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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防范刑事风险,平安快乐过大年

 泓法刑辩战队 2022-02-25

抽屉里好像

藏了什么东西

……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祝愿您

所求如愿,所行化坦途

多喜乐,长安宁,岁无忧

唯愿您

常开心,常欣喜

有趣有盼,无灾无难

历经百般山河

依然觉得人间值得

点此拉开抽屉,一探究竟

春节是我国最盛大,热闹的传统节日,有钱没钱都要回家过年,不仅有一年没见的同学朋友,也有很久没见的老爸老妈,团团圆圆热热闹闹是过年的主旋律,但相应的法律风险也同样不能忽视,规范好自身的行为,是愉快过年的保障。下面小编就和你掰扯一下过年时候一些常见的问题。

01

防疫工作不可少

由于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各地区的防疫工作也陆续完善和加强,对于防疫的工作,我们能做的首先是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尤其是公安民警等公务人员,有问题,有误解可以相互包容,冷静沟通,如果不听从安排,强行冲卡,拒绝出示相关证明等情况,甚至大打出手,不仅不能快速解决问题,可能会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以及妨害公务方面的违法犯罪。

不要随意转发、扩散、传播,尚未证实的,官方尚未通报的有关疫情信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身体不适,具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就医,上报等进行治疗,配合检查。如果具有隐瞒,拒绝治疗,不自我隔离,随意聚会等存在传播的行为,上述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2

放鞭炮可能有风险

过年期间放鞭炮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娱乐活动,随着城镇规划和相应环保政策的实施,很多地方会对烟花爆竹进行“限时限地”的燃放。

首先是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问题,应该选择在空旷没有易燃易爆的场所进行,如果选择场所不对,放鞭炮时候影响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者危害共安全类的违法或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二种情形规定,“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除此之外还有影响其他公共秩序类的法律规定进行约束。

其次,在燃放鞭炮的同时,应该注意在人身损害方面的问题,伤害到自己和他人都不是好事,尤其是伤害到他人,不仅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给人造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是无心之过也可能会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在财产方面,相信放过鞭炮的朋友,都有过“炸东西”的经历,瓶瓶罐罐的都是被炸的对象,甚至是炸缸。有些东西不值钱,有些可就值钱了。炸错了东西,不仅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可能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部分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毁坏的财物达5000元的,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小朋友来讲,放鞭炮是一门大学问,既开心又快乐,还不妈见打实属不易。

03

春节喝酒要注意

逢年过节,亲朋好友免不了要聚一下,可以说是生命献给小酒桌,醉生梦死就是喝,喝酒归喝酒,可不要“持酒行凶”将自己的生命、财产置之度外,也置别人的人身财产于不顾。“持酒行凶”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直都是重中之重,不管什么时候喝了酒就不要在开车了,要对自己和家庭负责。另外,醉酒驾车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危险驾驶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过个年顺便犯个罪,何必呢?

因为喝酒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件,侵犯财产案件也很多,开开心心的出来聚会,开开心心的回家,不要喝了酒和亲戚朋友干架,和隔壁桌干架,甚至是和路边的树都能干一架,以上行为,除了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故意破坏财务罪扥罪名。

04

打麻将最重要的是开心,不是数额。

麻将是春节期间是亲朋好友增进感情的娱乐养生局,一起坐下来聊聊天,打打牌最好不过了,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此,亲朋好友之间打牌构成犯罪的情况几乎没有,但是也有很多职业的赌客专门在过年时候从事赌博行为,此时就并非娱乐了,分清场合与数额极为重要,毕竟春节期间是打牌娱乐的高峰期,也是赌博行为的频发期,更是“抓赌”的严打期。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即“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在处罚的数额上不同的地方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标准,比如四川省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1000元以上就构成,河北省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就构成。

简单点来讲就是具有临时性的,赌牌数额小的,以娱乐为目的的,一局输赢不大的,属于娱乐行为。因此各位朋友在出去打牌时候要注意好分寸。

以上是生活中常见的,比较容易触犯的法律法规,不仅春节期间适用,在日常生活中同样也应当注意好风险防控。另外,对于返乡人员,回家之前一定要锁好门窗,自己不盗窃,也不能让给他人得逞的机会。万一遭此不幸第一时间报警,保护好现场。

最后小编祝大家归途顺利,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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