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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的冻结———《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学习笔记( 十九)

 独狐mp1c6byvqv 2022-03-09

      己有段时间没有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小编继续学习汇报:

第三十八条 对冻结的电子数据,注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冻结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二)冻结的电子数据是否与案件事实相关;
  (三)冻结期限是否即将到期、有无必要继续冻结或者解除;
  (四)冻结期间电子数据是否被增加、删除、修改等。 

对此的认识:

      电子数据的冻结,主要还是针对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为人,特别是传销、非法集资这类需要海量数据存储及可以随时调用,将电子数据存储在云系统中是不错的选择。

       云存储是将电子数据存储于第三方托管的服务器中。云存储现在许多人都在用,平时我们个人使用常见的手机APP有“百度网盘”、“腾讯微云”等。实际上云存储我们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公用的存储空间,对个人来说就像“云一样”的存储硬盘,不用随身携带,只要有联网终端以及账号密码,可以随时随地上传下载海量的电子数据。而商用的云存储,可存储的数据更海量,且因收取托管费用而由服务商管理,也可能有涉案行为人自己管理。

       实践中,有的是侦查机关可能已通过取证的终端(一般使用计算机),通过远程登陆云存储的服务器(或跳板服务器)将行为人的电子数据提取下来,但有可能提取不完全或为了今后的诉讼还需要展示等原因保留云存储上的电子数据;有的是电子数据确实“海量”无法提取,或者即使提取也可能用时过长,不冻结可能会被篡改、删除等。

      因此,我们可以参照16年《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认识冻结电子数据的几种常见情形:“

       (一)数据量大,无法或者不便提取的;
  (二)提取时间长,可能造成电子数据被篡改或者灭失的;
  (三)通过网络应用可以更为直观地展示电子数据的;
  (四)其他需要冻结的情形。”

       在审查冻结的电子数据时注意的问题:

       一是冻结的手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三十七条 冻结电子数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电子数据通知书》,注明冻结电子数据的网络应用账号等信息…”,另外,根据16年《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可以对电子数据进行冻结”。因此在手续上要注意批准人与需要制作的文书名称。

       二是需要冻结的电子数据与案件的关联性问题。首先因为冻结的电子数据量大,有的不一定与案件事实有关联,要审查所冻结电子数据中涉案的部分有些,在举证时要说明哪些是与案件有关联,切忌一股脑不分清地向法庭举证。其次,冻结电子数据与提取不同,会给电子数据持有人的权利造成影响,还会涉及到一些如费用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要及时审查被冻结的电子数据与案件的关联性,无必要的就应当及时解冻。

       三是注意冻结的时间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三十九条,冻结电子数据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继续冻结期限的期限也是六个月。实践中,特别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要注意冻结的时间问题,如不及时续冻,则视为自动解除,这个责任就很大了。

       四是对被冻结电子数据证据客观性的审查。对被冻结的电子数据要审查是否被增加、删除、修改等,否则违背电子数据客观性的真实要求。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审查冻结电子数据是否符合第四十条的规定,“冻结电子数据,应当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法:(一)计算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校验值;(二)锁定网络应用账号;(三)采取写保护措施;(四)其他防止增加、删除、修改电子数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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