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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相关建议

 昵称72688036 2022-03-13


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

律师会见工作的相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践行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新的惠民利企措施,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深化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提升公安机关人权保障能力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执法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对执法活动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根据目前律师在三看会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以上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一、看守所与律师会见大数据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1、简便会见手续,实现证件和手续的在线审验和提交;
2、在线审验提交手续后,实现在线预约排号;
3、实现在线签署相关文件,运用电子签名等方式,避免非必要接触;
4、必须线下签署文件,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实现,避免等候时间过长。
通过以上举措,简便律师会见流程,在实现“少跑路,少等候”的同时,提高了会见工作的效率,实现会见信息化、智能化。

二、学习北京等地区先进经验,建立远程会见系统,实现远程会见功能;
1、在公安派出所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2、在律师协会或司法局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3、在检察院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3、在法院建立远程会见系统;
通过以上举措,分流了看守所的会见压力,在疫情期间减少聚集,减轻看守所的压力,同时避免在途和等候时间,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就近选择会见场所。

三、增加现场会见场所,提高会见效率;
1、增加会见房间,延长会见工作时间;
2、防止人为干扰,保证会见质量;
3、禁止不合理限制会见时长。
通过以上举措,真正保障律师会见权,尊重律师会见的时间和空间安排,避免不必要的干扰,排除人为过分催促或噪音干扰等,提供相对安静的会见时空环境。

四、建立与律师信息互通的机制
1、建立公众号及时发布会见官方信息,避免沟通不畅;
2、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避免投诉无门;
3、建立与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疏通建言献策和答复渠道。
通过以上举措,增进双方信息互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保障双方更好的完成刑事诉讼工作。

2022年3月12日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如有不妥请斧正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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