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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桑:杏花春雨江南

 芸斋窗下 2022-02-18

我生下来就是农民,对四季却并不十分敏感,尤其是五谷在四季分布的时节。我却出生四季分明的南方。六七岁就开始被父母逼着下田劳动。我的插秧速度很快,路过的乡亲总会停下来向父母夸我的快与勤劳。可我对农事依然是十分糊涂的,虽然很早就自觉地去记住作物播种、生长、收获的时节。但如今头脑里只是异常清晰地游荡着各种植物、动物,它们身边的气候却被我落在了过去。

我又出生在夏季。六月的一个黄昏,我出生了。我属鸡。黄昏的鸡不及早晨打鸣、觅食的鸡,它趁着夕阳快吃完最后一点食,尽管表面是勤快的,内心里已经生出许多懒散——归窝、上架、睡觉。这似乎就是现在的我。我乐意劳动。母亲看着从小就喜欢在家里乱拾掇的我说,长大了肯定是个苦命的孩子,她的意思是,我过不惯无所事事的日子,不会享福。我乐意劳动碌碌于尘世,虽然经常奢望一种懒散的无为的生活(在我以后的阅读里,越来越强大)。我渴望宁静的生活和内心,又总是为小事、小物操心。在心态上,一直是矛盾的。这种矛盾越长越大,以至于吞噬了各个方面:我的生活、阅读、爱情、诗歌。

我出生在夏季,却讨厌炎热、潮湿、沉闷的夏季。我喜欢冬天。冷、静、干、爽。后来,尤其是在幻想中的北方实实在在住了四年回到南方后,却喜欢起了春天。2006年的清明节, 裴老师来到了我的家乡。我们走在草长鸢飞(草依然长着,风筝早就被现在的小孩遗忘了)的田野,草嫩得犹如好的心情,我开始能够感受到了吹面不寒杨柳风。杨柳在家乡种在田埂上一般用作两家水田的界碑,并没有观赏的功用。我曾在东门外插了一株杨柳,长得异常茂盛,高过平台。最后却被父亲砍掉了——杨柳招毛毛虫。近些年,家后面的运河被改造了京杭运河的主干道,堤坝得以维修,两岸栽上了杨柳,柳色阴浓,颇有几分春意。油菜地日益凌迟,偶尔的几块却香气逼人,黄得耀眼。桃花也是有的。只是没有十里桃花,更无万家酒店。势单力薄的几株分布在每家的屋前屋后,我家就有三棵。我的故乡要算得上真正的江南。地处于苏杭之间。旁边两三里处是论规模与历史都要远远大过乌镇的古镇仙潭(现在的名字就是我时常念叨的“新市”,我一直想恢复新市的这个古名)。我所生活的江南毫无文人气。我对“江南”一词的认识却从小是纸上得来的。所以,我真正接受故乡,是在我的幻想取道北方回来之后。

前不久,读到柏桦一篇《论江南的诗歌风水及夜航七人》,这其实是他为多人诗集《夜航》写的序。我算了一下,这七人中,一人浙江,三人江苏,两人上海,一人安徽。基本上分布在通常所谓的“江南”一带。我对他所论述这七个人的诗不怎么感兴趣,多半是一个四川人对江南诗歌不切实际的幻觉,以至于过高估计了江南诗歌的水准。在我看来,这七个人中,至少有四个人放在江南只能算作二三流。然而,当我读到他用大量篇幅写古诗中的江南,却被吸引了,像雨水落在花瓣上,温和而新鲜。他找到很多我从来没有注意过的独特的江南诗歌。

以至于最近“江南”一词牢牢地趴在我头脑里,像柳絮粘到毛衣上。当我打算写江南,笔未下纸,文字已如泉涌。“江南”对我来说是一个切身的词,而不单纯是书上、音像上得来的幻觉。已经很少读博尔赫斯了,尽管他是让我在文字里找到高潮的第一人。如今,我固执地认定中国应该少一些“抽象的幻觉”,多一些“切身的经验”。为此,我似乎从来不喜欢李商隐的诗。

    小时候,天真地在故乡的田野里奔跑、玩水、抓鱼、插秧、钓龙虾、烤蚕豆、烧野火饭(它的名字叫立夏饭)时,江南已经偷偷渗入我的血液,犹如一种病毒潜伏着等待时机到来迅速发作。以至于我最近的文字里几乎完全被“故乡”笼罩,无论是诗还是随笔。但我并不单为个人的自私记忆,而是想写尽一个小的、小到能让我几乎熟悉每一样事物的地方,来建设一个大的世界,宣布一种世界的美好的存在方式。

    我第一次自觉关照故乡,要感谢杨万里那首叫做《宿新市徐公店》的诗。它出现在小学语文课本上:

