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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精神:现代文明社会的开端

 天选小丑 2022-03-07

1、科技合作的失败

1583年,被李约瑟称之为中华帝国跟现代科学技术对话的决定性一年。

这一切从一个小小的钟表开始。

按李约瑟的推断,在宋元时期(公元10世纪到14世纪)中国的时钟就已经取得相当不错的成绩。

到了16世纪晚期,欧洲已经可以做出更小更精美的钟表。当时流行的观念中,只有小巧的才是精品,所以大受欢迎。

所以,明代来华的传教士只要有条件,几乎都会被索要钟表这一礼物。1583年底,利玛窦和罗明坚为了筹资兴建他们的第一所教堂,所以也准备给当时的肇庆知府王泮买一块小钟表。

王泮投桃报李,表示一旦得到钟表,必然大力支持耶稣会的教堂兴建。

于是,罗明坚回澳门筹资兼买表。结果,天不遂人意,事情没办成。无奈之下,他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

他请澳门最好的钟表匠,一个来自印度的黑人去协助利玛窦为王泮造表。

王泮急于得到钟表,立即派了两位从事金属加工的能工巧匠前来协助。李约瑟声称,这次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古老的中华帝国和欧洲的先进工艺开创了合作范例。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次合作最终以王泮摧毁合约而告终。

因为,钟表制作完成以后,黑人钟表匠又被遣回澳门。随着反基督教人士情绪的发酵,王泮最后又将钟表返还给了利玛窦。

钟表制造——中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合作,具有指向意义的工艺范例就此折戟沉沙。

曾创造了辉煌时期的封建文明,理应随着社会规律的改变比欧洲更早进入现代科技时代,但事实截然相反。

这就是著名的李约瑟之问:

在近代以前的漫长岁月中,中国人在应用自然知识满足人的需要方面,曾经胜过欧洲人,那么为什么近代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呢?

为了回答疑惑,李约瑟试图从另一个突破口——道教中寻找答案。

按他的说法从“静坐沉思和朴实的生理修炼术”的人更能找到中国科技中断的原因。或许只有通过对道家的全部研究,才能提炼出中国现代科技的萌芽产生。

在他的第五卷《炼丹术的理论背景》中,他推论到,至少在宋朝末年,中国的化学水平开始呈现出严重的倒退,向纯粹的满足“心理——生理炼丹术”方向倒退。

一方面迎合皇上的长生不老,羽化成仙之心,另一方面满足后宫佳丽三千的性需求。

但炼丹术最后损坏了皇帝和修道者的健康。得出这一结论的可靠依据就是嘉靖皇帝对炼丹术的执迷不悟,常年服食丹药的后果让他仅仅活了45岁。

1630年,综合类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编者宋应星毫不客气地指出:

凡虚伪方士以炉火惑人者,唯朱砂银愚人易惑。

时至今日,所谓草药良方甚嚣尘上,偏方治大病之说死灰复燃,反省乎?

到了17世纪晚期,想通过炼丹实现长生不老的人仍然趋之若鹜。传教士利玛窦惊讶地发现,这些炼丹所用器械的制造工艺丝毫不比同时期的欧洲逊色,但他们仅仅用它炼丹。

科学的普世性和封建的固有的价值体系无法匹配,注定了李约瑟的问题很难找到最终的理想答案:

“为何中国从未自发地经历过相当于我们的科学革命?”

“要想把中国的传统从内部充分弄清楚以前就得到任何答案,简直是浪费时间和徒增苦恼。”

李约瑟则从一贯倾向于中国的姿态写道:

“我仍然相信,如果社会和经济条件曾有利于中国近代科学的发展,上述诸多因素终有许多因素是可能克服的。”

其实,李约瑟所说的儒家思想并不是影响制约现代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事实上,很多有钱的官员对科学仍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但在1851年到1864年太平天国运动中,数学家罗士琳、戴煦和徐有壬相继遇害或自杀,李善兰也在动乱中失去了自己的书房。

