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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将“农民丰收节”定为法定节假日,增加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机会

 文明苑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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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政策,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结合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提出了《关于将“中国农民丰收节”确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周世虹告诉九派新闻,2018年6月,国务院设立的“中国农民丰收节”,充分展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营造了重农崇农的浓厚氛围,但是“中国农民丰收节”还不是法定节假日,其影响力和作为节日的价值还未完全彰显。

同时,节日时间没有充分考虑规避农忙时节,较多考虑北方农业节气,没有兼顾到广大的南方地区。因此,“中国农民丰收节” 在时间上还有更改的必要,根据传统与当今实际情况,建议将“中国农民丰收节”时间改为农历十月初十。

九派新闻注意到,2019年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营口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高级农艺师韩秋香也曾提出过将“中国农民丰收节”设为法定假日的建议。其称,“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内容丰富,如果没有时间作支撑,大多数城里人将无法同步参与其中,那么,丰收节就会成为农民自娱自乐的活动。

城乡一同放假,共同分享收获喜悦

周世虹表示,2018年6月,国务院将每年“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函〔2018〕80号)。“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设立,是国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第一个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彰显了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农村和农业的深切关怀,但是“中国农民丰收节”并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其影响力和作为节日的价值还未完全彰显。

而将“中国农民丰收节”确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以增强全社会对农民和农业的尊重和重视,强化传承力度。城乡一同放假,可以让城市居民有时间与农民共同分享收获的喜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让全社会积极参与传承发扬农耕文化,促进乡村旅游。

此外,周世虹还建议将“农民丰收节”期间确定为农业招商引智周,一方面丰富丰收节活动内容,展示秋收场景,推介农业“三产”成果,另一方面扩大活动成效,增加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机会。

秋分并非最佳时间,建议改为十月初十

周世虹指出,“中国农民丰收节”时间设定为每年秋分(9月22日、23日)。时间上是秋收、秋耕、秋种的大忙季节,华北地区开始播种冬麦,尤其是在南方,水稻作为主要农作物多为双季稻,晚稻收割的最佳时间是10月中上旬,此后还要晒谷等。同时10月份还要收获花生、玉米等其它农作物。因此秋分时节并不是分享丰收的最佳时间。

农历十月初十(11月)作为传统的丰收节,有着上千年的历史,油糕节和双喜节也是十月初十,我国汉族和大部分少数民族的丰收节都是农历十月初十。

十月初十作为丰收节,至少在时间上有三个优势,一是此时全国范围农业的收获大都归仓,农民开始真正清闲一点,是庆祝丰收的好时节;二是中国民间认为农历双十节是'十全十美'的吉日,符合民间传统;三是农历秋分所在的月份节日较多,而农历的十月份节日较少。因此,将农历的十月初十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更为合理。

九派新闻记者 李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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