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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奖励及申报条件,补贴1500万

 华夏泰科 2022-02-25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奖励,对建成模拟产线及具备工业智能、数字孪生、工业增强现实等应用试验验证功能,且提供实物展示及沉浸式体验展示场景的推广中心,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遴选1-2家给予投资额50%、最高1500万元的资助,获得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资质的给予优先支持。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奖励

对建成模拟产线及具备工业智能、数字孪生、工业增强现实等应用试验验证功能,且提供实物展示及沉浸式体验展示场景的推广中心,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遴选1-2家给予投资额50%、最高1500万元的资助,获得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资质的给予优先支持。

说明:“各级财政资助”是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项目认定后给予的资金支持。

(二)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区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与区政府或区政府部门有合作协议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2.申报流程

本批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系统并填报项目申报所需材料。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由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材料并做形式审查。

1)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4日。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16日。

3.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

2)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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