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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古韵新风 2022-03-01

从2017年,一号文件提出发展田园综合体的概念。田园综合体的发展迅速升温,但也存在了很多的问题。借壳圈地,就是其中最为普遍的现象。

即使如此,仍然涌现了一批较为优秀的综合体项目,特别是在大棚房整治后,田园综合体的用地模式,一直颇受关注。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田园综合体的发展,有了明确的发展任务和目标。

(重点内容摘要)

在总结2017年以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重点任务

(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

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结合田园综合体定位特征,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形成1-2个田园综合体特色品牌,促进试点区域农产品提质增效。

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促进生态环境友好型农业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集成融合的新成果,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开展农事体验活动,创新农业生产过程、场景和农产品的展示形式,融合农业文明、园艺展示和人文价值、生活趣味等文化要素,结合科学素养教育、旅游休闲、展览演示等活动方式,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参与农事体验活动,提高综合素养。

(二)促进乡村宜居宜业。

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两宜四好”的美丽乡村,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田园综合体的靓丽名片。

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通过原有相关支持渠道,加强试点区域道路桥梁、供电供水、信息通讯、清洁能源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智慧绿色乡村。

探索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或PPP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在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加强统筹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三)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结合试点区域资源禀赋,加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聚,盘活资源资产,建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

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农业+互联网”、“农业+科创”、“农业+综合素养教育”、“农业+文化”、“农业+旅游”、“农业+康养”等模式,

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耕文化体验、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尽可能让农民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2

资金支持

坚持东、中、西部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试点代表性等因素,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

2021年,在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云南等13个省份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每个试点省份安排1个试点项目。中央财政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定额补助。

各试点省份、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运用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试点项目建设。

财政部将在试点启动后的第二年、第三年,以适当方式对试点项目组织开展评价评估。对评价评估合格的项目,延续予以资金支持;对评价评估不合格的项目,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资格。

3

强化政策支撑

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市、区)应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开展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

坚持依法依规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支持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

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优先安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符合要求的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实施。

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农业+”混合用地等灵活供地新方式。

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支持试点区域内的设施农业发展。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

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产业。推动人才下乡服务,促进相关人才投身田园综合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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