太平天国运动以后,一直到19世纪末,中国的知识分中子如康有为、梁启超以香港为依托,才得以重新评价中国的思想传统。

2、中外法律的迥异

无疑,现代科技的注入是一个国家迈向现代社会的基本标志。机会一直在青睐着这个古老的帝国。

当远渡重洋的英国特使马戛尔尼见过乾隆离开广州后,他在日记中提到了一件有趣的收获:
一本大清国律例的抄本

借此,困扰席文和李约瑟的问题呈现出另一种答案:中国和欧洲的鸿沟是截然不同的法律观念,所以在争端上跟中国人诉诸法律仲裁只会加剧而非舒缓两国关系的紧张。

本质上,两国对契约精神有完全不同的理解和阐述。

在历经一次次外交的失败尝试后,侵略者开始深谙其中诀窍。

大清律例虽然也是建立在各种习惯与判例之上,但解释权却在在一个人身上。康熙著文说:

“生人杀人,乃皇帝之权力。皇帝当思,命官有过改之,犹如琴弦断后可再续,然处决之人,则难死而复生……朕以为明慎用刑,即是刑期无刑之意。

什么意思呢?就是不管订立契约如何,最终还是皇帝说了算。

清代各省或北京均没有独立的审判机关,如果不服你可以上诉,一般不能越级,必须按照森严的等级逐一上报。也就是说,每个重大案件特别是死刑犯必须报上级审查,最后所有刑案都须皇帝亲自裁决。

理论上,这很美。但在执行中,大清政府官员往往流于独断,根本不按照律例。例如,在地方叛乱中,参与者往往即刻审理处决。

在整个司法体系中,县长扮演的角色有警察局长、法官、陪审团,他必须搜集分析证据,最后依靠幕僚、书吏进行裁决。

招供一般在审判之前进行,笞杖往往不可避免,百姓非常惧怕司法,自然非常害怕打官司,他们不信任法律能带来公平。

而感觉不公平正是历史上动乱的根源。

所以,当百姓有争端时,往往借助于地方士绅和宗族长辈出面。所以,在探究中国封建社会为何生不出资本主义的苗时,经济学家顾准评论说:

不要忘掉了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一种经济现象,它是一种法权体系。法权体系是上层建筑。并不是只有经济基础才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能使什么样的经济结构生长出来或生产不出来。

在权利意识上,首先要确定的是物权的存在,由古希腊思想发展而来的罗马法对此有充分的肯定。只有如此,才能衍生出一系列的保护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原则。恩格斯指出:

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它确定了简单商品所有者的一切本质的法律关系'

随着罗马法在欧洲的复兴,日益成长起来的市民阶层个人财产得到保护,随之其组织行会(工会前身)也能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

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出现了英法国国王想花钱都必须走法律途径,德皇想买门口磨坊主人土地扩大皇宫而不得,打官司还败诉的咄咄怪事。形成这一局面,一方面当然具有法律的作用;但另一个方面,无疑来源于商人的契约精神,两者缺一不可。

这在封建的中国,几乎不可想象。自始皇帝以来: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到了清朝,皇权进一步集中,专门设立军机处,所有权力都是皇帝一个人的,他想啥时候收回都可以收回。即使贵为宰相也是一样,今天不让你干,今天就得回家,不用等到明天。

也就是说,一方面皇帝金口玉言;另一方面,他同样可以任性地为所欲为。

至于那些富可敌国者,比如沈万三,胡雪岩之流,在皇帝的权威面前也不过贱如蝼蚁,他们在皇帝面前未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甚至常有一种负罪感:

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即是如此。

所以,乾隆皇帝并不急着拿掉和珅,不外乎为他守财罢了。同理,一个皇帝根本不担心官员贪污多少问题,你无论贪多少,我让你拿来你还不就得乖乖听话。

一句话,天下财产都是皇帝一个人的。

所谓的封建社会私有制也就成为皇帝一个人的私有。在这个文化土壤中,订立契约的雇佣劳动,商品经济固然会造就一批富有者,然而他们不可能持续发展。

徽商、晋商莫不如此,“富不过三代”,不是风水,是环境使然。

那么商人致富的手段只能是竞相买通官府,勾结权贵,以期垄断市场,而不是改进技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用费正清的话来说就是:

中国传统的做法不是造出较好的捕鼠笼来捕捉更多的老鼠,而是向官府谋求捕鼠的专利。

3、市民阶层的缺位

尽管中国在唐代和宋代均出现了人口甚至达百万的大城市,特别是宋代,城市聚集了大批的商人、手工业者以及出卖劳动力的人。学界往往将他们等同于欧洲的“市民”阶层,其实,两者有本质上的不同。