篱落疏疏一径深,

树头花落未成阴。

儿童急走追黄蝶,

飞入菜花无处寻。

诗题里的“新市”,课本上注释是“在湖北省京山县”。而当时发下来的《小学生古诗一百首》上的注释却是“在湖南省攸县”。注家也无定论。我的直觉反应当然是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故乡的典籍和民间里流传着杨万里另一首《宿新市》:

春光都在柳梢头,

拣折长条插酒楼。

便作家家寒食看,

村歌社舞更风流。

我在《诚斋集》里找到了这两首诗,它们一并被归在《宿新市徐公店》名下。“春光都在柳梢头”在前,“篱落疏疏一径深”在后。南宋王朝偏安杭州。新市在杭州北边,为京畿之地,长于酿酒,如今镇上产的黄酒、白酒、啤酒品牌依然数不胜数。宋王朝因而在新市设酒税官,由朱熹长子朱塾担任。当时新市文风鼎盛,又地处南北通途的要道上。我猜测宋代一多半文人都曾经走过新市镇中心的古桥,从塘栖永济桥风尘仆仆一路走来或者往永济桥而去,接着入京,或游冶、或回朝、或外任,一生中总有一次把脚印留青石路上。酒徒杨万里游走新市,自然与别人不一样,他流连于新市林立的酒肆,在千里莺啼、绿映旗风里,开怀畅饮,把新市的黄酒灌入诗人的肚肠。据说,那一夜他醉得厉害。于是留宿新市徐公店。第二天醒来,诗性大发,写下了这两首《宿新市徐公店》。第一首写酒楼、柳条上的春光、清明节的村歌社舞。作为酒鬼,自然先从酒楼写起,作为客人,自然先观察乡土风俗。第二首写篱落、菜花、儿童、黄蝶。作为诗人,对田园情怀的敏感和对细节的把握自然而然会跃然纸上。两首诗里的主要元素:清明节、柳树、油菜花,与我自小对故乡春天的感觉十分吻合。这确实是新市的事物。2006年春天,裴老师到访新市,不正是在清明节(寒食)吗?而我们目睹的亦即我头一次强烈感觉到了的主要事物恰恰是柳树和菜花。

    我努力回想当时在小学课堂上读到这首诗时的感受。老师是沈美玉。我的启蒙恩师。清代新市画家沈铨之后。对我的阅读生涯起着决定性作用。一个小学生读到这首出现了家乡的诗,其兴奋难以形容——新市进入了课本。小时候,总以为课本里的东西是高高在上的,十分遥远。唯独这首诗一下子让课本上缥缈的知识与我周身的世界重合在一起。这一感受对我来说那么重要。它第一次让我在汉语里建立起对“世界”的真实感受,或者说第一次用汉语命名了我的切身感受。语言开始渗入我的意识。这些熟悉的事物让我刚刚开始学习的汉语(汉字)变得生动。当词与物相互遭遇,就像鱼遇到水,风遇到大地,男人遇到女人,世界就完全变了。小学时的许多词语,对我来说只是词语,虚无而飘渺,比如梅花、狮子、老虎、大象、火车、大海、馍、窝窝头、北京、美国、伦敦。而新市、柳树、油菜花、清明节对我来说则是有血有肉的词。我偷偷在课本上把注释里的“新市,在湖北京山县”改为“在浙江省德清县”。一旦词语进入我的现实,我就变得勇敢了。

    1994年,我第一次在余杭超山见到梅花;1999年,在武康见到了火车;2000年,在西安见到馍;2003年,在陕西彬县见到窝窝头;2004年在上海三甲港看到海;2005年见到北京;2007年,第一次在泰国见到大象。这些第一次对我强烈的心理冲击让人记忆犹新,就像第一次在诗里遇见新市和新市的油菜花、蝴蝶。而老虎、狮子、美国、伦敦这些词,对我来说依然是飘渺的。我发现自己接受世界要比别人慢得多。

    也可以说,我第一次在杨万里的诗里遇见了春天。我对周围事物的自觉就是被这些词语一步步建立起来的。我生长在农村,之所以记不清楚作物和四季的关系,是因为我似乎一直不习惯记忆含混的事物。“春夏秋冬”太含混了。我能记住一条鱼身上的斑纹颜色、一棵树的疙瘩、水渠的走向、桑树地的高低、水田的形状、糯米的香味、猪圈的恶臭,却记不住混沌的春天。我虽然喜欢哲学和文学理论,读起来津津有味。让我去复述一种理论的框架却很难。看完一本小说,我能记住中间某个人物喜欢穿的衣服、房间里的摆设、住的地方、经常散步的街道和一些具体的场景,让我向别人转述整个故事却很发愁。一直以来,我讲故事的能力十分孱弱。这导致我不会写小说。这种能力的缺失似乎从小就在我身上种下了种子。我喜欢记住细枝末节无足轻重的东西,忽略大的东西。

