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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志明 马敏:清晰与模糊的张力及其调适——以城市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为中心

 東泰山人 2022-02-17
摘要

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底座,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基本途径,包含了大量微妙的调适和平衡。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将各种社会事实纳入数字治理体系,对社会事实进行定义、测量和计算等,提高了治理主体、对象、过程以及结果等维度的清晰度,但同时也更近距离地面对难以识别和穿透的屏障,面临大量难以消除的模糊地带。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清晰与模糊的张力,构成了当前数字化治理的基本矛盾,体现在基层治理的各层面各环节,构成了基层治理的条件或约束。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承认社会事实的内在模糊性,适度地推进社会事实的数字化转型,从而实现更加精准和有效的治理,特别是要从不同的维度适应、调节和控制清晰与模糊的张力,提升数字化转型的治理效能,但也要克制数字加载的技术冲动,尽力维系和保留社会的自主性空间。



清晰与模糊的张力及其调适
——以城市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为中心

撰文|韩志明 马敏

韩志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

马敏,六盘水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

当今时代,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广泛应用,直接推动了国家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形成了形态各异的治理图景,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效果。“数字化”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的核心议题。党和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规划和决议等都提出了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甚至制定和出台了相关的行动方案等。各地城市数字化治理的实践也有力推动了城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带来了数字治理的美好愿景。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人类推进到信息化时代。数字化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新阶段,其实质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和利用数据资源,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智慧化。其中的核心是将多样复杂的社会事实转化为可识别和可运算的数据,以标准化的方式来测评、监控和处理社会事实,最终也实现社会事实的清晰化。在城市基层治理中,数字化转型提高了治理过程的清晰度,将各种社会要素尽收眼底,但也不可避免面临着模糊性的屏障,难以把所有事实及其细节都搞清楚。因此,既需要深入考察数字化技术如何带来了城市基层治理的清晰化,也要看到基层治理难以逾越的模糊性问题。当然,这里的清晰与模糊是相对的,两者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也是存在张力的。

一、城市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及其清晰化

城市是高度聚集的社会空间,是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的中心,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舞台。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3%,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化率还要更高,达到80%以上。这要求国家必须高度重视城市的发展,将城市治理摆在突出位置,深入解决困扰城市运行的各种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治理的核心是多元参与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城市治理的关键是要推进社会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最后则落脚在能够落实和实现广泛参与的基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基层治理是城市治理的基础,既承担着执行国家意志的重大职责,又肩负着向上传达社情民意的重要使命,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基层治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了城市治理的状况,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治理的成败。

伴随着各地城市数字化战略的实施,基层治理逐步迈出了数字化转型的步伐。基层治理的数字化是城市治理数字化体系的基石和底座,也是最能触手可及和立竿见影的数字化应用场景。从各地城市治理的案例来看,基层治理的数字化实践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一是摸清数据底数,破除数据壁垒,推动数据共享、经营和管理,实现部门协同;二是引进新技术,部署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包括摄像头、传感器、卫星定位系统和移动终端等在内的数据采集系统;三是测算数字人才的需求,引进和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数字化能力;四是树立数据资源和资产意识,重视挖掘数据的价值,提高治理和服务水平;五是搭建技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业务协同,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治理体系。

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基层治理系统逐步将基层社会的事实数字化,逐渐建构了更多具有数字化特性的基层治理新秩序,也推动了基层社会的清晰化。实际上,数字化与清晰化是事物的一体两面:一方面,社会事实通过数字化转型而被人们所监测和识别,也就能被纳入到数字治理体系中来;另一方面,数字化转型以高度技术化的方式实现了对社会事实的测量和计算,可对社会事实进行更为精准的处置。近年来,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社区和社区网格化等为代表的数字化治理实践,以数字化方式定义、测量和运算社会事实,也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的责任、流程和方法,提升了基层治理的清晰化程度,尤其是能够根据需要主动而精准地锁定问题,瞄准对象,调配资源,实施治理,提供服务。

