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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案例之六都是溺爱惹的祸(2)

 岱青法治文案馆 2022-03-06

事件回放

 圆圆两岁时父母便离异了,她从此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因为忙于工作,把她寄养在外婆家。在外公、外婆的心里,小圆圆从小失去父爱,又没有条件得到母爱,便加倍地疼爱外孙女。过分的溺爱使圆圆从小就无拘无束,特别任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她看来,好玩的东西都应该是属于自己的。

 母亲再婚了,为圆圆找了一个新爸爸,生活相对安宁,圆圆又回到了母亲身边。几年来,母亲觉得欠孩子的太多,为了补偿女儿从小失去的爱,母亲对圆圆加倍地溺爱,圆圆更加任性了。五岁时,圆圆上了幼儿园,为和小朋友抢玩具,曾经把小朋友推倒在地,并咬掉人家的手指头;小学一年级,圆圆也不好好学习,经常和同学打架。无论是幼儿园的老师还是小学的老师,都曾多次找到圆圆的母亲反映圆圆的情况,可她母亲总是找理由为女儿搪塞。由于母亲的原因,继父也从来不过问圆圆的事情,就这样,圆圆更加任性,在家里、学校里都是 “惟我独尊”。

 2002年,15岁的圆圆开始在社会上结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整天和这些所谓的好朋友泡在一起。为了花钱方便,圆圆和这些社会上的朋友学会了盗窃,渐渐加速了她的质变过程。这时,母亲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次,母亲并找圆圆谈话,没等母亲把话讲完,圆圆竟然把她母亲从楼道上推下来,并用石头将母亲的脚砸伤,造成骨折。

 对圆圆,母亲觉得实在管不了,干脆不管了,任由她自由发展。摆脱了母亲的约束,圆圆更加胆大妄为,常常结伙打群架并盗窃,直到最后因盗窃被抓获。因盗窃罪,圆圆被判刑3年。

到这儿,圆圆的人生悲剧还没有完全终结。她的母亲到少管所看望她时,还总对她说:“在这里,亏咱不能吃,队长表扬不表扬无所谓……”  

事件警示

 父母爱护自己的子女天经地义,但过分地溺爱,很可能会害了孩子,圆圆的悲剧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一个孩子的家庭在全国占相当大的比重,如何教育下一代已是我们这个年代的父母不能回避的、也必须面对的问题。圆圆的母亲用“爱”酿造的苦酒给每一个父母敲醒了警钟:对于自己的孩子,简单的、过度的溺爱有百害而无一利,教育孩子学会关心他人、独立生活,才能真正塑造起孩子健康的人格,才是对孩子真正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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