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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昵称64574355 2022-03-03

融资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

,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Article 736 A financial leasing contract normally includes the description of the leased objects, quantity, specifications, quality, method of inspection, leasing period, rent composition , terms of payment and ownership of the leased object after the leasing etc.

The contract shall be executed in writing.

我们前面就讲过, 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一个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除非出租人和出卖人是同一人,但这不是常态),而本条规定的基本上是一个租赁合同的内容,它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基本是相同的。 没有买卖合同的内容,没有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有效衔接,这个融资租赁合同一定是支离破碎的。看不出这一点,就不是一个专业律师。

作为出租人,为防止风险, 对于承租人选择的出卖人,租赁物以及租赁物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等一定要有承租人的书面确认,以固定租赁物。如果承租人依赖于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选择,出租人一定要将租赁物的性质特征、技术特点、质量水平等关键指标,优缺点尽可能地向承租人披露清楚,以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对租赁物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以书面形式明确。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拿到的依然是使用权,因此,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也是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的重要内容。租赁物的归属一般有三种约定,一是期满后归承租人所有, 一是期满后承租人有权购买,还有一种是期满后应归还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中规定的20年时间的限制,因此,在租赁过程中,租赁物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或部件更新的事儿是很正常的,合同中也必须对此部分进行明确如维修责任、维修费用、响应时间等很多问题。

有些租赁物需要出卖人定制,因此,要注意买卖合同交货时间租赁合同交货时间的衔接。如果出现出卖人交货延迟的情况如下处理,租赁合同中不能没有这些内容。

出卖人交付的租赁物是否符合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在出现纠纷时如何处理也非常关键。

有些租赁物如成套设备等需要专门的技术才能进行操作,这又会涉及到对承租人工作人员的培训,而这个培训只能交给出卖人去做,合同中如何约定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属不同国家,合同还应对适用法律和纠纷处理方式进行事先约定,这方面您一定不希望获得惊喜。

融资合同中出租人、承租人准确的英文表达应使用:financial leasing lessor financial leasing lessee. 知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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