在全面数字化的时代趋势下,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快速嵌入到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小区安全、垃圾治理、车位管理、养老服务和群租治理等,带来了各个治理领域的颠覆性或革命性变化,尤其是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转变。数字化技术与社会生活相互结合,与基层治理相互套嵌,快速建构了数字化的治理形态,也衍生出数字时代的治理新逻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基层治理开始大量以数字化业务为中心的作业,其中的核心就是借助于数字化技术读取、监测和分析社会事实,对其尽可能清晰地画像,进行分析和决策。

数字化是信息化的特殊形式,更是信息化的高级形式。基层治理数字化的实质就是信息化,就是以信息为中心的治理形态。通过社会事实的数字化,基层治理持续地进行数据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以数据读取、理解和编排社会事实,迈向基于数据的治理和服务。实现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必须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数据资源的质量,提高数据处理的能力,充分挖掘数据资源的价值,提升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而判断数字化转型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实现社会事实的清晰化,更好地读取和评估社会事实,提高社会要素的清晰度,建构具有更高像素的社会图像,从而更好地依据确切的数据来提炼治理知识,提供更加能动而精准的治理和服务。就此而言,清晰化不仅是数字化的必然结果,也是数字化转型的目标,其内容就是基层治理相关元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数字化。基层治理依靠技术的力量穿透基层社会,持续地抓取和测量社会事实,形成高度数字化的数据资源,推动社会事实的清晰化。对于复杂多样的社会事实而言,数字化治理过程就是推动社会清晰化的过程:这首先是对社会事实进行数字化定义,赋予数字化标签,发现和识别社会事实;其次是对社会事实进行标准化测量,获取社会事实及其变化的数据,动态地跟踪和理解社会事实;再次是分析和评估采集到的数据,形成有关治理和服务的知识,为决策和行动提供依据;最后是将治理过程也进行数字化呈现,精准分配权责和资源,使治理过程变得更加可见和可控。

一是治理主体的清晰化。基层社会的事情多,基层治理的主体也很多,权责利及其关系经常是混乱甚至是错乱的,典型的问题就是多头管理,搞不清究竟应该谁来管。基层治理的数字化通过梳理治理要素,建立标准化的处理流程,比如根据问题的匹配度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智能派单,从而明确不同社会主体的权责关系,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数字坐标。特别是在更多通过数字化手段提供的治理和服务项目中,数字技术平台通过精密的流程设计能够理顺业务流程,明确治理主体,提升治理效能。这样不仅可以驱动治理主体清楚地履行责任,也能够让社会了解是谁来治理,用什么方法治理。

二是治理对象的清晰化。基层治理包含了不同的人、不同的事、不同的活动、不同的关系。各种治理要素组合起来,嵌入在不同的情境中,构成了高度复杂的治理图像。其中许多关系都是错综复杂的,往往难以解决。许多街镇动辄拥有上万甚至十数万的人口,要想搞清楚各方面的情况,非常困难。数字化提供了描画治理对象的重要工具,可以对社会事实进行符号化操作,将社会事实都转化为特殊的数字代码,比如将路灯、井盖和消防栓等城市部件都赋予“身份代码”,建立不同的算法来锚定、驱动和安排社会事实,让基层治理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比如根据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职业等信息而设计和提供相关的就业或入学服务。

三是治理过程的清晰化。治理的过程是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形成了各方互动的网络。但这个过程过去通常是由人主导的,很难进行标准化作业,往往充满了不确定性和任意性。数字技术将基层治理活动都映射到数字技术平台,将治理过程都标注和记录在技术平台上,实现了治理过程的完整记录、全程可视、处处留痕和可以追溯等,比如对于治理过程中的意见诉求、议题征集、资源分配、在线协商、部门派单、工单流转以及案件终结等,都建立起了权责明确、路线清晰、环环相扣的操作化系统,其中人(机构或部门)、物、事、行及其时间和空间等信息都可以做到“有图有真相”、有迹可循、有案可查。