    所以,“江南”对我来说,只能是一些具体的事物。比如春天,比如燕子、油菜花、雨、泥泞、逆流游窜的鱼们。好几年后,我读到戈麦的《南方》:

像是从前某个夜晚遗落的微雨

我来到南方的小站

檐下那只翠绿的雌鸟

我来到你妊娠着李花的故乡

我在北方的书籍中想象过你的音容

四处是亭台的摆设和越女的清唱

漫长的中古,南方的衰微

一只杜鹃委婉的走在清晨

这是在高中的时候。雌鸟、李花、亭台、越女、杜鹃,这些词构筑了一个戈麦的江南。我开始对南方充满遐想。在读到《宿新市徐公店》之后的很多年,几乎没有再被诗打动过。我对诗一无所知。这首诗却击中了我。之前,已经慢慢讨厌南方。一首《宿新市徐公店》拯救不了我对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南方正在日益生长的世俗。读到这首《南方》的那一段日子,我回到新市,发现很多事物随之发生转变,变得更好、更温暖。我在东门外的水龙头上接水、在平台上瞭望,心里徘徊的就是戈麦这首《南方》。以至于明知戈麦的诗集《彗星》尽管出版于1993年,却还要委托在杭州念书的邻居建伟去庆春路购书中心寻找这本诗集。结果自然落空。那一年,西渡应该即将编好《戈麦诗全编》,等待出版,不过,对于一个被遗弃的县城(德清县城1994年从当时的城关镇迁往武康镇)来说,是不会到来的。我只能在吴晓东编的一本诗集里不厌其烦地读这首《南方》和另一首《大海》。

    此时,我头脑里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北方”。海子诗里的北方。相对于戈麦两三首诗的有限资源(那时对网络一无所知),我可以买到已经成为时尚人物的海子的诗集《海子的诗》,蓝星诗库里的一本。这本书,成为我的圣经。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教室里、宿舍里、学校的湖边、乾元山(如今我得知它就是古代的吴羌山。南朝名士沈麟士隐居于此)的山坳里、新市家里。一直被我带到西安。在我尝试走出海子阴影的时候,被我扔在宿舍楼的垃圾车里。

    海子的北方是南方人(安徽)的北方,戈麦的南方是北方人(黑龙江)的南方。我是南方人,海子的想象更符合我的现实。南方因为发达的商业滋生出来许多功利与世俗,让我急于离开。当我来到北方,发现这种功利与世俗早已蔓延到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当他们得知我是浙江人后,第一反应总是:浙江人有钱、狡猾、会做生意。眼睛里既恨又爱。实利被推广为人们关心的共同话题和前程。中国本来就是个务实的国家,我本不该抱有幻想。我的北方沉沦之后,我试图去北京实践最后的幻想,却阴差阳错回到了南方。之后,去过好几次北京。我为当初的幻想捏了把汗。从天安门到北大,从北海到阜城门(西渡有本诗集叫《阜成门的春天》),我什么也没有找到,除了自己的幻觉。我站在北海的高山上,望着这个城市,它早已不是书籍里所说的那个古都了。在北京,我一再拒绝进入人声鼎沸的故宫。而上海三年,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这个东方大都会,它只不过是中国人追求实利的欲望投射对象。这里拥挤、吵闹、欲望、快速、杂乱,我每次进入市中心,几乎都会大脑缺氧。最后,我终于决定把心灵安置在我出发的地方——新市/仙潭。我所在的村庄叫孟溪。我重新发现了这些词语。它们如此深邃,足够我居住。这一番周折之后,我更清楚故乡对于我的意义。我曾经在外婆家二楼阳台,和小学同学张玉说,要是能够把新市写出来,把它街道的走向、店面的排布、人们的闲言碎语、郊外的乡村、村里的作物和劳动的农民请入在文字里,让它们继续存在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去年,我终于决定将博客更名为“从彼得堡到新市”。彼得堡代表前几年对心灵的探索(我以为俄罗斯文学是最好的文学),新市代表以后执着的方向和落脚点。而之前的博客名“游弋的镜子”太拉康化,太现代,太混乱,我希望告别这种心灵状态。

    自从我去西安上大学,只有在夏天或者冬天回到故乡。春天和秋天的感觉只能在记忆里寻找,或者通过阅读让它变得丰腴,可它有些浅。大学毕业又一次回到南方。此时,才能够再次回到新市,在春天。2004年,我考北大的研究生失利,最后到上海大学复试。此时是四月。我得以回家居住一段时间。那几天阴雨绵绵。我的房间墙壁被雨水淋得斑驳不堪。我躺在床上读书。雨水的淅沥之声将我带到十几年前的村庄。雨水慢慢湿润记忆。又想起小时候的雨。春水涨起来。鱼们逆流而上。我喜欢在春水盈满的沟渠用石块搭一条弧形堤坝,只在一边留出口子,让鱼通过,拼命游往上游的鱼不时会被湍急的水流带回下游,不幸落入我的堤坝里,伸手就可以捉到。或者直接在沟渠里拦上一只网。过一段时间提起来,准会有鱼困在里面。

