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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到2025年每个社区都要有婴幼儿托育机构

 wps0321 2022-02-20

  “三孩时代”来临,为着力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将以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为主导,逐步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供给体系。这是记者从郑州市卫生健康委获得的信息。

  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

  到2025年,每个社区都要有婴幼儿托育机构

  意见明确规定,到2022年底,市内各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至少要建成2家、各县(市)和上街区、航空港区至少要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个。

  到2023年,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30个托位规模、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个。

  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且辖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孩子1岁前,女职工每天至少有2小时哺乳时间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帮助。意见规定,在全面落实“98天+3个月”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的基础上,婴幼儿12个月之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实施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今后,我市将把生育假期的落实、女职工权益保障、母婴设施配备等纳入合法经营评价、享受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评选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科学育儿指导团队

  今后,我市将强化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组建科学育儿指导团队,针对婴幼儿保健护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方面,为辖区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提供全程、科学、常态化的育儿指导服务。

  我市计划建立育儿指导常态化机制,每年组织到社区、托育机构开展保育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线下育儿指导活动不少于4次,且对辖区社区楼院、托育机构线下指导全覆盖。

  “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让群众就近享受服务

  为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各区(含开发区)及各县(市)主城区所辖乡镇(街道)可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千人托位6个”的标准建设“社区托育点”,要根据“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托育点”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市、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均要新建至少1所公办托育机构。

  对于面积充裕、条件具备的或新建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推进普惠“社区托育点”建设,2025年前实现应建尽建,其中公办和公建民营托位数占比不低于50%。

  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元化服务

  今后,我市将大力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单独或联合在工作场所或附近支持开办普惠性的托育机构。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各类托育机构托位设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0人,根据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元化照护服务。各托育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托育机构监控报警系统要24小时设防,对托育区域视频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

  普惠托育入托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新政规定,普惠托育入托价格(含餐费)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财政补贴标准、机构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测算后,统一发布,并适时调整。对依托社区开办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普惠型“社区托育点”,按照每个规划托位补助1万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公办机构用自有资金和场地开办普惠托育的,对没有享受上级建设补贴的,按建设总投资60%比例进行补助。以上两类建设补贴不重复享受。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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