四是治理结果的清晰化。基层治理是问题解决的过程。对于问题能不能解决,解决到什么程度,最后的结果怎么样,都应该有确切的结果。作为治理过程清晰化的延续,治理结果的清晰化也构成了基层治理清晰化的重要内容。这主要包含三个方面。首先,社会民众的意见和诉求能得到全面的采集和记录,得到政府职能部门或社区工作者的及时回应,形成看得见的意见交流过程。其次,具体的问题可以在数字技术平台中显示。最后,基层治理的数据可形成基层治理的整体画像,有利于分析和评估基层治理的状况、趋势和问题等,还能为改进和优化基层治理提供知识。

五是治理条件的清晰化。基层治理千头万绪,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更离不开相关条件的支撑。这也应是当前党和国家大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的目标所在。基层治理的条件具体包括人力、财力、信息、技术和能力等。数字化转型不仅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先进的信息技术,方便于系统性地获取社会事实的数据,为基层治理提供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而且还通过规划和设计数字化治理方案,为治理活动(特别是治理和服务项目)部署和安排相关资源,提高了基层治理清晰化的能力和服务的回应性、执行力和精准度。

二、清晰化与模糊性之间的多重张力

当前各地城市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才开始上路,还处于摸索阶段。从各地既有的实践案例来看,典型的有智慧社区建设、数字化街区管理和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等,数字技术正以其简单而精准的技术能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快速提取和编辑社会事实的数据,显著增加了社会事实的像素,提升了基层治理的分辨率,推动了基层治理的清晰化。特别是相对于过去以人工为主的治理形态,数字化形态的基层治理以数据及其处理过程为中心,通过“以数识人”“用数驭物”和“依数施治”,重构了基层治理的理念、过程以及结果,使基层治理变得更加清晰和确定。这里的清晰化是一个较笼统的概念,具体包括几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是事实层面的清晰化,即数字技术使基层社会中各种事实的数据维度更高了,相关的信息量或数据量更大了,进而对社会事实的辨识和描述更加准确和到位了。其次是知识层面的清晰化,即通过更多采集和分析社会事实的数据,可以提炼和挖掘数据资源的内在价值,更加准确地理解和判断社会事实,形成支持善政良治的可靠知识。最后是治理层面的清晰,即基层治理的运作系统设计更加精密了,治理过程更加流畅、理性和明确了,参与者的权责边界、互动关系以及行动过程等都得到了即时的记录,治理过程具有更高的可见性、可分析性和可控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数字技术加持社会事实的程度有多深,也不管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如何迭代升级,数字治理的清晰化也不是完全的和彻底的,而是有边界和有限度的。因为社会事实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差异性,很多社会事实难以被数字化和标准化。特别是人及其活动作为社会事实的能动性元素,具有不可消除的差异性、可变性和不可通约性,不可能根据数字化技术进行标准化的运算。为了开展测量、计算和评估,数字化治理必须要尽可能收缩视野,简化社会事实及其维度,制造数据,而忽略了社会事实的其他维度,以及不同社会事实之间显著的差异性。

作为特殊的治理场域,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场景,处理的很多都是生活琐事,常见的如物业矛盾、垃圾分类和邻里纠纷等,但要处理或解决好这些问题却不容易,比如加装电梯和缴纳物业费等问题都是基层治理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但数字技术难以在其中发挥作用。在基层治理中,许多问题都包含了复杂的情理法等元素,其中既有敏感的利益冲突,也有复杂的情理纠葛,所以才有了楼上楼下的邻里纠纷演变而成的震楼器事件。

国家治理是基于大规模的抽象化治理,主要是根据大数定律和平均法则来进行的,即针对具有相当数量或规模的普遍性问题实施治理,因此必须要掌握整体性或全局性的数据。但基层治理主要是小单元范围的治理,是针对个案而执行和应用规则的过程,应用场景具有碎片化的特点,更不具备顶层设计的基本条件。而且由于具体案例不一样,因此基层治理除了掌握常规性和一般性的信息之外,更需要深入掌握个案的特殊信息,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此而言,数字技术在监测基层社会的常规性情况上是相当有效率的,但对于特殊的或细节的情况则是无能为力的。