    2004年,我依然对将去的上海充满幻想。对都市的彻底失望要在两三年之后。所以这一次返回春天的故乡在我记忆里除了那场连绵的雨,似乎别无其他。而2006年,我似乎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春天降落在了皮肤上,梦乡一般的风拂在面孔上,春天一下子复活了。田野里到处是野草鲜嫩的气息,我想起来小学时一个美好的词:沁人心脾。小时候,不会做作到用优雅的步伐走在田野上,用充满词语的心去观照春天。那时,只会疯跑、玩土游戏、抓蜜蜂、捕鱼。当我用一副被知识浸过的头脑重新捕捉到了春天后,儿时的鲜活感受才一一复活过来。以这些原始感受为基础,我更能进入一个所谓“江南的春天”。

    我曾经热衷种花。自从外婆村上的剑锋给了我一株鸡冠花,就开始在东门外的空地上营造自己的“花园”。以后的花陆续多起来:凤仙花、太阳花、葱兰、夜来香、美人蕉、蝴蝶花、喇叭花。我栽种的,不仅是极普通的俗气的花,而且除了蝴蝶花,都是夏秋季节的。一直以来,我对课本上所说的“春暖花开”没有多大的认同感。春天,田埂上、水渠边倒是会开一些小野花,不过因其太渺小,敌不过遍野的鲜草。我对春天最直观的感受,是草,而不是花。故乡最多的树,是桑树。春天,一大片一大片的桑树抽出嫩芽,那种鹅黄的嫩芽,在春风里晕成一片,十分动人。不过,我忽略了农作物的花,比如蚕豆、豌豆、大豆(毛豆)、南瓜。南瓜的花艳黄,蚕豆、豌豆、大豆都是紫、红一类。很喜欢豌豆花。紫而偏红,鲜嫩、柔弱,就像春天的身段。对农村来说,花是华而不实的东西。多半没人看得上。

    有一段时间,家家户户都种起桃花来。我猜那一阵肯定镇上来了一些贩桃花苗的贩子。我的二伯,因终生以剃头为业,新市东郊一代的人们都叫他剃头大伯。他家的桃花是村里最早的桃花。立夏这天要在野外烧立夏饭(豌豆饭)。灶旁需插一枝桃花(桃符?)。我们都会向剃头大伯家索要。他家的两株桃花是我能记起来的“春天”里最早的桃花。因从不修剪,枝叶过于茂密,我的印象中总是黑漆漆一团。

    在东升南边的梅家塘(已是桐乡市地界)有一株梨树,梅家桥堍头一户人家门前的这株梨树,是我见过的最早的梨树。我头一次见到了雪白的梨花。这么关注梨花,完全是因为岑参的诗句“忽如一夜春风来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很早的时候,我就偷偷在自己买的《唐诗三百首》里读到了它,并且念念不忘。

    以后读书多起来,发现不论是江南人还是外省人对江南的遐想,总是会把春天、雨、花这几个主要元素合并在一起。这似乎成为了“江南”这个词的主要内容,温暖、潮湿、艳丽,这就是它的“风骨”。杜牧的《清明》最早在我脑袋里烙下这几个词的相互关联:“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清明节自然在春天。清明节,春风盎然。这是酷爱风筝的我对清明最重要的感受。牧童,已经是一个怀旧的词了。我从没见过牧童。只听过父亲小时候放牛的很多故事。那么杏花呢?我能想起来的,只有山西杏花村。我并不知道杏花长什么样子,甚至不知道南方是否有杏花。可是“杏花”的确是我已经“熟知”的事物,而且它经常和“雨”一起出现。杜牧的诗是这样。后来读到写江南最为贴切两句诗“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也是这样。诗僧志南这两句诗出现在初中语文课本上(浙版中小学教材均为彩印。诗歌都放在单元之后,配有插图。我最喜欢的是安插在各单元里的古诗和淡雅的着色水墨插图),一直刻在我记意识深处,是“江南”在我记忆力休眠的卧室。可我还是弄不清楚杏花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只能在画里,想象它淡粉的花瓣、花瓣上欲滴的春雨。

