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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东:女儿大了不中留

 jiangnany 2022-03-02


看《人世间》,始终觉得爸爸周志刚最了不起。这个爸爸在我心目中,甚至超出了勤奋朴实的秉昆。秉昆还有郑娟帮扶着,累了回家还有老婆孩子热炕头,每晚还能泡一个热水脚。

老周独自一人在外,苦苦支撑着自己的家。孤独、寂寞、担心和刻骨的思念牵扯着他。他每个月50多元工资,除了极少数用度,全部寄回家,加上妻子的操持能干,几个孩子都被送去读书。

周家有三个孩子,老大周秉义,老二女儿周蓉,老三周秉昆,就是东北人说的老疙瘩。周秉义和周蓉天资聪颖,每次考试都是100分,老疙瘩秉昆拼死拼活,也只能弄个及格线,在班级里次次倒数。老疙瘩成了老大难。

爸爸最喜欢女儿周蓉。妈妈最喜欢大儿子秉义。秉昆最没出息,也最没人疼。但秉昆内心一直有一股气,不蒸馒头争口气。

请注意,最厉害的孩子,将来都要远走高飞的。最没出息的孩子,往往才陪伴在我们身边。这就是诗人冯化成说的,没出息的人“养口体”,陪伴在老人身边尽孝。有出息的人“养心智”,远走高飞,干得风生水起,给父母增光添彩,让父母感到骄傲。对父母来说,养口体和养心智一样重要,缺一不可。

但养口体,是亲力亲为,是实打实地付出。养心智是父母鼓励的自私,是自我发展,光芒万丈,兼而打在父母身上。父母年轻时,都希望子女养心智;父母年老时,可能都希望子女养口体吧。这不是时间在变化,而是父母的需求在变化。秉义和周蓉后来都考了北大,堪称养心智,只有秉昆在家养口体。

这热热闹闹的一大家人,在周爸爸的要求下,照了一张唯一的全家福。周爸爸预感,也许这张照片之后,就会经历几十年的磨难,再也很难凑齐人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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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历史的大潮来了,上山下乡,一家只能留一个孩子在城,其他孩子失去城市户口,必须上山下乡。最终定夺的还是周爸爸,爸爸建议还是秉义和秉昆下乡。秉昆虽然年龄小,但毕竟是男生。其实爸爸最舍不得的是女儿周蓉。她太漂亮,太招人喜欢了,让女儿到陌生的地方下乡,这是周爸爸绝对不能忍受的。

在送爸爸去重庆大三线的列车旁,周蓉让妈妈与父亲隔着车窗拥抱。因为这一去,三年才有一次探亲假。妈妈害臊不肯。周蓉让弟弟秉昆把自己抱起来,靠近爸爸的车窗,先在爸爸的左脸颊亲了一口,说,这是我的。再在爸爸的右边亲了一口,说,这是妈妈的。

妈妈不会表达爱,女儿帮妈妈表达了。沉浸在幸福中的爸爸,不会明白,女儿这个吻背后的阴谋和深意。她已决定要做这个家庭的叛逆者。送走爸爸后,周蓉不辞而别,偷偷一个人去了贵州,留下了秉昆。

其实,姐姐并非是为秉昆,而是为了追求爱情。她在初二的时候,就喜欢一个北京的诗人,就给这个诗人写信。现在这个诗人成了反革命,被下放到贵州,周蓉义无反顾地去了贵州,寻找诗人反革命,为了自己朦胧的爱。按妈妈的观点,女儿这种行为就是私奔。

爸爸气疯了,宣布不再认这个女儿。但他的心完全破碎了。在自己眼里还是一个小姑娘的周蓉,却有那么大的主意,不但要去贵州深山下乡,还要去嫁给一个反革命。

那个年代只有写信和电报。电报花费太大,信件太慢了。周家人都不敢把周蓉的情况告诉周爸爸,也不敢把地址告诉他。

谁想到周志刚一去,连续四年都没机会回家,到了第五年,终于有了探亲的机会。周爸爸早有打算,要去看望自己的女儿。

周爸爸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作为第一批建筑工人,八级技术人员,他是极受尊敬的。作为班长,他又很受领导的尊重。他一身正气,不卑不亢。无论在家庭还是在外面,他都一言九鼎,落地有声。周爸爸代表着那个年代工人的尊严和自信。

可他却为了女儿,低声下气找秉义拿到女儿的地址,还保证不会再生周蓉的气。

在和女儿的怄气中,他彻底败下阵来。知道女儿的胃不好,他用平时省下的饭票从食堂买了二十斤面粉,贵州的糙米太伤胃。虽然二十斤面粉不多,但也能在女儿胃病犯时做一顿疙瘩汤养养胃啊。那时候有纪律,粮食和蔬菜都是特供,这才有六小君子深夜去买猪肉的场景。

但周志刚第一次违反纪律,委托一个农民朋友买了竹篓里的五斤腊肉。作为父亲,他想要把最好的带给女儿。

这么专业傲娇的父亲,有点大男子主义的父亲,主动打扫公共浴池,把别人丢弃的肥皂头收集起来用。自己三个月发一块的肥皂,就可以省下来留给女儿了。

大三线到处跑建设,很耗鞋子。工人一年只发一双胶鞋。胶鞋太珍贵了。老周学会了编草鞋和补鞋,凑合着用。每隔一年就能节省一双胶鞋,他,全部带到贵州来了!