严格地说,基层治理更多是个案驱动的人工作业,经常性的工作就是成天围着问题转,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也就是所谓“做人的工作”。基层治理归根结底都是人的问题。但个体又是充满差异性的存在,因此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搞“一刀切”,而必须要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所以,基层治理必须要围绕个人来开展工作,其中所需要的大多是个人的特殊信息,比如兴趣特长、性格特点、生活经历和社会关系等信息。

数字技术进入基层治理场域,打通了社会事实及其相互之间的壁垒,提高了数据互联互通的效率,也推动了基层治理的信息再生产,实现了基层治理体系多个维度的清晰化。更多的信息无疑有助于更深入地描画和理解社会事实,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数字化技术运用数字、符号和指标测量社会事实,形成的是高度标准化的信息和知识,内在逻辑是单一化、简单化和有序化。社会事实是复杂多样的,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大不一样的,但根据数字化的技术原理,人们要能够把握和理解复杂的现实,就必须过滤和裁剪社会事实,结果必然是造成重要信息的取舍、丢失、扭曲等结果,最终获得的只能是局部的信息,比如“失独老人”和“社区矫正人员”等标签只是简化了个人的复杂性。因此,基层治理的特殊性导致其对于特殊信息的巨大需求,但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提供的更多是面上的一般性信息,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不对称性和不匹配性。这就造成了清晰化和模糊性的巨大张力。数字化固然实现了面上的和客观的社会事实的数字化,塑造和推动了更为精细和精准的治理,但对于更为深层的和主观的社会事实仍然是无能为力的,存在大量只有较低分辨率的模糊区,比如社区居民的偏好、意愿和需求以及个人或组织之间的非正式关系等,就具有不可见性和不可知性。这就形成了基层治理对于高质量信息的需求与数字化技术数据供给不足之间的张力。

一是静态数据与动态事实的张力。大部分数据是对于社会事实的瞬间刻画,具有即时性、动态性和价值性,最后形成的数据则是滞后的。基层治理系统采集和捕捉的数据大多是静态数据,反映的是社会事实在特定节点或区间的情况,比如外来人口的数量、小区内河道水质的状况以及社区民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等。当具体的数据经过层层上报而汇总起来后,就不仅过滤掉了社会事实的细节,更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基层社会事实的真实面目是要在动态情境中去把握的,也是要根据社会情况的变化来做出响应的。一旦时过境迁,数据就成为了“老黄历”,不能够反映社会事实,也失去了治理价值。特别是,基层治理很多都是现场作业,尤其是面对紧急情况的时候,必须要临机应变做出反应,不可能等着数据来了再做事,但将数据转化为指导治理活动的操作性知识也是需要时间的。

二是管理冲动与隐私保护的张力。数字化转型内在地包含了尽可能多地获取信息的冲动,也是通过更强大的信息能力来证明自己的。通过更多监测、采集和分析有关个人的信息,基层治理已经充分尝到了数据的“甜头”,提高了人口管理和安全治理等方面的效率。基层治理涉及的数据都是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和日常偏好的数据,比如人的身份信息、活动信息和财产信息等,具有很强的个体性和隐私性,也是很容易被采集和利用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具备在琐碎的信息中提取、还原或合成关键信息的能力,极大地加剧了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公众很多时候为了便利而“不得不”让出“隐私”,也助长了管理部门过度采集信息的冲动。而在基层治理想方设法获取社会民众信息的过程中,社会民众也会能动地进行规避,这就形成了管理部门数据需要和社会民众隐私保护的拉锯战。

三是整体愿景与局部需求的张力。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愿景是,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会事实的清晰度,从而更好地规划、设计和落实治理和服务。但基层治理也是多元参与的过程,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都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清晰化的诉求要求打通部门壁垒、条块壁垒和数据壁垒,以精心谋划系统化的数字治理方案及其实施机制。但不同的行动者拥有不同的认知,往往根据各自的立场和利益推进数字化项目,建立具有不同用途的数字技术平台,比如工商、税务和城管等部门都建立各自的数字技术平台,设置了不同的数据标准,形成越来越庞大的数据系统,也导致了数据重复采集、标准混乱和共享困难等问题。实际上,具体的数字技术平台越来越先进,局部治理的清晰度越来越高,但由于数据共享面临制度和技术上的困难,整体的清晰度仍然是有限的。

