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19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3日起,宝安区在新桥、沙井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新桥街道0755-27282017(日间)、27282019(夜间);沙井街道0755-27806452、27728934。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3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22年3月4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0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4日起,罗湖区在桂园街道划定封控区和管控区。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和临时管控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25029458、25104073。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5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22年3月4日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3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5日零时起,龙岗区坂田街道解封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现通告如下:
解封解控后,坂田街道上述区域相关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严格卡口管理。社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密闭不通风经营场所(影剧院、KTV、酒吧等)、批发市场、肉菜市场、食肆、宾馆、超市、小门店等各类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等管控措施,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三)加强交通管控。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四)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通过健康码进行申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社区活动期间,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串门,不聚集。 (五)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22年3月4日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5日零时起,龙岗区坂田街道调整相关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马安堂社区侨联东10巷1号顺兴楼、中兴路高时石材B区A钢构厂房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22年3月4日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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