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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真的高深莫测吗?不一定,看懂还是有窍门的

 木林随笔 2022-02-22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检验鉴定的项目主要包括十二类:当事人生理与心理鉴定、当事人精神状况鉴定、人体损伤鉴定、尸体检验鉴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事故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痕迹检验鉴定、微量物证检验鉴定、道路技术状况检验鉴定、事故发生过程鉴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

前文已经介绍了六种,接前文……

七是,痕迹检验鉴定。

该检验鉴定的对象包括交通事故路面痕迹、车体痕迹、人体衣着痕迹和其他物体痕迹(人体体表伤痕的检验鉴定一般由法医进行,归类在人体或尸体检验鉴定中)。通过现场遗留物与嫌疑车辆进行同一认定,再现事故发生过程,认定接触点(两个物体最先接触部位在路面的投影点),确定当事人的交通方式,确定案件性质(是刑事,还是伪造的现场)。

驾驶人和乘员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由于其乘坐位置的不同,运动状态不同,与车辆内外的不同零部件、不同部位的零部件发生接触,产生位置不同的痕迹。⑴DNA检验。通过相应部件的毛发、血液、皮肤脱落物等生物检材来判断各人的位置,但要注意车辆翻滚以及事后人为因素。⑵手印检验。一般情况下,接触左侧前门外侧把手内侧部位的多是驾驶人,但是不能排除其他人;因为其面积小,指纹应当是最后一个拉动把手的人留下的。按常人的习惯,拉左侧前门外侧把手的应该是左手食中无小四指。驾驶人在变速杆上留下的掌纹。⑶踏板痕迹。紧急制动时,驾驶人右鞋底前掌处可能形成制动踏板印痕,看鞋底。⑷纤维物证检验。应当根据人体体表痕迹和衣着痕迹的部位,衣服的破损情况,有目的的寻找附着在事故车辆相应位置的纤维物证。⑸摩托车驾驶人外裤裆部的衣着痕迹。与车体油箱等的摩擦痕迹。

文章《血迹形态分析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中的作用》中强调,血迹一般会形成飞溅(血液在机械效应的作用下带着能量移动时形成的)和非飞溅形态(血液在重力作用下被动移动时形成的,来源相对稳定),由于惯性定律,汽车突然减速,车内物体会继续向前移动,这时,作为血液来源的身体部分也会继续向前移动并形成飞溅形态或抛撒形态的血迹。本文强调,事故现场只要有血迹,都应仔细记录和调查,交通事故中汽车的运动和碰撞、受害者的伤害性质以及血液飞溅形态都是法医调查中应考虑的因素。

八是,微量物证检验鉴定。

主要用于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是对橡胶、塑料、合成树脂、纤维、油漆、玻璃、泥土、血液、毛发人体组织以及各种散落物等物品,与嫌疑车辆上提取的比对样本进行检验,作出是“种属认定”还是“同一认定”的鉴定结论。

九是,道路技术状况检验鉴定。

当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道路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道路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目的是认定道路技术状况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为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事实提供可靠的证据。道路技术状况不良主要包括路面技术状况不良、线形不良、安全视距不良、道路安全设施缺损等。

十是,事故发生过程鉴定。

针对多车相撞、多人伤亡、形态多样的疑难复杂事故,按事故前、事故中和事故后三个阶段和“行驶→发现危险→采取措施→发生碰撞→失控运动→停止”演变过程的分析,综合人、车、路、环境等相互作用,目的是再现事故发生过程,为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事实提供科学的证据。

十一,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人体伤残,包括精神、生理功能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统一适用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目前,现行有效的相关行业标准还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GA/T1088-2013)、《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1193-2014)、《人身损害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指南》(SF/ZJD0103008-2015)。公交管〔2018〕149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76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46令)第50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十二,道路交通事故财物损失评估。

对财产损失的价值,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当事人达成的数额为准;有争议的,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公交管〔2018〕149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76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46令)第50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主要观点来源于: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新论(第二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与案卷制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46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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