    陕西师大唐宋文学的老师(师大的唐宋文学课学期最长,教师均为霍松林的得意门生)讲到陆游时,两句“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立刻吸引了我。这两个句子完全更新了陆游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此后的陆游,不再是写《示儿》的老人陆游,而是写《临安春雨初霁》的江南诗人陆游。陆游是我的浙江老乡。我却没怎么喜欢过他的诗。他和唐婉的恋爱因其凄惨曾经被我关注过很久。我甚至不满湖州同乡上彊村民编的《宋词三百首》不收入陆、唐二人的《钗头凤》,将这两首词抄写在书的尾页上,以示完满。不过,这两首词用力过度,加上我向来对词有些偏见,我脑袋里盘亘的依然是一个拄着拐杖苍老不堪的关心“统一大业”的“爱国诗人陆游”:秋夜将晓,踱出茅屋,吟什么“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行将就木时,还把儿子叫到床边,叮嘱“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些诗我在小学就读到了。它们的插图全是苍凉的橘黄色——现在一想起陆游,总是冒出橘黄色。在中国,是否爱国主义、民族英雄是一个诗人能否进入启蒙教育的门槛。我在中小学被迫认识了许多这样的“爱国诗人”:陆游、辛弃疾、文天祥、于谦、夏完淳、秋瑾(很多人的诗并不怎么样),甚至屈原、杜甫、龚自珍都被塑造成这个形象,以至于破坏了我对一些人的感觉。在随后许多年的阅读里,我对陆游以及很多人一直不屑一顾,实在让我错过了许多好诗。

    “爱国诗人”陆游的这首《临安春雨初霁》强烈的反差让我耳目一新。诗题已经点明是写春雨刚过的南宋京城临安,如今的杭州。“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雅致、飘逸、悠闲、生动尽现诗中。且诗句又一次把“春雨”和“杏花”植入同一幅画面。我却还是尚未在目光里遇见杏花,它一直是神秘的事物。小时候,去买零食,一般会买一包话梅或者杏肉。杏肉已经研制得面目全非,几成黑色。根本想象不出原来的容貌,更不能猜测其花朵的样子。新市有一家莫干山蜜饯厂,母亲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于是家里到处是蜜饯的身影。据说这家厂规模是想当大的。我特意留心过杭州和上海的超市,果然可以发现这种叫做“莫干山”的产于新市的蜜饯。于是,我对蜜饯的感情是不一样的。每次买蜜饯,总是会升起儿时的疑惑:长出杏子(母亲叫杏桃,杏的发言发音是ang,所以就成为ang桃,这在家乡的语音是很独特的)的杏花是什么样子的。

    后来又读到虞集的一句词:“杏花春雨在江南”,虞集的词不多也不甚出色,独这句,让我记住了这位元代诗人。很多诗人就因为一两句话让我记住了他,甚至用一两句诗偏移了我对现实的看法。比如志南的“沾衣欲湿杏花雨”,比如虞集的这句“杏花春雨在江南”,他最终完成了我头脑中几个割裂的事物的团聚:杏花、春雨、江南。他的诗很好地注释了杜牧的江南:“多少楼台烟雨中”(诗不正好叫《江南春》吗)。在杜牧烟雨迷蒙的江南里,如果再添入细节:春雨轻轻拂过杏花,在淡粉色的花瓣上渐渐凝聚成露水,露水晶莹,缓慢地滑下来,最后在边缘拉长,以至滴落,另一滴紧接着追过来——此时,江南春天的动人之处可谓到达了极致。在我看来,江南的长处不仅仅在于温和,更在于其细致。这种品质慢慢在我身上蔓延,成为我理解事物的方式之一,甚至成为我写诗的标准之一:细致,或可谓之曰细致的幻觉。细致是我在事物身上周游了一圈回到的地方,对前几年的诗学观念的一个调整。我发现,事物难以逃脱幻觉的牢笼,所谓事物本身,原生态的东西,根本不存在,追求直接也只是对“事物本身”的幻觉。但我依然接受不了华而不实的幻觉。我喜欢的幻觉越来越是贴近在事物周身的“细致的幻觉”,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正如任何事与物都难以抵挡想象的入侵,这样的江南里自然参杂了诸多想象的成分。我必须坦白,虽然后来的确见到了真实的杏花,但是雨中的杏花依然只是一种幻觉。雨水在杏花上运动的想象来源于上海诗人王寅的几句名诗:

        我看见一滴雨水与另一滴雨水

        在电线上追逐

        最后掉到鹅卵石路上

    我在2006年见到了杏花。就在裴老师去我家乡之前。在上海大学校园里。上大拥有一片庞大的绿化地,几乎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生态群落。一条荷塘呈四方形围绕四周,荷塘外边是草地和玉兰、樱花、枇杷、杨梅、桃树、李树。里边是一个小岛,大家戏称为情人岛。岛上四周是一条泥路,路边一圈金橘,每年金橘成熟,我都会去摘来吃。岛上遍植果树。最多的是桃树,以及野草莓、枣树、柿子树、杨梅,当然还有一片杏花。当时差不多三月,裴老师有一架老式胶卷相机,约我和晶晶去照相。“人面桃花相映红”,我每每见到桃花,崔护的诗句就会自觉地来到跟前,播撒幻觉。我从没见过杏花,以至于站在杏花丛中,误以为是桃花。杏花与旁边的桃花虽然花型相似,颜色却有些差别。桃花的红更艳,杏花的红更雅。于是我们断定此时所置身的是杏花无疑。再说,裴老师来自杏花村的故乡山西,这一判断让我信服。那一天在我尤为特别,我亲眼看到了传说中的杏花。脑袋里,又一个事物被落实,很舒服。

