):D

协助指挥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恢复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有关事故现场信息。

医疗救护组:F

主要负责将事故现场的伤员救离现场,及时送医院,派人护理,对于需要破坏现场的抢救,最好先拍照留下实录证据。

后勤保障组:G

负责各种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发放、外借或外购救援设备、器材、工具、材料等,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善后处理、信息发布:A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性质、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可能影响范围、应急进展情况、事故控制进展等相关信息。

车间应急:车间主任

车间内发生泄漏、起火、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后果不大、涉及范围小,依靠车间内现有的应急人员能处理相应事故,阻止事故的扩大化和升级。


第三章 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案

3.1应急处置程序

3.1.1 现场报警

事故或险情发生时,发现人采用直接大声呼喊、报警及电话(固话、手机)联系等方式报警,在呼叫周边人员应急处置的同时,现场人员可向车间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报警。

如险情或事故情况严重,现场人员可直接向现场指挥兼总指挥报告。

如险情或事故情形危急则直接总指挥报警。

3.1.2 应急措施启动

车间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接到现场人员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车间人员或区域作业人员进行救援。

现场指挥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对险情或事故进行救援,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总指挥报告。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现场人员处置险情,并根据险情判断可能发展的事态,做出应急响应分级,启动相应预案。险情扩大,响应升级,并按事态可控程度拨打消防、急救、环境、公安求助电话。

3.1.3应急处置程序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Ⅴ级安全生产事故,车间岗位人员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汇报并采取Ⅴ级响应程序。

当Ⅴ级事故处理无效,应立即采取Ⅳ级响应程序,车间岗位人员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警,车间负责人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到达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通知总指挥。

总指挥接到报警后,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命令,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到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各专业组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具体如下:

(1)总指挥下达实施紧急疏散、撤离计划命令。事故区域所有员工必须按紧急疏散路线执行紧急疏散、撤离命令。

(2)警戒疏散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指导警戒区内的员工有序离开,并负责人清点撤离人员,检查确认区域内确无任何人滞留后,向指挥小组汇报撤离人数,进行最后撤离。疏散集中地点由指挥小组根据当时的气象条件确定,总的原则:是撤离地点处于上风口地势较高点。

(3)当员工接地紧急撤离命令后,应停止所有生产活动,并对装置进行安全处置后尽快撤离岗位到指定地点集合。员工在撤离过程中,应戴好岗位上所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人员下达的抢险抢修命令,迅速进行堵漏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

(5)应急救援组人员佩戴好防护器具,进入警戒区域,查明有无人员伤亡,以最快速度将伤员撤离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灭火。

(6)医疗救护组到现场后,全力抢救受伤、中毒人员,根据伤情送医院救治。

当发生Ⅲ级、Ⅱ级、Ⅰ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时,立即进行Ⅲ级响应,副总指挥人员应向友邻单位报告,所在地安监、公安、环保、消防、卫生等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事故情况,求助社会力量救援。

社会援助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时,由应急救援组组长联络、引导,并告知注意事项。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车间火灾、爆炸应急处置措施

(1)车间负责人首先切断车间电气电源总开关。

(2)车间岗位操作人员立即实施抢险抢救,一组成员使用灭火器、消防栓对着火点或爆炸区域进行灭火、喷水雾冷却燃烧爆炸区域。

(3)如事故现场有受伤人员,应首先将受伤人员救援到事故现场外。

(4)警戒疏散人员在车间外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如火灾较大,人员受伤严重,车间岗位操作人员不能有效实施控制,应果断撤出事故现场,并向副总指挥报告。

3.2.2电气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电器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等灭火器扑灭;电器火灾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来扑灭。

(2)配电间起火,现场员工应马上关掉总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3)当无法切断电源时,应在确保人员不触电的情况下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等灭火器直接向闸刀、开关、电线上的火源喷射灭火剂,创造条件,尽快切断电源,然后全面灭火。

(4)在自身灭火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迅速拨打电话119报警。

(5)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险情或事故场所,并设置警戒线。

3.2.3 人身着火应急处置措施

引发事故危害的原因:发生火灾时的意外着火。

人身上着火时,迅速脱衣用脚踩灭火或用灭火器扑救,若脱衣困难可就地打滚,未着火人应立即用随身可用的扫帚等扑救,但要注意不应用灭火器直接向人身喷射(夏季衣少时)以防扩大伤势。

