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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

 djx0614 2022-03-03

第一节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为商品经济。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商品经济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

我们来看商品。商品是一种二重性的东西;一方面是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价值。一个物品必须具有这两重属性,才能成为商品。

小经,什么是商品的使用价值?

商品首先是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各种不同的商品,由于它们的自然属性不同,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可以满足人们各方面的需要。有的作为生活资料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例如米,布,床,手机,电脑等。有的作为生产资料满足人们的生产需要。例如,缝纫机,钢铁,木材,采矿机,工厂厂房等。

每一种物品,如铁、纸等等,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从质的方面看,每一种这样的物都是许多属性的总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效用。一个物的多种自然属性和多种效用,是随着社会生产和文化科学的发展,逐渐被人们认识和利用的。例如煤炭,最初只知道把它当作燃料使用,现在已发现它有发电,取暖,火车燃料等几十种用途。生产越发展,科学越进步,就越能发现同一商品的多方面的用途。从量的方面看,各种使用价值都有社会公认的计量尺度,这也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发现和形成的。如社会公认碗以个为计量单位;粮食以斤为计量单位;布以米为计量单位。使用价值的计量尺度之所以不同、部分是由于被计量的物品性质不同,部分是由于社会历史约定俗成。

马克思考察了使用价值的质和量之后又分五步进一步说明了它的一般特点。第一,商品的有用性决定于商品的属性,离开了商品就不存在。因此,商品本身,例如铁、小麦、钻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它们的存在本身就对于人类有用处。第二,商品的使用价值,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例如,人工手工制作的黄金台灯,和大工业生产塑料台灯,相比它们对人而言都是使用价值。第三,人们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它们有一定的量为前提,例如几块表,几米布,几吨铁等等。第四,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例如一件衣服,只有穿在人身上,它的使用价值才能得到实现。如果这件衣服没有被人穿过,他只是可能的使用价值,而不是现实的使用价值。第五,无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产品作为使用价值,不论在什么制度下由什么人生产出来,他只是形成社会的物质内容,并不反应社会生产关系。例如,从米饭的味道中,人们无法尝出它的生产者是封建制度下的农民,还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农业工人。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商品的另一个因素是价值。而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要通过交换价值来表现。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马克思分析价值时,便从分析交换价值入手。

小经,什么是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如30斤米换得10米布、这10米布就是30斤米的交换价值。不同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会因时因地而不断变化。如20斤米换得10米布,40斤米换得10米布等等。

小经,看起来商品的交换价值似乎是偶然的,随机的,和商品有固定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矛盾的。

那下面先我们来看这个例子。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30千克米,同x千克面粉或y米布或z千克金等等交换,因此,米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千克面粉、y米布、z千克金等等都是30千克米的交换价值,那末,x千克面粉、y米布、z千克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形式。

再拿上面讲的米和布这两种商品来说,不管它们的交换比例是多是少,总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如30千克米等于×米布。这个等式表明,在30千克米和×米布里面,有一个共同的又是等量的东西。这个东西既不是米,又不是布,必定是第三种东西。无论是米还是布,它只要是交换价值,就能转化为这个第三种东西。这个第三种东西,就是交换价值背后隐藏的内容。

小经,我可以用数学的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为了确定和比较各种方形的面积,就把它们分成三角形,再把三角形化成与它的外形完全不同的表现——底乘高的一半。

各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同样要化成一种共同东西,各自代表这种共同东西的多量或少量。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各种商品的自然属性各不相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千差万别。另一方面,商品交换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能够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每一种商品,作为使用价值,首先是异质的,不能互相比较;作为交换价值,仅有量的差别,自然可以互相比较。所以,交换价值“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小经,那交换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

既然使用价值不是决定交换价值的共同的东西,就要把使用价值抽去。而把使用价值抽去,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这样米和布都只是人们的劳动生产物了。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客观存在的东西,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现在我们可以知道,价值实体就是抽象人类劳动。

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各种商品所以能按一定的比例交换,就是因为它们具有等量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

小经,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

是用它所包含的创造价值的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由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算的,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来计算的。所以,一个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要决定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的多少。

小经,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我在家做一块烤面包,比别人多用三倍时间来做出来。是不是我做的面包是别人做的面包价值的三倍?

当然不是这样。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相同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相同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商品的价值量,不取决于各个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而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就是说,商品价值的计量标准,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小经,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

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很明显,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于三个因素。第一个因素“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这主要是指当时某一生产部门大多数产品生产已经达到的技术装备水平。以织布为例,如果现时社会上大多数棉布是用机器生产的,只有很少量的棉布是用手工纺织的,那么,这种机器生产条件就代表着当时纺织工业部门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第二个因素“劳动熟练程度”,是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同一工种的劳动者在劳动技能方面总是有差别的,在同一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也是不同的。第三个因素“劳动强度”,是指劳动者劳动的紧张程度,也就是指一定时间内所进行的劳动的密度。这两方面也都要以杜会平均的、中等的来计算。假定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生产一匹布,有些生产者需要8小时,有些生产者只需要3小时,而绝大多数生产者需要5小时,这5小时就是社会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即生产一匹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小经,我知道了,价值量不是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商品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

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是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接着就来考察劳动生产力以及它的变化对价值量的影响。

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如手工业和机械大工业,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在这些要素中,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居于重要地位,因为它的发展,将会改变生产手段,也会影响工人技术水平的平均熟练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组织、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甚至会相对地改变自然条件。

例如,同一劳动量在丰收年表现为8吨小麦,在歉收年只表现为4吨小麦。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等等。金刚石在地壳中是很稀少的,因而发现金刚石平均要花很多劳动时间。因此,很小一块金刚石就代表很多劳动。到1823年,巴西金刚石矿八十年的总产量的价格还赶不上巴西甘蔗种植园或咖啡种植园一年半平均产量的价格,虽然同一重量的金刚石代表的劳动多得多,从而价值也多得多。如果发现富矿,同一劳动量就会表现为更多的金刚石,而金刚石的价值就会降低。假如在未来能用不多的劳动把煤变成金刚石,金刚石的价值就会低于砖的价值。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小经,我现在知道了价值的实体,这就是劳动。我们知道了价值的量的尺度,这就是劳动时间。

马克思在这一节里对商品的分析运用了由分析到综合的科学方法,先分析了商品的使用价值,然后分析了商品的价值。下面是对上述商品的分析综合说明,是这一节的结论。

第一,一个物如果不是劳动的产品,它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具有价值,因而不是商品。如空气野生林等。

第二,一个物虽然是劳动的产品,也有使用价值,但只是为了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并不用于交换,也不是商品。

第三,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在这里,注意一下,不只是单纯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就成为商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

第四,一个劳动的产品,如果是废品没有使用价值,那么所耗费的劳动就没有用,不能形成价值,因而也不能成为商品。所以,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前提。

总之,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因素,它们共存于一个统一体内,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商品。

上面四点说明,商品是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就是说,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历史的条件下,劳动产品才成为商品,人类抽象劳动才表现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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