    然而,记忆里的江南之春依然不是杏花在雨里摇曳的春天。尽管见到了真实的杏花,它对我来说仍旧是稀少的事物。一直以来,我见到最多的是桃花。故乡村子里只有桃花,我在江南其他地方,见到的还是桃花。也许我见到了杏花,它对我来说不在经验深处,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桃花。

    剃头大伯家的桃花最后不再是一枝独秀了,村子里家家户户种上桃花。大家却不会打理,若干年后,家种的桃花几乎成为了野花,或者干脆死去。我慢慢成长,不再是到处疯跑,开始流连于故乡的花草。有几次,下过雨,我瞥眼看这乡野的桃花,竟然产生了幻觉。我不再把它们当作果树,而是被诗词的幻觉浸透的江南事物。张志和的那首《西塞山》词在这中间起了不少作用。张志和曾隐居湖州(德清是湖州所辖的一个县)西塞山。这首词当然会出现在浙版初中语文课本上。读到它之后,我就难以忘怀,它在一千年多前就已经记录了我的童年生活: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西塞山本身是湖州的山。白鹭是我小时候在水田里经常遇到的鸟,被我们称为害鸟,因为啄食稻子,但它身材优美。桃花、流水、鳜鱼——这是我在前面说过的捕鱼的情景。春水一夜溢满水田,从水田里沿着沟渠流到湖里,然后,捕鱼行动就可以开始了。鳜鱼是其中我很喜欢的一种鱼,它不仅有好看的花纹(我们因此叫它桂花鱼),还有肉嘟嘟的身子,软绵绵的,且行动迟缓,贴水底游动,容易捕捉。箬笠、蓑衣——在我上学之前,我家的雨衣确实是古老的箬笠、蓑衣。箬叶是做粽子的叶子,有一股清香,我捉鱼的那条沟渠旁就长着许多箬叶。棕榈树身上的“皮”可以做成蓑衣。黑色的,发丝一般,只是很硬,扎人。建伟家屋后就有一株棕榈。我常常见它。它的“皮毛”经常被人扒走。“斜风细雨不须归”——清明节是家乡除了春节做客做多的时节,清明多雨,小时候,我总是逞强,不打伞。事实上,伞真是多余的,绒毛般的细雨落在衣服上只是一些细小的透明粉末,半天不能积起多少,一拂便没有了。

    于是,“桃花流水鳜鱼肥”作为真实的记忆,“沾衣欲湿杏花雨”作为纯粹的幻觉,在我意识里一起游走,并行不悖。我的记忆停落在桃花上,想象却飞到了杏花上。来到位于城关镇的德清一中读高中。教室前面正好是个湖。湖边种着许多桃花,从教室里一转头即可看见桃花。在这里的第一个春天,我就在徐赟的鼓励下写了第一首诗。名字是《春雷》。诗固然差得要命。可我清晰地记住了那时的情景。春雷阵阵,雨飘落下来。我看到教室外最大的一株桃树被淋湿。徐赟就站在那里。徐赟是气质非凡的女人。她本身就像一首诗。很长一段时间,她成为我写诗的理想范本——飘逸、独特。而那个春天是我写诗的开始。里面竟然有一株桃花。现在被我从记忆里捞起。

    我的小学、初中都是在新市一带念的。这里的事物是我心灵的根据地。我的家虽不在镇上,我却一直以新市人自居。每次得空,总会骑自行车去老街上走走。新市是我心目中真正的江南水乡古镇。我后来见过的乌镇、木渎、南浔、南翔都不及新市(仙潭)。新市古来物阜民丰,又极具江南水乡的雅致。最要紧的是它不被游人侵占——我走在西河口一带,只有老人在晒太阳、聊天,理发店、小吃店一切如故。偶尔的几个游人,或是镇上的客人,来此随游。或是慕名而来的访古者,由新市人带着,介绍一桥一舍的历史记忆。说话声小,随着水波荡漾开去。新市,一切归附自然,在新市人的生活里存在着。

    新市出过南宋的丞相吴潜,吴潜父亲是安徽宁国人,他父亲来此定居,生吴潜于新市,遂落籍于此。新市人对这位丞相表达了最大的友好与热爱。如今镇上有状元桥(吴潜是南宋的状元),他家一带现在的名字是吴家园。新市曾建过“三贤祠”,放在第一位的就是这名吴丞相。新市至今流传着诸多吴潜的事迹。先于杨万里来到新市的诗人是黄庭坚。

