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律师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范围: 一、担任公司、企事业单位、中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常年法律顾问 1、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 2、审查法律文书; 3、草拟、修改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和内部规章制度; 4、帮助建立合同管理内部机制; 5、就经营管理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出具可行性报告; 6、针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出法律建议,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以律师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8、举办法律讲座和法律培训 9、根据财务资料,分析债权,代理追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 10、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1、适时宣讲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12、帮助企业设立法律机构,指导其日常工作; 13、进行相关合作伙伴、客户的信用调查; 14、帮助客户建立和完善规范运作机制 15、担任谈判代表 16、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二、担任公司、企事业单位专项法律顾问 1、担任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改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改制法律意见书; 2、担任公司并购、重组、资产置换、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专项法律顾问,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3、担任企业、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公司、企事业单位其它法律事务 1、为公司 (企业)设立注册、变更、终止登记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2、为公司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等提供法律服务; 3、代理公司(企业)办理工商、税务、技术监督、海关、房屋土地、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4、代理公司(企业)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5、代理公司(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法律业务; 6、代理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 四、证券法律事务 1、为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组,股票、债券、基金的发行、转让、股权质押和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2、为非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组、股票挂牌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证券公司证券法律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为非上市公司股份制改组、股票挂牌进入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企业私募债募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金融投资 1、担任公司投融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①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尽职调查报告 ③资信调查报告④法律环境调查报告等; 2、担任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3、担任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 4、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 六、知识产权 1、接受委托,代办专利申请、植物新品种申请、商标注册、软件与著作权登记; 2、代理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商标权、著作权转让及许可; 3、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顾问和调查。 七、招标、投标 接受委托,为①政府采购 ②建设工程③技术交易 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⑤外国政府贷款 ⑥国际招标投标等各项招投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八、建设工程 1、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建设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法律服务,出具①立项报告②可行性研究报告 2、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法律服务,出具招投标标书; 3、代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九、房地产 1、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承(发)包提供法律服务 2、为商品房预售、销售、按揭提供法律服务 3、为房地产物业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投资 接受中外法人、公民委托,提供实现其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系列法律服务 十一、涉外业务 为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②国际贸易 ③涉外合同 ④涉外融资 ⑤涉外知识产权 ⑥涉外民事法律事务等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十二、保险 1、为当事人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的咨询 2、为当事人代办各类保险业务 3、代理保险索赔、保险理赔、保险追偿等事宜。 十三、消费者权益 接受委托,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四、私人律师 接受公民个人聘请,为其本人或近亲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十五、律师见证 1、各类合同行为见证; 2、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书的见证; 3、婚姻、继承、财产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见证; ①分居协议见证 ②婚前、婚内财产协议见证 ③遗嘱继承见证 ④指定遗赠见证⑤财产赠与见证 ⑥财产转让见证 ⑦各种民事侵害行为见证 4、招标、投标、开标、拍卖等其他法律行为的见证; 5、文件原本同副本、译本、影印件是否相符的见证; 6、各种代理、委托关系的见证; 7、证据保全见证; 8、当事人委托办理的其他见证事务。 十六、代理公证 十七、法律咨询、调查、代书 1、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接受当事人委托,对合作伙伴或客户进行主体资格、工商登记、法律地位、背景、经营管理现状、资产状况等资信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3、代书各类法律文书。 十八、签发律师函 就相关法律事务对外签发律师函。 十九、法律、法规、规章不禁止的其它非诉讼法律业务。 来源:法务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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