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房子烂尾,开发商破产,凭什么让我继续还房贷!”上海的许先生遇到一件糟心事,他贷款390余万元,在嘉...

 郝福和 2022-02-22
“房子烂尾,开发商破产,凭什么让我继续还房贷!”上海的许先生遇到一件糟心事,他贷款390余万元,在嘉兴买了一套别墅,可是,房子还未完工,开发商却因资金问题向法院申请破产,随即,许先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

 #普法行动##大吴的法律观察#案例来源:嘉兴市中院

既然房子没有了,许先生也决定断供,不再给银行打钱,没想到,银行不同意,还把许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因为许先生签订的贷款及担保合同中约定,贷款发放以后,与该房产有关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提前偿还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
 
按照这条约定,即便房子烂尾了,未完工,许先生收不到房子,这些麻烦事,都是买房人的事,都与银行无关,许先生需要继续履行合同还款,或者提前还款。
 
最终,许先生败诉,一审判决,许先生与银行的合同解除,但是,许先生需要继续还款付息(包括罚息)合计220余万元。
 
现在,开发商破产了,购房合同被解除,他的房子没有了,贷款合同又被解除了,他却被判决还要继续还钱,可谓是房、钱两空。
 
许先生肯定不服,提起了上诉,他签字的这个约定,是银行提前拟定的格式合同,而且相关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给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按照法律的规定,这就意味着,许先生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解除后,不仅不需要继续还房贷,还有权要回自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银行要求许先生归还剩余贷款及利息的诉求,不予支持。
 
许先生,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无债一身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