四是复杂任务与有限能力的张力。基层治理守土有责,属地管理,事繁责重压力大。数字化提取社会事实的数字特征,对社会事实进行筛选、过滤、简化和重组,构建了日益精明和敏捷的数字化治理形态,内在契合了科层体系“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的治理逻辑,提高了解决和落实复杂任务的效率。但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数字治理的有限性也暴露无遗,其中或者是财力短缺导致无法建立先进的数字技术平台,或者是技术设施陈旧或派不上用场导致浪费严重,或者是数字技术人才短缺导致数据资源闲置等,从而难以形成数字化转型所需要的数字化能力。由此一来,复杂的任务固然激发了基层通过数字化对社会事实进行全面画像的雄心,但有限的能力却让基层治理只能止步在不得已的模糊地带。

三、调适清晰化与模糊性张力的路径

(一)适应基层治理的信息张力

不管是否明确意识到张力的存在及其造成的困扰,当前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都已经带来了更加清晰的治理图景。也正是因为数字化转型极大地提高了社会事实的清晰度,因此也顺理成章地带来了清晰化与模糊性的张力。尤其是在城市基层治理变得更加繁杂的情形下,数字化技术提供了简化社会事实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很大程度上使基层治理从看不见转变为看得见,从不清楚升级到更清楚,从不可治理转变为可治理,从无效能发展到有效能。但伴随着治理领域、事务及其深度的持续变化,数字化转型也不断地暴露出数字鸿沟、数据安全和数字超载等方面的问题,还不断叠加诸如信息短缺或不足的挑战,构成了信息问题的螺旋式上升的态势。在基层治理的舞台上,数字技术的应用已经塑造了更加清晰的治理图景,也衍生形成了清晰与模糊的张力。但基层治理可能既不需要太多的数字化技术,也没有驾驭数字技术的能力,甚至还承受了数字技术应用所带来的负累,陷入没完没了的数据上报或填报系统等数字化任务中。这里的悖论在于,良好的基层治理本身就应该搞清楚相关情况,而数字化的治理只是反映和体现了既有的治理成效,并不是直接带来了更加清晰的治理。因此,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是嵌入式的,也是内生性的,因为数字化转型是基层治理清晰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清晰化治理的产物或结果。

(二)发挥基层治理主体的能动性

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将摸清社会事实的任务寄希望于技术手段,信息化的手段也从过去的人工作业转向了自动化作业。以至于这也形成了某些似是而非的假象,好像只有经过数字化处理的信息或数据才是确切的、可靠的和有用的,依靠这些数据来认识和理解社会事实才是明确的和清楚的。这不仅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也滑向了唯数字主义的泥潭。由于数字化技术只能对部分社会事实进行数字化操作,很多维度的信息依然不可能转化为标准化的数据,给予精确的编码和解码等操作。即便是高度发达的数字化应用也需要人工去采集信息、填报报表、上传数据,更需要根据数据来做出预测、分析、判断和采取行动。因此,是否能掌握相关信息,能不能搞清楚社会事实,能不能做出清晰的判断等,最后都离不开人的作用。

所以,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非但不能否定基层治理相关行动者的能动性作用,而且还要注重发挥基层政府官员尤其是社区工作者等的能动性,以更好地平衡清晰化与模糊性之间的张力。首先,基层治理更多是人对人开展工作,因此需要基层治理者掌握许多尚未组织起来的有关特殊时间和地点的知识,凭借这些知识来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其次,不管有没有现成的或高质量的数据,基层治理都必须要行动起来,而许多信息不是在行动之前掌握的,而是在行动的过程中获得的,因此行动本身也是清晰化的重要途径;最后,数据的处理和利用都取决于数据治理的个人,因此必须要提高基层治理者的数据治理能力,才能更好地解决数字化转型中的问题,平衡个人隐私与治理需要之间的张力。