火焰扑灭后应检查身体的损伤情况,根据情况进行救护。

3.2.4触电应急处置措施

当发生触电事故事件时,按伤害情况进行不同的现场处置方法。出现严重伤害时,立即拨打120求救。

一、触电

触电发生第一时间,现场人员采取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方式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触电者):

直接切断电源;

用不导电物体挑开电源;

使用绝缘防护装备拉离电源;

短路法使熔丝熔断或开关跳闸。

触电者处于高处,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将人员固定,防止触电者解脱电源从高处坠落。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立即进行现场急救,然后送医院救治。

触电者神志不清,无判断意识,呼吸和心跳微弱时,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急救:

a.迅速将触电者水平放置平衡;

b.解松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清除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等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c.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

d.位于触电者一侧,用一只手捏住鼻孔,不使漏气,深吸一口气后用自己的嘴对准触电者的口用力吹气,为时约2秒钟;

e.见到触电者胸部隆起,吹气完毕,立刻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松开捏触电者鼻孔的手,让其胸部收缩自行呼出,为时约3秒钟;

f.然后,作下一次吹气,直到恢复自主呼吸。吹气力度要适中,速度要均匀有规律,次数约16~18次/min为宜。

如触电者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基本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捂口,对着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稍长一些。

如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则采用下法:

a.迅速将触电者水平放置平衡;

b.解松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清除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等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c.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

d.位于触电者头顶一侧,两手握住其两手,交叠在胸前,然后握住两手向左右分开伸展180°接触地面。

e.速度与其他人工呼吸法相同。

触电者出现突然深度昏迷,颈动脉或股动脉缺口,瞳孔散大,脸色土灰色或发钳,呼吸停止或喘气等症状时,可认为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急救:

a.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松,取出口腔内杂物;

b.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头部充分后仰;

c.救护人员跪或站于患者一侧,面对患者,将右手掌根部置于患者胸骨下端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避开剑突,左手掌交叉置于右手掌之上;

d.双手肘关节伸直,上身前倾,以身体的重量垂直用力冲击下压胸骨下陷2-3cm,随后迅速将手腕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行复原;

e.然后再挤压,直至触电者自主心搏恢复。挤压速度与心律相近,每分钟约30-80次。

 若触电者同时伴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4次胸外心脏挤压,做1次人工呼吸。可一人急救,也可以由两人同时配合进行,但要注意挤压与吹气不能在同一时间进行。

如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已恢复,可暂停操作,严密监护,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触电者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使其安静。

3.2.5机械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如有人员被电机、泵、搅拌装置、风扇等旋转性、传动装置卷入、缠绕时应立即关闭设备设施的电源,对人员受伤部位用消毒纱布包扎,严重者及时送医院就医或请求120救援。

3.2.6厂内车辆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现人员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派遣各应急组前往事故现场,各应急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2)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下面或驾驶室内时,应立即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机动车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3)警戒疏散组对事故现场实施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救助;

(5)重伤人员应马上送往医院救治,有程序地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2.7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现人员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派遣各应急组前往事故现场,各应急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后,了解是否有人员受困,如有人员被困,则应尽快将受伤人员从掩埋物中救出,救援过程中必须穿戴安全帽;尽量当场施救。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对于轻伤、擦伤人员给予消毒包扎;

重伤人员应马上送往医院救治,有程序地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2.8高处坠落应急处置措施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平卧、保暖、少动,并将下肢抬高20°,尽快送医院进行救治;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如出现颅脑损伤或脊椎受伤时,必须维持伤者呼吸道通畅,并及时送到就近的医院救治;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硬板或帆布担架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甚至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时,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时,不要盲目搬动,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3.2.9中毒和窒息应急处置措施

迅速查清泄漏部位、危险化学品种类及来源,利用现有的救援设施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若泄漏一时难以抑制,要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专业处理人员到达现场时,负责人应主动及时地向处理人员介绍情况。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3.2.10其它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造成人体大量出血,必须在短时间内止血送医。

(1)让伤者躺下。如果可以的话,把伤者的头置于稍微低于其身躯的位置,又或者是稍微抬高伤者的双腿。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使血液流向大脑,以减低昏晕的风险。可以的话,抬高一下伤者的出血点,

(2)直接对伤口施加压力。使用一条消毒过的绷带,干净的布甚至是一件衣服包扎伤口。如果身边没有可以包扎的材料的话,就直接用自己的手来止血。

(3)对伤口施加压力,直到成功止血为止。一直按住伤口,持续至少20分钟,而且要记住,不要时不时地放开手看看伤口是否已经止血了。要达到对伤口持续施压的目的,你可以用绷带(或者甚至是一件干净的衣服)以及胶布紧紧的把伤口包扎好

