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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22-03-12 | 阅:  转:  |  分享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地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采购、储存、发放等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所配备的保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耳塞、耳罩、口罩、半面罩、工作服、雨衣、劳保鞋、安全带、防护服、雨裤、统靴(雨靴、绝缘靴)、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手套(除线手套、帆布手套以外)、医疗急救箱等。

3.2公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防护服、雨衣、雨裤、统靴(雨靴、绝缘靴)、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手套(除线手套、帆布手套以外)、防护帽、医疗急救箱等。

4职责

4.1安全部

4.1.1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配发标准及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1.2负责各部门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审核和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管理。

4.1.3负责根据各部门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及时请购劳保用品。

4.1.4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劳保用品的管理情况。

4.1.5负责职工劳保用品佩戴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其他部门

4.2.1人事部提供员工的岗位信息并及时更新。

4.2.2财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费用管理。

4.2.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公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领用和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制定本部门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并根据季度劳保用品预算制定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提交安环部。不定期对本部门员工劳保佩戴情况检查、考核。

5工作程序及要求

5.1配置标准和需求计划

5.1.1安全部制定员工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和安全库存标准,各部门依据人事部提供的员工信息制定部门劳保用品预算及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并报安环部审核。

5.2劳保用品的购买

安环部根据库房劳保用品库存量反馈信息及部门月度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及时请购劳保用品,采购部依照采购流程实施劳保用品的购买;

5.3劳保用品的发放

a新进厂的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由所在部门按工种领取个人劳保用品。

b脱产学习,休长假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停发个人防护用品。

c各部门填写劳保用品领料单,注明原因(新员工或者以旧换新),经安全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审核后,领用劳保用品。如果超标准的需领用单位提供说明。

e库房保管员根据安全部审核过的劳保用品领料单给各单位发放劳保用品。

f各单位需将劳保用品及时发放给个人,发放时要求领用人在“劳保用品发放记录”上签字。

5.4劳保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5.4.1个人劳保用品

a上班时间,凡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服、劳保鞋、安全帽。

b个人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损坏需重新更换的,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领取,填写领料单,注明原因以旧换新;对于丢失或无法提供原劳保用品的,需写明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才能领取。

c为了规范安全帽的使用,公司对安全帽采用统一标识,以确保安全帽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帽到期后,更换新安全帽时,必须交回旧安全帽,为了避免过期安全帽继续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未能交回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并按2倍价格赔偿,如安全帽上的标识损毁,视为未能交回。

5.4.2班组公用防护用品

A各班组公用防护用品的管理由班组长负责,公用防护用品要定点存放,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不允许将公用防护用品发给个人保管使用。

B各班组建立公用防护用品配置及更换台帐,班组长要作好班组每次领用或更换记录,更换采用以旧换新。

C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对各部门公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

5.4.3各作业场所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5.4.3.1一般劳保着装规定

(1)所有上下班出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扣好衣扣、袖口、工作鞋,戴安全帽;

(2)进入现场各主控室及检维修厂房的职工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不允许穿短袖、短裤;

(3)职工进入装置区域以及在其它生产现场巡检、作业、检修、检查等,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4)职工进入噪声作业场所,尤其是空压机房、汽机等噪声超标区域作业巡检时,必须戴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装置停车期间可以不戴);

(5)凡是进入各装置单元界区内的职工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眼镜,在园区主干道上行走时不做强制性要求;

5.4.3.2作业过程中劳保着装规定

序号 作业类别 必配备劳保用品 备注 1 易燃易爆场所作业 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防静电鞋, 不可穿戴化纤服装、底面钉铁钉鞋 2 可燃性粉尘场所作业 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防静电鞋,防毒口罩 不可使用化纤服装、底面钉铁钉鞋 3 低压带电作业(小于等于1200伏) 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 不可使用底面带钉鞋,需要时配备护目镜或面罩 4 高压带电作业(大于1200伏) 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 需要时穿等电位工作服及配护目镜或面罩 5 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 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防静电鞋,防毒面罩 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面罩或呼吸防护用品(例如空气呼吸器等)护目镜 6 腐蚀性作业、酸碱作业 必须穿戴护目镜或面罩,防毒面罩防酸碱服,防酸碱手套,耐酸碱鞋或靴,安全帽 必要时佩带空气呼吸器 7 粉尘场所作业 必须穿戴防尘口罩,安全帽,防静电工作服,防砸、防静电鞋 可同时配披肩、护目镜 8 噪声作业:大于85分贝及以上的作业 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耳塞或耳罩,防砸、防静电鞋 需要时配护目镜或面罩 9 强光作业:弧光、电弧焊气焊 必须穿戴护目镜或面罩,安全帽,防砸、防静电鞋,防静电工作服或检修服 10 射线作业 必须穿戴防射线护目镜,防射线服,手套 11 高处作业 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安全鞋(便于登高作业防护鞋) 不可使用底面钉铁钉鞋 12 有碎屑飞溅作业:如破碎作业、打磨、高压流体清洗 必须穿戴护目镜,防静电工作服,手套,安全帽,安全鞋或防水鞋(靴) 流体作业者配防水工作服、面罩 13 操作转动机械如车床传动机械、传动带等 必须穿戴安全帽,护目镜,防静电工作服,防砸、防静电鞋 不可戴手套,袖口系紧,长头发女员工将头发盘入安全帽内 14 有限空间作业 必须穿戴安全帽,护目镜,防静电工作服或检修服,防砸、防静电鞋或防护靴,通讯工具 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面罩或呼吸防护用品(例如空气呼吸器等),安全带,防爆手电

5.5考核标准

5.5.1参照《工程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5.5.2对戴了安全帽,未系帽带或系得不紧的,按1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5.3对不穿防静电工作服的或穿戴不符合要求的(如胸扣和袖口没扣好的),上衣和下装均按1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5.4对不穿工鞋的,按500元/次.人进行考核。

5.5.5噪声超标区域作业、巡检时,未戴耳塞、耳罩的,按1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5.7粉尘超标场所作业、巡检时,未戴防尘口罩的,按1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5.6进入装置单元不佩戴安全眼镜的,按100元/人次进行考核;从事对眼睛有伤害的打磨、吹扫、切割、接触高温、高压管道等作业的人员,如不按规定佩戴护目镜的,按2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5.8从事酸碱作业的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酸碱防护用品的,按5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5.9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具,按5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5.10从事有毒有害物质等作业的人员,不佩戴防毒面具者,按200元/人次进行考核。

5.6监督管理

5.6.1公司各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以上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并作为部门安全考核内容之一,希望各部门加强宣传、检查、督促,并严格执行。

5.6.2本公司职工违反劳保着装规定,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考核,情节严重的报公司予以严肃处理。

5.6.3外来人员违反劳保着装规定的,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进行考核。

5.6.4安全部每季对公用防护用品配发账务检查一次,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发现损坏或丢失,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5.6.5安全部每月对个人劳保用品配发账务检查一次。

5.6.6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对部门公共防护用品检查一次。

5.7劳保用品的更换和报废管理

劳保用品的更换和报废需要安全环保出具鉴定意见才可以更换或报废。

6支持性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6.3《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6.4《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7记录

7.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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