(三)理解政府职能部门的矛盾性

从基层治理的发展进程来看,数字化转型往往从特定部门开始,根据数字化治理方案需要逐步拓展和扩容,关键是通过构建和创设新的应用场景,打通不同职能部门的职权边界和数据壁垒,逐步实现具有集中化、自动化、融合性和联动性的数字治理。事实上,经过十数年的信息化建设,不同政府职能部门以不同的(专业)透镜进行观察、监测和计算,建立起不同层次的数据系统,根据其职责权限提取社会事实的数据,对不同管理领域和管理事项都有比较准确的画像。因此,通过数字治理推进基层治理的清晰化,关键就是打通政府部门的壁垒和界限,实现政府部门甚至是其他机构数据的联通共享,最终从整体上和全局上提高基层治理的像素、分辨率和清晰度,避免阴影和盲区。但也需要看到,不同职能部门的清晰化范围、技术和能力,尤其是测量社会事实的维度、标准和格式,又是存在巨大差异的,比如管理部门通常有比较全面和系统的数据,但很多数据都是滞后的,而执法部门则更重视动态的和差异性的数据,却缺乏基础性的资料。数字化治理打通数据壁垒,无疑可以实现对社会事实的精准画像。但职能部门之间的数据差异,也带来了数据缺损、数据异常和标准不一等问题,导致仍旧难以消除既有的模糊地带。就此而言,平衡清晰与模糊的张力,必须要发挥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实现数据的联通和共享,以提高社会事实的清晰度,但也要承认职能部门的本位逻辑及其数据差异,维持对于社会事实的模糊性认识和差异化表现,甚至是某些冲突性的解释。

(四)调控社会主体的规避行动

从目标来说,基层治理的数字化包含了两种基本目的,即管理和服务。虽然管理和服务两者很难截然分开,但管理通常会限制社会主体的活动和利益,如小区车位的监控,而服务则更多是给予好处的活动,比如发放低保等。这些也都需要掌握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其中或者是强制要求当事人提供个人信息,或者是从其他数据库掌握当事人的数据,以搞清楚当事人的情况。但不管是接受管理,还是获得服务,社会主体都可能做出规避采集或监测个人信息的行为,比如故意填写错误的个人信息,或者是禁止治理终端APP的数据跟踪。这样就形成了相互拉锯的局面: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自上而下推进各种数字化的项目;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体分散规避或个别抵制,不想让自己变成“裸奔”的人。

个人数据是独特的个人资产,与社会主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个人隐私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数据安全的风险越来越大、保护的难度越来越高,个人规避清晰化意图的活动也越来越多。这其中有些是为了做好自我保护,降低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有的则是为了规避有关部门的监管,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或缺损信息,其中都或多或少、或隐含或明显地表达了抵制国家权力向社会和个人渗透的意图。就此而言,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数字化,必须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更要激励社会民众配合数字化治理的合作行为,比如实名注册社区治理平台等,尽可能减少个人的规避或抵制行为,从而收获清晰化的红利,减少模糊性的损耗。

(五)综合应用多元化的治理技术

社会事实具有多样性,要搞清楚社会事实,需要多样化的治理技术,不同的治理技术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事实(或社会事实的特定侧面)进行监测和计算,形成了不同种类的数据。比如对于临街的门店,就有税务、工商、环保、城管、消防、公安、园林等数十个部门负有监管责任,通过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监测或获取相关的数据。正是这些分散的、片段的和局部的数据,拼接出社会事实的清晰全貌,也使基层治理过程变得更加明确、清晰和透明。而且,只有掌握和利用更多的数据,社会事实(包括治理过程)的画像才能更加细腻、精准和传神,治理才会更加有效。

