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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第256讲 尽心章句下(31)

 启明书院_元默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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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 涣朴老师

原文: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窬之类也。”

内容解析:

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

仁和义是一种心理,从我们的内心产生,仁是对人有爱,义是以恶为羞。

我们可能忍心伤害我们所恨的人,但没有人忍心伤害自己的孩子,这就叫“人皆有所不忍”。把不忍伤害孩子的这颗心转移到不忍心伤害别人,这就是仁,就是有爱。这是一个心的转移。

“仁者,人之安宅也。”我们要学会对不同的人都用仁心,因为“仁”是我们的安宅。仁,是人所居住的地方,住在仁里面,比豪华的宫殿还要好。孔子也说“里仁为美”。

义是有所不为。偷东西这件事不能去做,是“不为”。一件不符合礼节的事情,而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个是不该做的,就应该用“义”,用“有所不为”的那颗心,用到我们觉得可以做但实际上是错误的事情上面去,把“义”扩充开。

孟子在这里教了内心转移的方法。把对自己所爱的人的仁爱转移到自己不爱的人身上,把自己对不愿意去做的事情的那颗心转移到愿意做的事情上面去,这样我们对不爱的人也就能够爱了,对觉得可以做的其实是不对的事情也不去做了,这样仁、义就达到了。

这个是儒家的强恕而行的修为方法,学会了就明白仁和义要怎么做了。

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

人都有不愿意伤害别人的心,叫无欲害人之心。把这颗不愿意伤害别人的心推广出去,每时每刻都没有伤害别人的念头,这就是“仁不可胜用也”。

把“不要去翻墙偷东西”这颗心用到极致,一件很小的不符合理的事情,都会觉得是和翻墙偷东西是一样的,就不会去做了,这样就是“义不可胜用也”。把小事看大,把自己的小错误看大,这样就不去做了;把大功劳看小,这样就谦逊了,这是心法。

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

我们要很敏锐地发觉自己存在的错误。孟子说:当人产生错误的时候,实际上就是给了别人轻贱自己的理由,也是孔子所说的“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也”。如果我们受到别人的侮辱,那一定是因为我们先侮辱了我们自己,然后别人才会侮辱我们。就像一双鞋子一样,一双洁白的新鞋子,我们走在路上都要绕开脏的地方走,一旦弄脏了,我们就会想反正脏了就随便吧。

人也是这样,开始很在乎自己的名节、声誉和仁爱,但等到慢慢失去了之后就不那么在乎了。最后就缺乏了羞恶之心,乃至被别人轻贱都不以为然。所以孟子说我们一定要让自己敏锐地感觉到有没有“被人轻贱之实”。

何为“被人轻贱之实”呢?有人说孟子的学生偷鞋,孟子的学生到底有没有偷鞋呢?不得而知。所以这个轻贱就是“虚”的,不是“实”的。但如果我们确实做的不对而被人家说,就不能怪别人轻贱自己,就要反省我该如何做得更好。其实这就是叫轻贱之实与轻贱之虚。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正确的对待方法。我们确实反观到自己有被轻贱之实的时候,那就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去想办法改正,不放过自己。自己真的可以如此高标准地严格要求之后,那么我们做任何事情就都符合道义了,“无所往而不为义也”。

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tiǎn]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窬[yú] 之类也。

我们与人相处,不该说的时候说了,这是用语言去博取别人欢喜;该说的时候不说,那是假装清高博取别人欢喜,这两种皆是不知言也。孟子说:“要把这种小的问题看成和翻墙偷东西一样”。这叫“充无受尔汝之实”,把小的问题看大,这样就把小问题也能解决了,这就是心法。

自己的问题把小的看大,自己的功劳把大的看小,别人的问题把大的看小,别人的好处把小的看大,如此仁义不可胜用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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