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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最后一款

 白国霖 2022-03-09
最近关于几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话题居高不下,后续还有很多律师支招谈《民法典》新规,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年再次起诉,应当准许离婚。
说句实话,这让我不得不想起曾经经常听到有当事人谈的所谓,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的言论。和现在这些人谈的所谓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年再次起诉的就得判离的论调有那么一些相似。
如果说事情真的是像说的这样简单,那么很多事情就好处理得多了。
我们认真阅读一下该款规定的全文: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中涉及到的几个地方,其实用律师的支招概括成一句话,也不算错误。就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年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准许离婚。
但是法院的每一个判决的案件,都是讲究证据的。而在这个规定里,法院判决,因为会有判决书,这个证据不难。然后一年的时间,直接从判决书上的时间算也好,即使从生效时间算,如果不上诉的话也不过是往后推个二十来天的时间,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来了。那就是双方分居满一年,这个东西可不光是凭嘴巴说说就可以的。

这就好比家暴,你在法庭上苦口婆心的陈述,有可能还声泪俱下。然后法官也很同情你,就会问你有什么相关的依据。这时候,你总是一副他如何如何,可就是没有什么能够拿的出来的证据。
你说,这个时候,法官再如何的相信你。可也没有办法就凭你的一顿说辞就认定了人家家暴你吧!
同样的,你光是拿着一份判决书来要求离婚,结果问你有什么依据证明双方分居的时间没有。你就说啥也没有,反正就是两个人没有在一起。然后对方又不承认,反过来说两人并没有分居,这个法官到底选择相信谁呢?然后怎么来处理你们的婚姻呢?
所以,当我们看到人家给你介绍规定的时候,别听话只听半截,要去把规定翻来自己对照一番。
法律规定是写在那里公布出来的,对于所有人都是公开的。但是你自己若是都没有最基础的证据,想要法官支持你的请求,也真是太难为法官了。
这说轻一点是不把你自己的婚姻当回事,说重一点是不把人家法官的职业生涯当一回事。
法官对案件终身责任制,每个案件都有可能被其他的法官和部门查阅。而大家都是学习的这本法律,若无相应的证据,那涉及的可就是枉法裁判了。
所以,当我看见很多律师谈所谓的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年后再次起诉就一定离的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个前提,那就是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而且民诉法里也明确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你若无这个证据。也没有办法判决离婚的。
当然了,律师是一个收钱的职业。我想律师之所以不给你讲得这么细,那是因为你没有请到他。若是你请到了他,自然他会为你补足这个环节。
所以,不要以为听到了人家怎么说就认为真的这么简单。
每一场官司,都是依靠的证据才得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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