在路上有一个细节非常感人。一个小姑娘求着老周把一条小狗买下。小姑娘说,小狗的妈妈已经被杀掉吃了,买下它吧,不然这个小狗也会被杀掉。周爸爸背着竹篓,要走很远的山路,感觉不方便,当然不想买。小姑娘最后哭泣着把小狗放在他身边,转身就跑,说,不要钱了,把小狗带走吧。周爸爸很感动,把小狗抱了起来,把买狗的钱放在地上用石头压上。

这个情节很重要。一是说明贵州实在太苦了,不然谁会杀自己家的狗吃。二是周爸爸最终收下小狗,说明他的心还没见到女儿就开始软化。三是这只叫默默的狗,后来用生命救了女儿的命。

其实这只叫默默的狗,就是周志刚啊。它是父亲送给女儿的礼物。周蓉给它取名默默。然后默默就一直代替父亲守护着她。在冯化成被抓后,她连夜赶往镇上打电话。在黑夜里遇见了狼。一开始默默吓得浑身发抖。但为了女主人,终于挣脱绳索,向恶狼冲过去。它其实是用生命换回主人。

它是谁?这条叫默默的狗就是周志刚。为了周蓉、秉义、秉昆,哪一次不是默默无闻地在奉献?它不仅是周爸爸,也是我们每一个父亲,每一个母亲,为孩子赴汤蹈火,哪怕面对的是自己最为恐惧的狼也要冲上去,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拼尽最后一口气。

在别人的指点下,周志刚找到了女儿的家。已经担任老师的周蓉正在担水。看到眼前抱着狗透过树叶张望的老人,周蓉问:您找谁?

周志刚背着竹篓一动不动地伫立着,嘴唇颤抖不止,终于说了一句:蓉儿。千言万语,全部就在这声呼喊中。周蓉脸上经历了无数的变化……水瓢掉在井边,倒在自己的脚上。周蓉噗通一声,跪在泥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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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刚老泪纵横,为什么?一是心疼,自己辛辛苦苦抚养长大的爱女,竟过着这般清贫的生活?二是伤心,女儿住在山洞里,挑着水桶,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仅仅四年时间,女儿就被摧残得美丽不再,变成了历经沧桑的妇人。三是疑惑。到底是哪个男人有这么大的魅力,让自己的女儿心甘情愿地来到这里跟他吃苦受难?四是激动。终于在大山里找到女儿,多年的思念,刹那间得到了全部的释放。

见面之后,女儿带着父亲看自己的山洞里的教室。爸,这是我们的教室,白天是教室,晚上就是我们的家。周志刚摸了摸炕,说还挺热乎。

周蓉:我和冯化成的事就算过去了?

爸爸:“见着人再说吧。”

周蓉:“再说什么呀?那你要是看不上他,那我还要离婚啊。”

爸爸:“那该离就得离,为了这个家,不能总想你自己。”

周蓉还是很任性,决然说:“我这辈子是绝对不会跟冯化成离婚的。如果因为他连累咱家什么,我会跟咱们,断绝家庭关系。你们就当我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爸没妈,没哥没弟,这要还不够的话。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您跟我妈的养育之恩,我哥我弟的手足之情。这样够了吧?”

这段话深深刺痛了周志刚,他拍案而起,怒吼道:“不够,我告诉你周蓉,你可以不要我这个爸,但是我还想要个女儿,知道吗?”

等到女儿胃疼了,周志刚又心疼不已。“不哭了,这哭不更疼了吗?不哭了,就当爸爸求你了,这孩子。”

等到见到冯化成,周志刚看到他跪在自己面前,看到他的破鞋子。问他的脚多大,把本该带回家的三双胶鞋全给了冯化成。

本来他是要带着女儿女婿回家的,但得知冯化成作为反革命,过年不允许离开贵州。老人家当机立断决定把多年赢得的假期放在贵州,陪女儿和女婿过。还宽慰女儿,家里有秉义和秉昆陪着你妈过。

作为父亲,何其心酸?何其可怜?何其卑微?何其挣扎?何其爱?在女儿的面前,父亲何曾有过一丝一毫的尊严?与女儿怄气,最终的失败者一定是父亲。或者说,长辈与孩子较劲,最终的失败者一定是长辈。周志刚也与秉昆较过一次劲。两个人互不写信。整整三年时间。秉昆都是郑娟代笔,周志刚则是徒弟郭城代笔。

秉昆是想告诉父亲,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比上北大的哥哥和姐姐差,他不但可以“养口体”,也能够“养心智”。骄傲的周志刚终于感受到了儿子的成长,他主动让出了家长的位置。秉昆开始主持家长会。他说,我不羡慕任何人,我小时候心目中的英雄就是我爸。爸爸常年在外面,却用自己的双手造了这两间房子,让我们自豪,倍儿有面子。

周蓉呢?也许是常年缺少父爱,所以喜欢上大她很多的诗人。父亲所在的地方,永远是远方。她也要去远方,追随自己的爱人。特别是自己所爱又是一个现行“反革命”,这就更冒险了。但也更值得她不顾一切,飞蛾扑火。

看这部剧,我们一次次流泪,程老师都说不能再看,害怕眼泪流光了。她问我对父母究竟是养口体,还是养心智?我一时无语。我们现在都是做父亲的人了,但在周志刚这个伟大父亲面前,很少有人不惭愧地低下头,尤其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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