皮雷纳在分析欧洲的市民阶层时说他们:

受到筑有防御工事的城墙保护,靠工商业维持生存,享有特别的法律、行政和司法,以契约为约束。

而生活在大城市的中国“市民”,实际上也只是居住在城市之中而已。

他们不是以契约为约束,而是按与权力部门结交的关系而定。

一部分大商人和权贵勾结,形成商人、地主和官僚三位一体的人物;另一部分,完全靠出卖劳动力和技艺为生,是城市中的下层人民。他们的身份和居住地点具有很大的不安定性,接近于城市游民。

他们很少或者根本没有与同行共命运,结合在一起的愿望。所以,同行必然是冤家。

不是他们不想结合,而是因为这种结合具有巨大的政治风险,投入成本亦巨大。远远不如和官僚勾结来得实在。

所以,中国传统商业资本非常热衷与权力结合,成本小,收效大,不可能对立,更不敢对抗。

另外,从中国的乡土文化而言,人们对土地的情感仍然是“叶落归根”“告老还乡”。大部分人将自己看成城市的过客,一种谋生的定居地,回到乡下才是他们的目的。

4、资本的现代化始终没有完成

中国古代富可敌国者,战国时期就有了。宋元明清更是为数众多,但这些资本具有一个明显的共性: 流散太快,无法成为资本的原始积累。

原因有两点,

第一,一朝天子一朝臣,时局变化太快,利益集团更改,原先的都不算数,要及时交出自己的财富。

第二,置办大量土地,没有进入再生产领域,商人不但没有成为新生的阶层,反而再度退回到小农阶层中。

经济史家傅衣凌认为:

中国商人……稍有所积,便相率归里养老,所谓“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实质上代表了中国地主阶级的意识。

比如,最著名的晋商、徽商,赚得巨额财富时,他们要做的事一般有两件,一个是供自己奢侈消费,另一个就是修族谱,散金钱做公益,强化宗法观念。

这种行径,即使在今天的中国仍屡见不鲜。小农意识,始终顽固地在他们脑海生根发芽,完全没有契约精神。

资本的本性就是增值,当财富被固定下来没有以更快的速度进入流通流域,中国的资本家阶层自然就没有真正的存在。

资本流向途径单一,“小、少、散”的生产体系,加上明清的贸易管制,商人的地位低下,这些因素共同让中国传统商业资本始终无法突破皇权限制和小农经济意识。

当然,更不可能走上现代科技的道路。

乡土社会最终造就了顽固而持久的乡土意识。历史上长期的动乱,大量财富的灰飞烟灭,同样也给传统商业资本带来了宿命意识。那种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大概就是此种诗意的写照。

人生本就是聚散的过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执着于身外之物呢。《红楼梦》里的“眼前无路想回头,身后有余忘缩手”的智慧,也正是传统商业资本无法形成积累的终极认知。

在《共产党宣言》中,欧洲的田园诗般的关系,骑士般热忱的情怀被滴血的资本一一击碎之时,古老的东方,又有多少巨富人家留恋着小院人家,留恋田园牧歌。

被撕裂的人性,碎片化的生活最终通过现代西方的舰船礼品齐齐袭来时,中国传统社会只能接受瓦解的命运。所以,中国古代的城市越发达,出现的瓦解可能就越大,破坏性同样如此。

在这种缺乏契约的框架下,城市人口激增必然导致农村人口减少。长期下去,城市进一步膨胀,成为超级都市,当时没有国际粮食贸易,其结局可想而见。

这种瓦解对社会的稳定有惊人的残酷性,历史上这样的动乱往往持续多年,无法稳定。
城乡的二元化,动乱的破坏性,让新阶层很难从中真正产生。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历史并不复杂,一治一乱而已。

最终,就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

“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

今天,契约精神不仅仅指引着商业,更是国家处理纠纷的规范。

设想一下,如果当时乾隆能像日本那样,很快与“侵略者”订立条约?

如果,国家之间不是凭借暴力,而且遵守自己订立的合约,又能避免多少战争?

但只是如果……

因为历史从来无法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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