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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得好报,先找准“对”的人

 红日东晴 2022-03-08

曾有朋友苦恼,出于好心努力做了些事,却没能得到他人的好报。我劝他,首先来说,对方不予认同或根本不认为你是出于“好心”,你做得越多越会另其反感;即使对方认为你是好心,时、利、效若不达宜,就如雨后送伞、夏天送袄,对方也是不会领情的;最关键的问题是,对方是否是你真正要找的所谓“对”的人。

有个比喻,将鲜草给予小羊,将活鱼给予小猫,各获其美,但若反向而为,效果就会出现非常的糟糕。对象不是“对”的,努力方向是错的,有多少好心,尽太多付出,也只会是在做“坏”的事情。

有人至诚,待亲和待友虽出自同一规则,结局却大相径庭。为人做事,朋友能包容,双方相对比较融洽;但亲人之间却针锋相对,甚至睚眦必报,出现了“窝里斗”。在貌似一样的起点和过程中,同等施策,只因受方存在的自身、自心、自德差异,一边走向了理想状态,而另一方则走向很差甚至是很恶的结局。谁错了,自不明言。

做事对人,人性不同、环境不同、时机不同,其效果是截然不同的。也就是说,遇到对的人,才会做对的事。

人非圣贤,都非完人。若都要求对方全是君子,也确实牵强。但是,那些不尊不敬、不慈无德、不为感恩甚至刻意敌对的人,绝对不是所谓“对”的人。有人自解,投缘、心齐、气和的人才会是朋友。确实,我们找的应该是帮手,而不是找刻意“戕害”自己的小人。亲疏远近,任何人都应该很容易分得清。

当然,我们要考虑做对的事,必须要考虑对人是否科学和公允,而不是自以为是,只会一厢情愿。有些人委屈至极,认为自己出于好心做了很多好事,不得好报。殊不知这些好心好事只是自己单方面的,而不是对方所认同和需要的,那就很难评价了。比如,有人拿大鱼大肉招待客人,而客人一向素食,你的“好心好意”又如何得人所可?再比如,你拿自认为很珍贵的心爱之物敬献他人,而对方则认为是文毫不值,结果可想而知。

与智者相交,可增智益,与痴者比拼,只会失慧。这句话说得很理性。有些人以为自己很在理、有理,但是与痴者相纠,再好的理由也犹如对牛弹琴、秀才与兵说理,根本不会得到明礼、正结。与人争论,可与高手过招,但一定不要陷入与低智商者互缠,否则只会错失自我。

自不公正,难以正人。为人处事,更多地还要深刻地进行反思考,想做对的事,可以厘清对方如何,但自己是否就是那个众认“对”的人,这个亦非常关键。

(文中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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