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来的发展,东部地区投资市场、资源利用将达到饱和,中西部则开发较少,投资环境日益改善、机会众多,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且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国际经济环境经历复杂深刻变革,国内经济加快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各地区发展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活,需要产业政策找准定位、积极作为、精准发力。 由此,为解决产业承接地之间盲目竞争、产业无序流动、落后生产能力转移等问题,工信部于2018年12月,在对《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发布制定了《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旨在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目录》为工业领域需要根据各区域开发潜力、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条件,对产业发展实施分类指导。《目录》通过明确各地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产业区(带)和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产业流向比较优势更突出的区域,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根据目录,各地区的重点承接产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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