炉烟郁郁水沉犀,

木绕禅床竹绕溪。

一暇秋蝉思高柳,

夕阳原在竹荫西。

这是黄庭坚来新市觉海寺之后写的诗篇,成为我暑假回家,蜗居家中,想象这篇土地的绝好文字,虽然写的是夏天。比黄庭坚略小的太史章,是名副其实的新市籍诗人。他的那句“桃杏得春还满枝”还真的将桃花杏花并置在了一起。新市杨万里写的油菜花十分有名,清代新市诗人陈庆之写过的新市也是油菜花:“只有菜花秋稼好,黄云黄锦似当年。”据说宋明时期,新市十景塘(陈庆之的这首诗题即《十景塘散步》,十景塘,在西河口往西几百米处,现为弄堂)一带桃树成林,嫩红摇曳。为文人骚客游新市必到之地。新市最多的该是桃花,而非杏花。古时新市还有一处胜地,叫果山,山上有桃源洞。我在新市镇史陈列馆看到过一个巨大的新市古镇复原模型,上面的果山假山丛立,桃花密集,令人神往。古时仙潭十景之一的“桃源春洞”就在果山上。这果山非山,是宋代另一名丞相游似垒石所造。游似本四川人。因贪恋新市山水,占籍隐居新市。果山是他家乡的一座山,新市的果山乃是盗版。果山已经在解放后被毁,实为可惜。现在新市煤场、啤酒厂一带仍叫假山,应是果山的讹化。母亲就在那一带上班。那是我常去的地方。我只能在陈霆的诗里粗略想象当年桃源春洞之胜境:“桃花流水认仙踪,古洞云深有路通。”可惜,陈霆工词,诗却一般。他的《桃园春洞》苦涩得很,给我想象这一景致增加了不少难度。明代新市人兵部侍郎胡尔慥之子诗人胡襄的诗倒还有几句可看:“溪树醉霜红于茜,美人颜酡芙蓉倦”,“遥瞩果山廖花乱,故云新烟分水淀”,诗虽不很高明,大致想见当年盛况应该够了。从桃园春洞和十景塘这两处新市游览佳地可以看出,新市人对桃花是多么热爱。

   桃花是隐逸之花。陶渊明一篇《桃花源记》就在汉语里给桃花涂抹上了最悠闲自在的色彩,“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中国人头脑中的桃花多少有些陶渊明的色彩。新市人眼里的桃花自然也如此。造桃源洞的游似隐居在新市。古时的十景塘更是充满田园野趣。“桃源春洞”的命名者诗人陈霆在山西做了不久的提学金事后,就归隐故乡新市,那时他不到三十五岁。他在新市西栅自筑渚山,隐逸逍遥四十载。陈霆这位新市诗人成为我的心灵坐标之一。他有一首写春天的词《踏莎行》(晚景),这是陈霆少数流传的诗作之一,在我看来,颇有几分韵致:

     流水孤村,荒城古道。槎牙老木乌鸢噪。夕阳倒影射疏林,江边一带芙蓉老。

     风暝寒烟,天低衰草,登楼望极群峰小。欲将归信问行人,青山尽处行人少。

和陈霆一样,我喜欢去行人稀少的地方——比如“青山尽处”,那些安闲、神秘的地方。新市,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世外仙境。我更喜欢它古代的名字,丞相吴潜给与它的名字:“仙潭”。明代另一位新市诗人沈陶的词《醉落魄》(春日怀果山)保持了陈霆差不多的诗人气质:

     春日开者,一时还共春风谢,柳条送我今槐夏。不饮香醪,辜负人生也。

     曲塘泉细幽琴写,胡床滑簟应无价,日迟睡起帘钩挂。胡不归欤,花竹秀而野。

    新市文人或者和新市有关的文人踏上新市的石板小巷,肯定会立刻想到刘宋初传说隐于新市、沐浴升天的道士陆修静。陆修静,无论他是否到过新市,都成为了一部分新市人内心的精神源头。新市的隐逸之气,肯定感染了途径新市的杭州诗人厉鹗。我很爱读他的那首《新市道中》:

擘岸风多损昼眠,

获芽短短不生烟。

水村无避春寒处,

来觅诗家门系船。

诗令我陶醉不已。这么多年,我搜索在新市的每一个角落,不正是为了这些古人遗落在新市的记忆么?据说,乾隆下江南曾取道新市。新市除了有令他备饱口服的贡品酱羊肉,由他父亲雍正派往日本的画家沈铨归国后就隐居在故乡新市。乾隆来新市就由沈铨接待。新市民间流传着乾隆拴马桩、乾隆在新市把对虾命名为“弯着”——至今,这仍然是新市人对虾的独特称呼。