(4)一旦止血成功,要让受伤部位固定不动。不要拆掉绷带,应让它一直绑住伤口。然后尽快把伤者送到急救室

3.2.11现场恢复

1救援人员应确认现场燃烧的火灾爆炸已经扑灭,并对现场进行排查确认没有阴燃物、残留火星。

2所有损坏、泄漏的容器已经排查清楚并集中收集。

3所有受伤人员已经核实并已经受到救护。

4 着火的电气设施已经切断电源,装置已经拆除。

在确认以上情况后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由指挥人员宣布现场处置结束,并恢复生产活动。

3.3报警

3.3.1 报警程序

车间人员发现可能的火情或爆炸的可能时,应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措施预防可能的事故,车间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到现场检查,并进行初步的排查、火灾救援或防范。

车间负责人到达报警现场后,如发现火灾、爆炸情形比较严重,依靠车间的人员不能有效控制燃烧或有效将火势控制的话,应立即向副总指挥报告。

副总指挥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报警现场,根据现场的事故情形指挥救援工作,如不能有效控制,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其他任何人如发现有可能的火灾或爆炸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报告程序为由下级到上级,由公司内到公司外,形成有序的报警系统。

紧急情况有事故发现人员直接拨打110、119、120请求外部救援,并向副总指挥、总指挥报告。

3.3.2 报警方式

l 电话报警:利用公司电话、移动通讯工具向上级机构及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报警。

l 人员喊话等手段告知现场人员撤离。

l 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公司固定电话、发现人可以用手机与外部联系,外部救援电话为119,人员受伤急救电话120。

3.3.3 报警内容

l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

l 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故现场负责人姓名。

l 事故险情发展事态、控制情况,紧急抢险救援情况。

l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

l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 注意事项

4.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根据事故的等级和灾害程度,所使用的个人防护器材不同。

2)进入泄漏区域时,穿防护工作服、戴防毒口罩、防护鞋、防护眼镜、消防帽.

3)在抢救过程中发觉呼吸不畅时,应立即撤离现场,以防中毒。

4)火灾场所应穿戴消防服。

4.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1)使用器具器材不得与危化品的性质相抵触,以免发生新的危险。

2)使用的消防灭火剂应与扑救火灾的性质相适应。

化学品火灾:使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使用灭火毯灭火。喷水冷却容器火燃烧区域,隔离燃烧。

电气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3)使用前应检查抢救救援器材是否完好,不得使用有缺陷或已失效的抢险救援器材。

4.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1)人员救护、灭火、处理泄漏、人员疏散时一定把握风向,人员一定要在上风向进行救援;

2)人员疏散时一定要向上风向或侧风向进行;

3)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4)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5)火灾及应急中出现人员伤亡,因先抢救受伤害人员。

6)火场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应将其立即转移。

7)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火灾现场,消灭余火。

4.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1)对于烧伤人员的救护,在现场抢救烧伤患者时,应特别注意保护烧伤部位,尽可能不要碰到皮肤,以防感染,对大面积烧伤并已休克的伤患者,舌头易收缩堵塞咽喉造成窒息,现场人员应迅速将伤者嘴撬开,将舌头拉出,保证呼吸畅通。同时用被褥将伤者轻轻裹起来,送往医院治疗。

2)对触电人员的救护,一定要在切断电源或伤者脱离电源的情况下进行。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二次伤害。不准给触电者注射肾上腺素(强心针)。

3)应急人员在实施伤员抢救的同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切忌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现场抢救伤员。

4)进入现场抢救伤员时,不能单独行动,应有监护人员陪同。

5)在实行口对口呼吸时,施救者应注意不可吸入患者呼出气味,以防发生意外。

6)在组织人员疏散撤离时,不要在低洼处滞留;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

4.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1)根据事态的发展,如火灾在短时间内得不到控制,应立即扩大应急范围,向社会请求增援。

2)进入施救场所必须做好施救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要佩带自吸式呼吸器。防护手套等。

4.6 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清点现场救灾人员。

2)清点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新和维护

3)检查雨水管网及出口防止消防水造成二次污染。

4)检查所有泄漏物是否得到收集、隔离、洗消。

4.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1)应急救援中要记录好抢险救援的人数,作业中要轮流作业。

(2)及时发布有关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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