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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

 陈先森吖 2022-03-03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的问题,下面成都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4)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5)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

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

2、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

3、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

4、如果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技术信息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时,往往会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又知之甚少,如何来认定该专业技术属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专业人员对专业技术的国内外最新情况比较了解,其通过对资料检索并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据以定案的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当庭质证并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最新标准是怎样的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一个行为达到了某一罪名的立案标准以后,之后就会进行有关的立案、侦查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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