    新市的气息和我见到的现实,让我容易接受桃花。家乡养蚕用的白纸叫做桃花纸。桃花纸雪白、粉嫩、柔和、透明,更加增加了我对桃花的好感。我记忆中的江南是:桃花、柳树、油菜花和雨。裴老师来新市之后,因为事务回到上海。我和晶晶则取道杭州。这一次杭州之行,让兴奋不已。到杭州的第一站总是玉泉。这里古木参天、浓绿成荫,凉爽、清幽,去西湖只一两里路,步行到西湖边,十分舒服。此时的西湖正值春天。这似乎是我第一次在春天来到西湖。我见到了苏堤上“柳暗花明”的烟花三月。这里虽不是扬州,江南的的景致不会偏心,应该会在杭州、扬州、苏州一起降临。春天的西湖桃红如云,花清似风。我真的是被这繁盛的春天景色给“陶醉”了。这个春天如此惊心动魄。可我几乎找不到一株清静的桃花,全被游人占据着拍照。花枝多被攀折。残花落满一地。杭州的桃花和我记忆中的桃花完全不一样。以后,我去杭州,虽经常挂念着那片灿烂的桃花,却不敢往苏堤、白堤走了。人多的可怕,目光众多,给我很不安全的感觉。我喜欢折入孤山(尤其是北麓)、曲院风荷、郭庄、花港观鱼或者西线的松树林。在这些地方总能找到一些没人的角落,夜幕降下来,在树下的石椅上我能找到自己的天地。我小时候总对西湖边上的石椅异想天开,然而如今苏堤、白堤桃花掩映下的石椅我根本抢不上。我一个人来杭州,从不去苏堤、白堤。

    之前,我也去过苏州,太湖烟波浩渺,洞庭山飘逸清淡。见得最多的自然还是桃花。不过,苏州城里的桃花我没什么好感,它们多被旅游景点圈养。而西洞庭山的桃花更加自在。我到苏州,一般不喜欢待在城里,而直接去西洞庭山。杭州有个好听的地名叫“半道红”,湖州诗人周密所著的《武林旧事》里记载:“旧满路种桃”,我看过古人所做的杭州城“地图”。城内沿街即是柳树,半道红一带则桃树扶疏。比之今日的杭州更加悠闲。桃花在江南的繁盛,是自古以来的事情。我想了想,苏州的西洞庭山、古代的半道红、故乡新市的桃花具有更加吸引我的情韵,这三个地方的共同特点是都在野外,见不到汹涌的人群,只在山野处自在开放。

    江南多桃花。我的“江南”里很少有杏花。不过,我依然乐意接受“杏花春雨在江南”这样的诗句。杏花的江南无疑增添了神秘的一面。或者说,我未曾见过被游人团团围住的杏花,它给我的印象一直是古诗里的样子。我喜欢长在山野处的花。我猜想,曾经在古诗里频频亮相的杏花大概选择了退隐。新市的桃花是果树,或者几乎成为野花了,这未必是坏事。关于春天,我的头脑里都是桃花,可是我用“杏花春雨”来描述江南,“精神分析”起来,可能是我极少见到的“杏花”承载着我对江南的幻觉。此时的“杏花”不正是我儿时的桃花吗——现在我终于理解,我为什么总是分不清桃花和杏花了;此时的“江南”,自然已经不是我在新市的土地上建立起来的直觉的“江南”,而是幻觉的“江南”——但这所谓的幻觉多半来源于我自小对“江南”的美好的直觉印象。我希望这个幻觉的“江南”一直保留我所喜欢的气质,这用我同样具有幻觉的“杏花”来命名就比较合适。我有其希望故乡新市的“江南”不要被这个时代的时尚观念俘获,它在我心目中永远是最纯粹、最丰富的,它是我所依赖的码头。桃花、柳树、油菜花、鳜鱼……这些事物中任何一个或几个都不能概括我的“江南”。我希望在这个崇尚“速度”和“新”的时代,新市——我的江南固执地保持它原有的品格,独树一帜,继续绵延,不要步许多江南古镇的后尘。

    于是,江南已经分化出两种气质来。人间天堂苏杭与不为人所知的江南小镇及水村山郭。它们如影随形。人间天堂是通俗的江南,而我心目中的江南则在苏杭之外。就像我一样,一面自得其乐碌碌于尘世,一面一直向往懒散缓慢安静的生活。一面回忆着真实的江南,一面又被各种幻觉淹没。可能够在我内心占据位置的只能是静和慢,就像新市/仙潭蜗居在我的意识深处,而杭州、苏州如打水漂,只是轻轻拂过而已。毕竟,每次到苏州、杭州,我感到自己仅仅是个过客。它们的事物仅仅是我远远观望的“风景”。“杏花春雨在江南”,我原以为在苏杭,我多次去过苏杭之后,却发现这个江南要么在古代,要么在杭州、苏州的城市之外。新市没有杏花。我在杭州、苏州自然也不会找到杏花。也许它在一些偏僻的角落,正在独自开放,不为我所知。或者,杏花就是我小时候的桃花,它开在我记忆深处。

2008年2月 普吉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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