现代信息技术具有强大的数据生产能力,为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了丰富的选择空间,比如摄像头、传感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各自具有数据治理的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需求,在提升基层治理的清晰度上可以大显身手。但需要注意,技术不能解决所有的城市管理问题,有的问题尽管技术上可能,但不一定代表组织上可行,更不一定是政治和社会上可接受的。对于许多无法进行数字化转化的社会事实,还需要设计和应用其他人工化的治理技术,比如群众路线、领导接待、协商对话和向公众开放等,以更好地搜集社情民意的信息,实现多元社会主体的良性互动,提高基于非数字化信息的清晰化。只有综合运用数字化技术和非数字化技术,全面而深入地掌握社会各方面的情况,才能让基层治理实现更高层次和更加全面的清晰化。

四、小结与进一步讨论

模糊性是国家治理必须要面对的基本问题,其中的核心就是信息的不可得、认知的不可能和治理的不可及问题。有效的信息是非常昂贵的,需要持续的监测、复杂的加工和科学的计算。国家只能掌握社会生活的部分事实,而不可能是全部事实。基层治理处于国家治理的前线或一线,主要是与广大社会民众打交道,解决各种各样具体而微的矛盾纠纷,不仅需要掌握一般性或常规性的业务信息,更需要掌握与特定对象、事件和情境相关的特殊信息。两种信息都是有意义的,也是有利于实现有效治理的。因此,应该寻求更多的信息内含于推进数字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之中。

在当今社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下,数字化给社会事实都打上数字标签,让社会事实能够更多地被看到。国家之眼也持续地穿透社会,将各种社会事实纳入到国家治理的视野中来,规划、设计和落实数字化治理方案。数字技术嵌入到基层治理的工作和生活场景中去,清晰地记录了社会生产和生活,推动了社会事实的清晰化,也带来了社会生活的有序化。但这些大多只是覆盖到可见事务和客观秩序的层面,而难以渗透到主观的或流动的秩序的层面。使社会事实绝对地清晰,让社会变成完全透明的“金鱼缸”,通过屏幕就能实现善政良治,注定是不可能的。

从形式上来说,基层治理的活动多种多样,但都包含了信息化的内容,都要不断地加工和处理信息,都要实现社会事实的清晰化,提高社会事实的分辨率,据此而实施治理和提供服务。掌握更多的数据,提升社会事实的清晰度,实现更好的治理,这不仅在理论上是符合逻辑的,在实践中也得到了验证。基层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推动了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通过持续抓取和提炼社会事实的信息,对社会事实进行精准的数字画像,全方位提高了社会事实的清晰度,也提供了方便而可靠的治理地图,为改进和优化基层治理提供了无限可能性。特别是,在转向以数据为中心的治理形态的过程中,基层治理的能级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逐渐迈向精准化治理、精细化治理和智能化治理。

当然,信息不是万能的,更不是实现善政良治的充分条件。数字技术以高度简化的方式重新定义和描绘社会事实,对社会事实进行高度精准的数字化画像,固然提供了可治理和治理好的可能性,但数据并不直接转化为治理能力,有更多的数据也不必然实现更好的治理。基层治理很多时候不依赖于数据,很多情况也不是数字技术所能充分理解的。尤其是基于人及其活动的复杂性,使得基层治理只能具有相对意义上的清晰度。这种张力既考验着数字化转型,更考验着基层治理的实践者,要求他们发挥个人的才智和能力,更好地把握和理解复杂多样的社会事实,去平衡清晰化和模糊性的张力。

最后,在对清晰度的向往与对模糊性的接受之间,包含了基层治理无法回避的重要张力。现实的国家治理处于清晰与模糊连续谱的某个点上,只能追求适可而止的清晰,维持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适当平衡。基层治理的清晰化与模糊性之间的摇摆,反映了数字化社会日益显著的复杂性,也表明了基层治理实践的特殊品质,即基层治理不仅需要用数字技术读取社会事实,也需要特定时间和空间条件下的特殊知识。社会的复杂性应转化为基层治理变革和创新的能动性力量,即拆解复杂性的事实及其生产和互动逻辑,着眼于复杂性持续演进的内在机理,规划和设计与复杂性事实相匹配的治理体系。这也应当是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以上文章原载于《学术研究》2022年第1期,文章不代表《学术研究》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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